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錦興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年報財務報表附註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公司資料本公司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根據開曼群島法例第22章公司法(一九六一年第三號法案之綜合及修訂本)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受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之主要營業地點為香港新界荃灣橫龍街43-47號龍力工業大廈8樓1至9室。本公司之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附屬公司之主要業務詳情載於財務報表附註17。年內,本集團之主要業務性質並無任何重大變動。董事認為,本集團之最終控股公司為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ExceedStandardLimited(「ExceedStandard」)。2.1呈報基準該等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其亦包括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及詮釋)、香港公認會計原則及香港公司條例之披露規定編製。該等財務報表亦根據歷史成本常規編製,惟已按公平值計算股本投資除外。該等財務報表乃以港元列值,而除另有指明外,所有價值均調整至最接近之千位(千港元)。綜合基準綜合財務報表載有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附屬公司之業績自收購日期(即本集團取得控制權之日)起綜合計算,並繼續綜合計算直至本集團不再擁有該控制權之日止。所有集團內公司間重大交易及結餘乃於綜合賬目時對銷。少數股東權益指並非由本集團持有之一位外界股東對公司一間附屬公司之業績及資產淨值所佔權益。錦興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年報43財務報表附註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2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影響本集團已於本年度之財務報表內首次採納以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除在若干情況下導致新訂及經修訂會計政策及額外披露外,採納該等新訂及經修訂準則及詮釋並無對本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外國業務之淨投資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及香港財務擔保合約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修訂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修訂預測集團公司間交易之現金流量對沖會計法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修訂公平值選擇權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釐定安排是否包含租賃委員會)-詮釋第4號會計政策之主要變動如下:(a)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外幣匯率改變之影響」於採納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有關於外國業務之淨投資後,所有由構成本集團在外國業務之淨投資之貨幣項目產生之外匯差額,會於綜合財務報表確認為權益之獨立部份,而不論該貨幣項目以何種貨幣計值。該項變動並無對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b)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及計量」(i)財務擔保合約之修訂於過往年度,本公司就銀行貸款及授予其附屬公司之其他銀行融資而提供之財務擔保均作為或然負債進行披露。採納該修訂後,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之範圍已被修訂為要求不被視為保險合約之已發行財務擔保合約,初步按公平值確認,再按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37號「撥備、或然負債及或然資產」釐定之金額與初步確認金額減(倘適當)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18號「收益」準則確認之累計攤銷中之較高者重新計量。本集團經評估所有有關財務擔保合約後,認為採納該修訂並無對本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44錦興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年報財務報表附註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2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影響(續)(b)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確認及計量」(續)(ii)公平值選擇權之修訂該修訂更改了金融工具之定義分類為以公平值計入損益,及限制了使用選擇權指定任何財務資產須透過收益表以公平值計量。本集團過往並無使用該選擇權,因此該修訂並無對財務報表產生影響。(iii)預測集團公司間交易之現金流量對沖會計法之修訂該修訂乃修訂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准許一個高可能性成為集團公司間預測交易之外幣風險為現金流量對沖項目;該交易所選定之貨幣須為進行交易實體之功能貨幣以外之貨幣,及該外幣風險對綜合收益表有所影響。因本集團目前並無該等交易,該修訂對財務報表並無影響。(c)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詮釋第4號「釐定安排是否包含租賃」本集團已於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採納該詮釋,該詮釋給與指引在釐定安排是否包含必須應用租賃會計之租賃。本集團已重新評估所有相關安排,並得出結論該詮釋對本財務報表而言並無重大影響。錦興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年報45財務報表附註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3已頒佈惟尚未生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影響本集團並無於該等財務報表應用下列已頒佈惟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資本披露1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披露事項1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營運分類資料2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應用香港會計準則第29號「嚴重通脹經濟中之財務報-詮釋第7號告」之重列方法3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之範圍4-詮釋第8號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嵌入式衍生工具之重新評估5-詮釋第9號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中期財務報告與減值6-詮釋第10號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集團與庫務股份交易7-詮釋第11號香港(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服務經營權安排8-詮釋第12號1於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或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2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或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3於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或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4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一日或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5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或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6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一日或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7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或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8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或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將影響有關本集團管理資本之目標、政策及程序之量化資料披露;有關本公司視為資本之量化資料;及遵守任何資本規定及任何不守規之後果。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規定披露要使財務報表使用者能夠評估該集團金融工具之重要性及該等金融工具引致之風險性質及範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適用於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該準則要求本集團披露有關本集團之營運分部如產品及服務、營運地區及有關本集團從主要客戶所得收益之資料。該準則將取代香港會計準則第14號之分部報告。本集團正在評估該等新增及經修訂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初始應用期間之影響,至今所得結論認為,雖然採納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准則第8號可能導致新增或經修訂之披露,但該等新增及經修訂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應不會對本集團之經營業績和財政狀況造成重大影響。46錦興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年報財務報表附註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4主要會計政策摘要附屬公司附屬公司指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其財務及營運政策而自其業務獲利之實體。附屬公司之業績按已收及應收股息計入本公司之收益表。本公司於附屬公司之權益乃按成本值減任何減值虧損列賬。除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減值倘存在減值跡象,或當資產須作出年度減值檢測(存貨、遞延稅項資產及金融資產除外),會估計資產之可收回金額。資產之可收回金額乃按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在使用價值與其公平值(以較高者為準)減出售成本計算,並就個別資產作出釐定,除非該資產並不產生很大程度上獨立於其他資產或資產組別之現金流入,則在此情況下,可收回金額乃就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予以釐定。減值虧損僅於資產之賬面值超過其可收回金額時確認。於評估在使用價值時,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會以反映現時市場對該資產之貨幣時間價值及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折現至其現值。減值虧損乃於產生期間在收益表扣除。於各報告日將評估有否跡象顯示以往確認之減值虧損可能不再存在或已減少。如存在該等跡象,則評估可收回金額。以往確認之商譽以外資產減值虧損僅於用作釐定該資產可收回金額的估計出現變動時撥回。然而,不得撥回至高於假設過往年度並無確認資產減值虧損下而釐定之金額(已扣除折舊/攤銷)。有關減值虧損撥回於其產生期間記入收益表。錦興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年報47財務報表附註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4重大會計政策概要(續)關連人士倘屬下列情況,則被視為本集團之關連人士:(a)直接或間接透過一間或以上中介公司(i)控制本集團、受本集團控制,或與本集團受共同控制;(ii)於本集團擁有賦予其對本集團有重大影響力之權益;或(iii)共同控制本集團之人士;(b)為本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主要管理人員之成員之人士;(c)為上文(a)或(b)所述任何個別人士近親之人士;(d)為一間受上文(b)或(c)所述任何個別人士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之實體或該實體之重大投票權直接或間接由上文(b)或(c)所述任何個別人士擁有之人士;或(e)就本集團僱員之利益享有離職後福利計劃之人士,或為本集團關連方之任何實體。物業、廠房及設備及折舊除在建工程外,物業、廠房及設備按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減值撥備列賬。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成本包括其購買價及任何使物業、廠房及設備達致可使用狀態及運抵使用地點作擬定用途之直接應計成本。物業、廠房及設備投入運作後產生之開支,例如維修及保養費用,一般於產生期間自收益表扣除。倘若可清楚顯示該項開支會導致日後使用物業、廠房及設備預期所得經濟利益增加,或倘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地量度,則該項開支將撥充資本,作為該資產之額外成本或作為重置成本。折舊按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每個項目之估計可使用年期以直線法計算,以撇銷其成本至剩餘價值。就此而言,所用之主要年率如下:土地及樓宇5%或按租約年期(以較低者為準)廠房及機器10%傢俬、固定裝置及辦公設備20%汽車20%48錦興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年報財務報表附註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4重大會計政策概要(續)物業、廠房及設備及折舊(續)倘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之部分之可使用年期互有差異,則該項目之成本會按合理基準於不同部分間分配,而各部分會獨立計算折舊。於各結算日會檢討及(如適用)調整剩餘價值、可使用年期及折舊方法。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於出售或預期不會自其使用或出售產生未來經濟利益時解除確認。於該資產解除確認之年度在收益表確認之任何出售或報廢所產生收益或虧損,乃出售所得款項淨額與有關資產賬面值間之差額。在建工程指在建樓宇,按成本減任何減值虧損列賬,惟並不計算折舊。成本包括建築期間之直接建築成本。在建工程會於完成及可供使用時重新分類為適當類別之物業、廠房及設備。投資物業投資物業指於日常業務過程中,為賺取租金收入及/或為資本增值而持有,而非持作生產或供應貨品或服務或作行政用途;或持作出售之土地及樓宇之權益。該等物業按成本減累計折舊及任何減值虧損列賬。投資物業之成本包括其購買價(包括交易成本)。折舊乃於其估計可使用年期以直線法計算,以撇銷各項投資物業之成本至其剩餘價值,有關年率為5%。報廢或出售投資物業產生之任何收益或虧損乃於其產生年度在收益表確認。倘本集團作為業主佔有自用之物業轉變為投資物業,則本集團對該物業須根據「物業、廠房及設備及折舊」所述之政策入賬直至用途更改日期。錦興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年報49財務報表附註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4重大會計政策概要(續)存貨存貨按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兩者之較低者入賬。成本以先入先出法計算,而在製品及製成品之成本包括直接物料、直接工資及按適當比例計算之間接開支。可變現淨值按估計售價減估計完成及出售所需之成本。租賃資產凡資產擁有權(合法業權除外)之絕大部份回報及風險轉移予本集團之租約,均列作融資租約。當融資租約生效時,租賃資產之成本按最低租金之現值撥充資本,與租約承擔(不包括利息部份)分為購買成本及融資成本一併入賬。根據已撥充資本之融資租約所持有資產均計入固定資產,並按資產之租約或估計可使用年期(以較短者為準)計算折舊。該等租約之融資成本均自收益表扣除,在租期內以等額定期扣減。凡資產擁有權之絕大部份回報及風險仍歸出租人所有之租約,均列作經營租約。倘本集團為出租人,根據經營租約本集團租賃之資產已計入非流動資產,而根據經營租約應收租金則按租期以直線法在收益表中扣除。本集團如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