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组责任清单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派驻纪检组责任清单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派驻纪检组责任清单【第一篇】为认真履行纪检组监督责任,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精神,制定本清单。一、加强组织协调方面1.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认真研究部署,执行交办工作打折扣,落实不到位。2.向党组织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不及时、不客观、不具体,致使延误重要工作任务。3.协助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力,监督检查工作走过场、效果差。4.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或严重腐败问题。二、维护党的纪律方面5.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等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造成严重影响的。6.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制止不力,导致政令不畅或影响重要工作推进的。7.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监督不力,发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问题不及时报告的。8.对本单位本部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致使本地本部门存在管理松懈、纪律松驰现象。三、严肃查办案件方面9.信访举报渠道不畅,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不能及时收集和办理。10.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不能严格执行在向同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纪委报告制度,存在隐瞒不报、迟报漏报、选择性上报的问题。11.对交办案件查办不力,有意拖延办案时限、敷衍应付办案。12.本单位本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存在压案不查、查而不究现象。13.在办案过程中发生徇私舞弊、办人情案问题以及截留、挪用、私存暂扣、收缴涉案违纪违法款物的情形。14、对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不严,发生涉案信息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等问题。15.在查办案件中出现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收受贿赂等执纪违纪情形。16.办案人员不能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违反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致使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四、强化作风监督方面17.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四风”问题频发,造成不良影响的。18.作风效能监督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本单位本部门不断发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严重问题。19.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不能聚焦主业主责,仍然牵头或参与与纪检监察主业无关的工作。20.自身作风问题突出,发生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反作风纪律的情况。五、深化教育预防方面21.廉政教育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对典型案例未能及时通报曝光,未能较好地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22.对作风和纪律问题未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致使小问题酿成大案件。23.廉政风险防范体系不完善,廉政风险点不明确,监督措施不到位。24.惩防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台账没能有效建立,出现惩防职责不落实、任务不兑现情形。六、严格追究问责方面25.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未能有效开展。26.对落实两个责任敷衍应付,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题不追究、不报告。27.“一案双查”工作不力,应当追究责任而未追究或者追究不到位的。纪检组监督责任负面清单。派驻纪检组责任清单【第二篇】为推动全县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断提升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近日,无为县出台《无为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负面清单考核办法(试行)》,通过量化考核,促监督责任落实生根。监督责任负面清单管理考核对象为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县综合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以一个自然年度为考核周期,考核总分100分,按项扣分。扣分细则涉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深化作风督查、严肃查办案件、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追究问责等六个方面内容,共22条。《考核办法》规定考核对象在一个扣分周期内扣1分的,扣除全年纪检监察津贴6%,加扣1分,纪检监察津贴加扣1%,扣完为止。周期内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由县纪委对其进行约谈提醒;周期内累计扣分达到40分的,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由县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周期内累计扣分达到60分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全县通报批评。周期内累计扣分达到100分的,给予免职处理,并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为切实抓好《考核办法》的实施,县纪委成立监督责任负面清单管理考核办公室,机关各相关责任室每月将考核人扣分情况上报考核办汇总,每季度通报一次,年底根据扣分情况兑现奖惩措施。派驻纪检组责任清单【第三篇】(一)组织协调责任1.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每年年初向学校党支部和上级纪检机关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向学校党支部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议。2.在学校党支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学校党支部制定规划、分解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二)廉政教育责任3.协助学校党支部宣传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化典型示范、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4.完善学校纪检工作和宣传等部门联席会议、联合行动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行风和学风。5.督促中层单位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6.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对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及时函询、约谈,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三)监督检查责任7.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纪律规定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8.加强对学校党支部、中层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9.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与考核,将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10.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党支部七条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抓住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督促干部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攻坚克难。11.加强对选人用人、招生考试、基建修膳、采购招标、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国有资产、学术诚信、职称评聘、评优评奖、津贴与住房分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制度建设责任12.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规制度,逐步形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13.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情况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确保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五)查信办案责任14.完善学校纪检工作和学校党支部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以及有关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事项。15.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受理、登记、送阅、审批、办理、反馈、报结等规定。认真受理党组织、党员的控告、检举、申诉。落实信访办理责任制,完成上级信访转办件、督办件。16.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剖析案件发生原因,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和震慑力,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17.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实行有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学校党支部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教育局纪检组报告制度。(六)执纪问责责任18.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拒不办理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19.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20.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聘用人员或者用人、聘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21.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22.对庸懒散托、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干部,及时追究责任。(七)自身建设责任23.加强学校纪检工作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师生监督,带头纠正“四风”,敢于担当,主动履职,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24.定期聘任学校党风党纪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加强日常管理与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检查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作用。派驻纪检组责任清单【第四篇】一、加强组织协调方面1.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认真研究部署,执行交办工作打折扣,落实不到位。2.向党组织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不及时、不客观、不具体,致使延误重要工作任务。3.协助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监督检查工作不力,监督检查工作走过场、效果差。4.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或严重腐败问题。二、维护党的纪律方面5.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等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造成严重影响的。6.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制止不力,导致政令不畅或影响重要工作推进的。7.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监督不力,发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问题不及时报告的。8.对本单位本部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力,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致使本地本部门存在管理松懈、纪律松驰现象。三、严肃查办案件方面9.信访举报渠道不畅,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不能及时收集和办理。10.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不能严格执行在向同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纪委报告制度,存在隐瞒不报、迟报漏报、选择性上报的问题。11.对交办案件查办不力,有意拖延办案时限、敷衍应付办案。12.本单位本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存在压案不查、查而不究现象。13.在办案过程中发生徇私舞弊、办人情案问题以及截留、挪用、私存暂扣、收缴涉案违纪违法款物的情形。14、对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不严,发生涉案信息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等问题。15.在查办案件中出现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收受贿赂等执纪违纪情形。16.办案人员不能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违反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致使发生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四、强化作风监督方面17.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监督不力,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四风”问题频发,造成不良影响的。18.作风效能监督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本单位本部门不断发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严重问题。19.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不能聚焦主业主责,仍然牵头或参与与纪检监察主业无关的工作。20.自身作风问题突出,发生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反作风纪律的情况。五、深化教育预防方面21.廉政教育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对典型案例未能及时通报曝光,未能较好地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22.对作风和纪律问题未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致使小问题酿成大案件。23.廉政风险防范体系不完善,廉政风险点不明确,监督措施不到位。24.惩防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台账没能有效建立,出现惩防职责不落实、任务不兑现情形。六、严格追究问责方面25.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未能有效开展。26.对落实两个责任敷衍应付,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题不追究、不报告。27.“一案双查”工作不力,应当追究责任而未追究或者追究不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