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推优入党流程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共青团推优入党流程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共青团推优入党流程1一、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我系团总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加强共青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战斗力的有效途径。做好优秀团员入党“推优”工作,是保持党的队伍青春、活力、巩固党的执政之基。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战略决策。二、团支部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和标准,推荐对象一般应具备五个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2、已递交了书面入党申请书;3、参加过学校党校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4、在班级团支部中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5、在学习工作中表率作用好,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6、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学习成绩在班级1/2前。7、上学年无考试不及格现象。三、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1、开团支部委员会,对递交入党申请的团员的主要情况和表现做出总结、鉴定;2、召开团员大会,先由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基本情况,然后分团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最后拟提出推荐对象;3、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意见表,报团总支审查;4、团总支进一步考察、审核后并报团委审批;5、经党支部广泛讨论研究后,对条件成熟者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进行培养、考察;四、推优工作的组织领导1、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党员的基础环节,是加强党的建设与团的建设的一个有力结合点,推优工作必须在系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团总支、支部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与党的建设的密切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的要求,根据青年特点和团的工作实际,切实把团员推优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不能把推优工作变成投票选举。2、在推优工作中,党支部的党员教师要深入到学生班级中,指导推优工作的进行,各班班主任老师要全面掌握推优工作的进程,具体指导团支部搞好推优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向系党总支汇报情况。系团总支具体领导各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各团支部要认真按推优的步骤进行,及时向团总支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严肃认真的对待推优工作。对推优工作出现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不正常现象,系将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共青团推优入党流程2一、关于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1.团支部对本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的团员进行认真摸排和考察,召开团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建议人选。2.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各基层单位团委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荐。3.按要求填报《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团组织推优)》。二、关于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1.每年初各基层单位团委召开团支部书记会议,依据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推优”工作计划。2.团支部按照年度“推优”工作计划,对照本支部推荐对象基本条件和重点,结合平时考察情况,从入党积极分子中提出本支部党的发展对象建议人选。3.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各基层单位团委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荐,并进行初步推荐排序;各基层单位团委组织召开团委全委会研究确定团组织推荐排序。4.按要求填报《推荐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审核表》。三、关于28至35周岁青年入党28至35周岁青年(不含专兼职团干部)入党,一般应听取各基层单位团委意见。按照“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要求,超过28周岁的专兼职团干部由团组织按照团员“推优”程序推荐。四、关于推荐后的考察、培养和教育1.正式推荐后,团支部要指定一名党员团干部(如没有则指定青年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推荐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帮助、指导和考察。2.团组织要积极主动地协助党组织做好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培养、教育、考察情况。3.被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的,若未被党组织正式列为发展对象,应把推荐对象纳入下一个年度推荐名单继续推荐,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确保“推优”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若2年有效期内仍未发展成功,需重新启动推荐程序。共青团推优入党流程3团章明确规定: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的发展对象。积极做好这项工作,是党对共青团提出的要求,也是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推荐大批优秀青年入党,既能调动青年要求进步的积极性,又能满足党的事业发展的战略需要。做好推荐工作,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增强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助于所在党支部对推荐对象进行重点培养考察,使党支部的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推优要求1.基本条件A.承认党的章程,正式向党组织递交了书面入党申请。B.学生团员学习目的性明确。通过学生组织推优者,每学年第一学期按上一学年的综测成绩专业排名15%以内进行推优,第二学期按上一学期的智育成绩专业排名15%以内进行推优,无补考;通过团支部推优者,每学年第一学期按上一学年的综测成绩专业排名40%以内进行推优,第二学期按上一学期的智育成绩专业排名40%以内进行推优,补考不超过2科,无重修科目。2.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推荐:A.受院级以上(含院级,下同)表彰的先进个人。B.获院级以上表彰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C.在校风建设、科技创新、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D.在团学工作中,表现优异。3.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A.凡在列为“推优”后受到学院处分者,应取消“推优”资格。B.凡在学期间受过学院处分者,至少一年内不予“推优”。4.推优人数比例随着党委对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日益重视,真正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为了更好的向党组织输送各方面均表现出色的青年团员,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拟定各班级团支部大学期间推优总名额为专业总人数的40%。(包括班级推优和学生组织推优)二、推优工作程序推优工作分为两个时间段:学生组织推优、团支部推优。1.学院各级学生组织组织召开全体团员会议,讨论确定“推优对象”候选名单,填写《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推优对象情况汇总表》,报学院团委审核后,反馈至相应辅导员处。2.团支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讨论确定推优对象名单。3.经学院各级学生组织、各团支部确定的推优对象,填写《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推优对象审核表》、《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推优对象汇总表》,其中汇总表需要辅导员签字确认,以纸质版形式一式一份报系团总支审批,再上报学院团委。《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推优对象情况汇总表》,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学院学生团委组织部邮箱:jsxytwzzb@。4.学院团委审核、公示推优对象,将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在院团委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团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院团委、系团总支应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者,经院团委集体研究讨论,确认为“推优”对象。5.未列入推荐名单的申请人,由团支部继续培养,待条件成熟后再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