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舞弊与发现方法的分析中国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一直以来就不曾断过,先是90年代初期的深圳原野、长城机电、海南新华“三大虚假财务报告(验资)案件”,随后1997年到1998年又发生了新“三大案件”——琼民源、红光实业、东方锅炉。步入21世纪,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越来越多的财务报告舞弊事件浮出水面。2000年郑百文、黎明股份、猴王股份案件的余震还未完全消失,2001年又曝出麦科特舞弊案,银广夏风暴更是将财务报告舞弊推到了高潮。2001年,美国能源交易巨头安然公司(Eron)轰然倒地,进而牵出美国近几年最大的财务报告舞弊丑闻。接着,美国零售巨头凯马特申请破产,最近有报道说,凯马特也存在做假帐的问题。安然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影响逐渐蔓延,据美国报载,不少财富500强的令人尊敬的大公司也可能涉嫌财务报告舞弊。风潮汹涌的财务造假、遍地报表陷阱直接损害了投资者的经济利益,银广夏造假曝光后,连续15个跌停板;美国安然公司使得为之辛勤工作几十年的员工百万元的养老金顷刻之间化为乌有,而且可能导致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甚至整个资本市场信心的削弱、丧失。治理财务报告舞弊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应当从民事法律责任制度上考虑如何有效遏制会计造假动机的实现,还应当从信息披露机制角度设计消除会计造假行为出现的机制。我们不仅要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健全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制,尤为重要的是,要不断提高投资者鉴别、使用会计信息的能力。因此,本文主要研究如何有效鉴别财务报告舞弊,哪些公司出现伪造财务报告的可能性最大,伪造的财务报告具有的特征以及如何尽快发现可能存在的财务报告舞弊等。财务报告舞弊行为分析正如JosephT.Wells指出的,财务报告舞弊“不是始于管理层的不诚实,而是发端于某种环境——这种环境中存在两个特征:一、激进的财务业绩目标;二、目标未实现将被视为不可宽恕的氛围。换言之,财务报告舞弊缘于压力。”美国审计准则公告第82号(SASno.82)列举了一些与管理当局舞弊有关的典型风险因子,当存在这些风险因子时,说明公司出现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性大大增加:1、切合实际的、过于激进的盈利目标,以及基于这些盈利目标的管理当局奖金计划;2、管理当局过分感兴趣于,通过运用非常激进的会计手段来维持公司股价或者盈利趋势;3、管理当局给公司经营人员设定过分激进的财务目标和期望;4、虽然实现盈利以及盈利的增长,公司经营当中却不能创造充足的现金流量;5、资产、负债,收入或者费用的确认涉及非常主观的职业判断,例如金融工具的可靠性;6、重大的关联交易。我国的研究者通过大量的统计研究(陈信元、杜滨等2001),也总结出了极有可能采取会计造假的公司的特征:1、前两年连续亏损,今年经营业绩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的公司(为了避免被ST处理);2、前两年平均净资产报酬率达到10%,今年公司行业不景气的公司(为了争取配股的资格);3、资本运作和关联交易频繁的上市公司;4、业绩和股价波动厉害的上市公司;5、全行业亏损或行业过度竞争的上市公司对财务报告舞弊颇有经验的美国Coopers&Lybrand会计师事务所,总结出29面红旗,但出现这些红旗的时候,就需要格外关注公司管理当局是否存在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例如,1.现金短缺、负的现金流量、营运资金及/或信用短缺,影响营运周转。2.融资能力(包括借款及增资)减低,营业扩充的资金来源只能依赖盈余。3.成本增长超过收入或遭受低价进口品的竞争。4.发展中或竞争产业对新资金的大量需求。5.对单一或少数产品、顾客或交易的依赖。6.夕阳工业或濒临倒闭的产业。7.因经济或其他情况导致的产能过剩。8.现有借款合约对流动比率、额外借款及偿还时间的规定缺乏弹性。9.迫切需要维持有利的盈余记录以维持股价。10.主管有不法前科记录。11.存货大量增加超过销售所需,尤其是高科技产业的产品过时的严重风险。12.盈余品质逐渐恶化,例如折旧由年数总和法改为直线法而欠正当理由。分析性程序:发现财务报告舞弊的有效方法企业由盛转衰,最终导致财务或者经营失败是一个逐渐累积的过程,上市公司从非ST变为ST同样有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是某些财务指标的逐步恶化。财务、经营正常的企业,它的财务指标总在某个特定范围波动,超出这个波动范围就属不正常,当然并不是某一个指标值超出波动范围就会导致企业财务失败,但是当多个财务指标都超出正常波动范围时就可能产生由量变到质变的转换,即企业发生财务失败。同样,一个健康、真实(没有造假)的企业,经过一年的融资、投资和经营活动,从年初的状态转换为年末状态,各项财务指标之间总是存在着一系列的均衡。年初的资金加上本期融资所增加的额外资金与本期的投资活动相匹配,本期的投资加上年初的资产总是与本期的经营活动相适应,按照财务学的观点,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之间存在勾稽关系。如果这种惯常的勾稽、均衡关系被打破,例如公司销售收入的大幅增长没有引起销售费用的上升,或者伴随着应收款项的巨额增加,则可能预示着会计造假的存在或者公司销售质量的低劣。如何才能简单有效地识破财务报告陷阱呢?分析性程序就是适应投资者、分析人员的需要应运而生、不断发展的一种工具。1978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在总结会计师事务所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正式颁布了第23号审计准则公告(SAS)——分析性复核;1988年,AICPA对第23号准则进行了修改,并代之以审计准则第56号“分析性程序(analyticalprocedure)”,明确要求审计执业人员“在审计计划阶段和结束阶段必须实施分析性程序”。我国199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也明确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可以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7号——商业银行会计报表审计》等有关准则条款都对分析性程序作出了规定。1996年,中注协特别制定了第11号具体审计准则——分析性复核,同样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分析性复核程序运用于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阶段,也可运用于审计实施阶段”。大量研究证实,分析性程序是一种应用十分广泛而且颇为有效的审计方法,尤其在发现和检查财务报告舞弊方面作用相当明显,相当比例的财务报告舞弊的曝光最初缘于分析性程序中发现的线索,而且大量财务报告舞弊案件,事后看,只要实施简单的分析性程序就可以察觉舞弊的端倪(张立民,2001)。美国《AccountingReview》1982(8)发表文章指出,通过对281项错报的分析,发现采用分析性程序可以查出所有错报的45.6%,82项重大错报的54.9%和非常重大错报的69%。何谓分析性程序?根据美国审计准则公告(SAS)第56号,“分析性程序是由各种财务信息评价组成的,这种信息是通过对财务和非财务资料之间的可能关系的研究而取得”,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性复核》表述更加具体,“分析性复核,是指注册会计师分析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包括调查这些比率或趋势的异常变动及其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上述定义都直接揭示出分析性程序针对的是数据之间存在的“可能关系”(“预期数额”),通过“可能关系”与实际关系的比较(“异常变动”)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从中可以得出,分析性程序并不是万能的“灵丹妙药”,它的使用是有前提的,即被分析数据之间存在某种预期关系,“分析性程序应用的基本前提是,资料之间可能存在的各种关系在已知条件不充分的情况下可能继续存在或者延续”(SAS第56号),这种预期关系就是正常、健康的企业所呈现的动态均衡。因此,注册会计师运用分析性程序时必须十分谨慎,应当首先“考虑数据之间是否存在某种预期关系”,“如果不存在预期关系,注册会计师不应运用分析性复核”(《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性复核》第九条)。“任何严重的财务报告舞弊,如虚增巨额的销售收入和应收帐款,都可能使得企业的财务结构出现异常的状态”(JosephT.Wells,2001),如果企业的偿债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成长能力指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指标和现金流量指标以及它们之间出现异常变动,则表明企业健康状况可能出现问题,或者存在舞弊的可能。美国学者克雷沙?帕利普、维克多·伯纳德、保罗·希利(1998)总结出11面标示会计报表质量存在问题的“红旗”,例如,未加解释的会计政策变更,尤其当企业经营遇到危机时;未加解释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应收款项的非正常膨胀;收益质量的下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等。Wells(2001)提出注册会计师在分析企业财务报告时,应当关注以下趋势:存货上升幅度超过销售收入;存货周转率下降;运输费用(销售费用)/存货比率下降;主营业务毛利率上升,这些都可能预示企业管理当局虚增利润。SAS第82号——“Considerationoffraudinafinancialstatementaudit”也列举了检查企业利用存货操纵利润的分析性方法:存货占资产总额比例上升、主营业务成本占主营业务收入比率下降、存货周转率下降等。同属一个相同的行业,各个公司的财务指标之间一般不会出现非常大的差异,否则预示着公司存在舞弊的可能。Persons研究发现,舞弊公司比非舞弊公司具有更高的财务杠杆、更低的资本周转率、其流动资产的比例更高,其中绝大部分是存货和应收账款,公司规模通常较小。Hawetal(1998)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对帐面利润的操纵,很大部分集中于“线下部分”,即诸如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等“非经常性盈余”部分,如果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率持续降低,或者远远低于同行业水平,说明该公司存在财务报告舞弊的可能。关联指标比较分析也是揭露可能存在财务报告舞弊的有效方法,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V应收帐款增长率就是其中一例。应收帐款增长率远远大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可能预示公司主营业务增长的质量不高,或者存在利用应收帐款调增利润的可能。1992,臭名昭著的“ZZZZBest舞弊”一案BarryMinkow坦白,“对于像我这样的舞弊犯来说,应收帐款的确是一个美妙的东西,它们可以立时产生巨额利润。但是,也告诉人们其他一些事情——应收帐款的大幅增长也揭示了我的公司没有现金流入的原因。现金流入与应收帐款增长是紧紧相连的。”所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营业利润及应收帐款之间的关系也是揭露盈余操纵的预警器。Lee,Ingram和Howard对盈余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结果发现,在公司舞弊戳穿以前公司盈余要比之后高得多,但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则相反,也就是说,在舞弊发现前盈余减去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值为正。因此,他们认为,盈余—现金流量关系的审核是诊断是否存在财务报告舞弊的优良工具。分析性程序的具体运用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手法不外乎“虚构收入、滥用时间性差异科目、少计漏计费用、欺诈性资产评估”(JosephT.Wells,2001),这些舞弊行为通常会使得“企业的财务结构出现异常的状态”(JosephT.Wells,2001),通过分析性复核则可以轻易发现这种异常状态,从而给投资者以严重的警示。分析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可以给投资者提供非常有用的信息。通常说来,一个企业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是比较稳定的,而且同行业之间不会存在太大的差异。如果企业销售税金及附加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突然下降,或者显著低于同行业水平,就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例如,L公司199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0942.56万元,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仅为82.43万元,比例只有千分之二,同期,同行业凯诺科技为0.728%,华茂股份为0.745%。与期初0.6%相比,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显著下降,如此重大的变动公司没有一丝说明;利润分配表中确定应付普通股股利1900万元,但资产负债表应付股利科目数值为零;利润分配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为2507万元,而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为2417万元,孰是孰非,令人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