第五章独资与合伙会计学习目标:了解合伙企业的含义、性质及特征;熟练掌握合伙企业投资设立时、日常经营活动发生时的会计处理方法与程序;掌握合伙人权益变动的会计核算;掌握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的程序步骤及会计处理方法,了解现金计划表。第五章独资与合伙会计教学内容:第一节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概述第二节合伙企业的会计核算第三节合伙企业的清算第一节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概述讲课内容:一、企业组织形式二、个人独资企业概述三、合伙企业概述一、企业组织形式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是国家经济活动的直接载体。企业按照投资主体的组织形式不同,可以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三种。一、企业组织形式独资企业独资企业是最古老的企业形式,现在在我主要有国有独资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两种。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我国城镇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村专业户都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国有独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一、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经济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主要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一、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类型普通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以上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回避普通合伙人应承担的无限责任,但不得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一、企业组织形式公司公司:是指在我国依照公司法在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出资人可以是政府、法人单位或自然人,其一经成立,就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相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资本规模较大,风险承担能力较强。一、企业组织形式公司的特征:1、独立法人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是法律主体,具备民事主体资格。股东对公司进行投资后,只是对公司的净资产拥有要求权,公司的财产和债务是法人的财产债务,而不是股东的。一、企业组织形式2、责任有限股东在出资后,仅就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不必清偿因公司资不抵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3、纳税主体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按照税法的规定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股东要根据分到的现金股利缴纳个人所得税。二、个人独资企业概述个人独资企业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在中国境内设立,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营利性经营实组织。二、个人独资企业概述个人独资企业特征•1、非独立法人•2、责任无限•3、经营利益独享•4、非纳税主体二、个人独资企业概述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缺点独资企业是企业制度序列中最初始和最古典的形态,也是民营企业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其主要优点为:(1)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这有利于保守与企业经营和发展有关的秘密,有利于业主个人创业精神的发扬。二、个人独资企业概述(2)企业业主自负盈亏和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成为了强硬的预算约束。企业经营好坏同业主个人的经济利益乃至身家性命紧密相连,因而,业主会尽心竭力地把企业经营好。(3)企业的外部法律法规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进入与退出、设立与破产的制约较小。二、个人独资企业概述独资企业有如上的优点,但它也有比较明显的缺点(1)难以筹集大量资金。因为一个人的资金终归有限,以个人名义借贷款难度也较大。因此,独资企业限制了企业的扩展和大规模经营。(2)投资者风险巨大。企业业主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在硬化了企业预算约束的同时,也带来了业主承担风险过大的问题,从而限制了业主向风险较大的部门或领域进行投资的活动。这对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极为不利。二、个人独资企业概述(3)企业连续性差。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的产权结构,虽然使企业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但这也意味着企业是自然人的企业,业主的病、死,他个人及家属知识和能力的缺乏,都可能导致企业破产。(4)企业内部的基本关系是雇佣劳动关系,劳资双方利益目标的差异,构成企业内部组织效率的潜在危险。二、个人独资企业概述个人独资企业基本业务核算解散条件(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个人独资企业概述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二、个人独资企业概述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清偿顺序:(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三、合伙企业概述合伙企业概念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营利性组织。三、合伙企业概述合伙企业特征1、非独立法人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也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2、责任无限在合伙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要对合伙企业的所有债务负责,当合伙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时,合伙人都有可能被要求使用个人的资产来偿还合伙企业债务,或是其他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承诺的合伙债务。三、合伙企业概述3、经营期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定经营期一般会随着新合伙人的入伙、原合伙人的退伙或死亡,以及合伙人同意解散、破产等原因产生的非自愿解散而终止。但是合伙的法定组织解散,并不意味着作为一个独立的企业主体或会计主体的合伙解散,合伙企业的经营通常还会持续下去,只是合伙人发生了变化。三、合伙企业概述4、合伙人互相代理在法律上看,合伙企业中的每一个合伙人均被认为是所有合伙业务的代理人,每一个合伙人的行为都能够代表合伙企业,同时对其他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三、合伙企业概述5、共享财产和收益当某一个合伙人将其资产投资于合伙企业后,即对该资产丧失了要求权,但是凭借其投资到合伙企业中的资产,对合伙企业所有的资产取得了要求权,同样,合伙人凭借其投资,对合伙企业产生的合伙盈利也具有了要求权。三、合伙企业概述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属于私营企业范畴,其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有无限连带的责任。为了明确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合伙企业法》中明确规定合伙企业在设立时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共同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合伙人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亏损分配方法、合伙人出资转让及解散清算程序等。三、合伙企业概述合伙协议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1、合伙人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3、合伙人姓名及住所4、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5、合伙企业的设定存续期限6、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7、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8、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三、合伙企业概述9、入伙与退伙规定10、付给合伙人贷款的利息11、允许合伙人增减抽回的资本,允许合伙人定期提取资金的限额12、付给合伙人的工资额13、合伙人死亡的处理及继承人权益的处理14、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15、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违约责任合伙协议订立后须全体合伙人签字后才生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有对协议条款进行修改,也须全体合伙人同意后,才能进行修改或补充。三、合伙企业概述合伙企业财务报告合伙企业的财务报告主要是为了满足合伙人、债权人和税务机关使用者的需要财务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可以帮助合伙人控制以及计划企业的经营活动,为合伙人的投资决策提供相关参考,一般情况下,除非合伙协议另有严格规定,各合伙人均有权随时查询合伙企业的财务报告。第二节合伙企业的会计核算讲课内容:一、合伙企业相关核算账户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三、合伙企业权益变动四、合伙企业损益及分配一、合伙企业相关核算账户合伙企业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其会计核算同公司会计一样,也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也遵循权责发生制的计量基础。但是由于合伙企业中合伙人负有的无限连带责任,国家的相关法律对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资本额的增减变动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都没有太多限制,远不如公司会计规定的详细和明确。一、合伙企业相关核算账户在合伙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必划分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这些账户进行核算,但是为了区分所有者权益中来来龙去脉及其变动,合伙企业一般会设置“合伙人投资”、“合伙人往来”、“损益汇总”三个权益账户来进行权益核算。一、合伙企业相关核算账户“合伙人投资”账户:用于记录合伙人投入的相对稳定的、长期性资本数额从而形成合伙人拥有的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贷方登记增加额,借方登记减少额,余额在贷方,反映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拥有的权益数额。通常按照合伙人的姓名设置明细账户。一、合伙企业相关核算账户“合伙人往来”账户:用于核算合伙人暂时性的资本变化数额,贷方登记合伙人暂时存入资本数额、应得工资数和应得的利润数额;借方登记合伙人的实际提款数额。通常按照合伙人的姓名设置明细账户。一、合伙企业相关核算账户“损益汇总”账户:用于反映企业损益的形成及分配过程,贷方登记全部收入转入数额,借方登记全部成本、费用和税金账户转入的数额以及利润的分配,期末一般无余额。但是,合伙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润应按照协议分配给各合伙人,如有规定需要向职工分配红利,则应在向职工分配后向合伙人分配利润。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初始投资成立业务核算在设立合伙企业时,各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可以用其合法的货币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在个别情况下,合伙人还可以以劳务出资,但是须由各合伙人协商决定。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合伙人以现金投入的资本,按照实际投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合伙人投资”账户。合伙人以非现金资产投资,应按照所投资产评估确认的公允价值或合伙人协商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账户,贷记“合伙人投资”账户。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通常情况下,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中规定的出资额出资,于其获得的权益比例是相等的。但是有时也会出现合伙人出资额比例与其所有权比例不一致的情况,一般来说由于某合伙人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社会关系、其特殊的专业能力和个人才干,使其实际出资额少于其按所有权比例应投入的资产价值,应有如下方法进行处理: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投资净额法在这种方法下,每一位合伙人的资本账户均按其投入合伙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例5-1:A、B、C、D四人合伙成立一企业,估计合伙协议,四人在企业中权益相等,各25%,而其各自投入的资产公允价值如下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资产项目ABCD合计货币资金500004000040000130000存货20000400002000080000固定资产300006000020000110000无形资产4000040000合计10000010000010000060000360000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借:货币资金130000存货80000固定资产110000无形资产40000贷:合伙人投资——A100000——B100000——C100000——D60000此法下,由于各合伙人投入的净资产不同,其取得的资本份额也不相同。二、合伙企业初始及经营业务商誉法即当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小于其所有权比例时,将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