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加工合同5篇有了加工的过程,原材料才可以成为有价值的产品,自己没有给原材料加工的能力,就需要与加工厂合作。这是双方的合作,所以还是需要签订一份加工合同,我们在签加工合同的时候有很多需要我们注意的地方不然容易让自己上当。那么,您是否在烦恼加工合同该怎么写呢?下面是网友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分享的“外协加工合同5篇”,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外协加工合同篇1甲:乙:第一条总则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二、甲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生产,乙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一、在每次生产前,甲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第四条项目约定一、甲委托乙加工生产之产品为出口液压件等系列产品,乙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和甲提供的图纸要求进行加工。二、甲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图纸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等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对乙技术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三、甲委托乙加工的产品最终以甲的量具和其它检测设备经甲技术人员检测的数据为检验标准来确定乙所加工的产品是否合格。四、乙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产品与乙的关联,保护甲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五、乙所加工生产甲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所有,乙有保密义务,未经甲书面同意,乙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六、乙加工所需要的车床、量具、刀具、夹具、检验设备等其他设备均有乙自己购置,如需甲代制作、代购,乙需按照甲合理提出的价格等金额的支付。甲目前提供的车床从11月1日起终止。乙加工所需的原材料有甲提供,乙加工后的副产物(铁屑、铝屑等)由乙作为乙成本计入利润进行核算。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提供设备和场地。乙只安排员工到甲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或进行培训、指导。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一、乙所交付的加工好的产品,按甲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参见第四条之第三项)。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有权要求乙返修,到符合甲验收标准为止。二、对于报废的产品数量每批、每种不同规格按报废率进行核算,超出的产品超出部分按甲规定的相应单价照价进行赔偿,未超出的无须赔偿。每批、每种不同规格的产品,数量小于或等于20xx件的,报废率为3‰,数量大于20xx件的,报废率为2‰其它特殊加工产品,报废率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三、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支付返修费用,或由甲自行返修。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第六条订货与供货一、交货期:乙收到甲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原材料后,乙应及时安排生产,确保按甲要求的交货日期进行交货。二、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供货。三、乙对甲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变形的检查,不作其它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四、乙应妥善保管甲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丢失的,应当支付相应损失。第七条劳动报酬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按一下方式进行结算:其它特殊产品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二、付款方式:每月30号结算本月应付金额。每月10号发放前第三个月工资。若出现延误,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第八条劳动保护一,乙员工的各项事宜由乙安排。二,乙在雇佣员工生产甲委托加工的产品时,不论是何原因造成的工商事故或其它纠纷均由乙负责,甲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第十一条仲裁原则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第十三条其他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代表:代表:日期:日期:1800字委托代加工合同1800字委托代加工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被委托方:山东光大日月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利益实现双赢,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食用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合同期满前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可于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重新签订合同。3、某方因特殊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须提前30天向对方告知经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第二条合同内容1、甲方商标名称:。2、乙方生产许可证号:QS370902011797。3、委托代加工产品明细产品名称规格质量等级执行标准条形码略4、委托代加工原材料1食用油:由方提供。2油桶(含瓶盖、提手等):由方提供。3商标标签:由方提供。4外包装纸箱(含胶带等):由方提供。5其他:如上述3、4中的标签和纸箱由乙方提供时,由于存在一定的单批印刷数量要求(标签20000张以上/批,纸箱2000个以上/批),所以约定如下:甲方需给予乙方上述物料制作保证金,标准为10000元/规格/油品;此保证金乙方需在合作结束后一个月内,扣除剩余未使用的上述包装材料后,返还给甲方。第三条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的每批次产品质量、重量及技术要求进行监督抽查,乙方需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出厂批次检验报告,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国家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时费用需由甲方承担。2、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商标进行审核,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授权书。乙方负责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食用油品及生产许可证号进行分装。3、双方要严守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理由透漏给第三方。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此合同内的委托代加工产品,因擅自生产、销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生产掺杂使假伪劣产品,乙方不得隐瞒欺诈甲方生产掺杂假伪劣产品提供给甲方。5、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双方确认或由国家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属于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属于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后,乙方应与甲方一道迅速作出弥补行动将甲方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任何一方出现质量问题,均视为违约。6、委托代加工需进行在法定机关进行公证和备案,具体事宜由乙方负责办理,但公证费用(约800元,以实际发票单据为准)需由甲方承担。第四条订单与结算1、甲方的订单(见附件)须提前24小时以传真、电邮等形式传给乙方为准,确定价格、数量、规格、品种、提货时间。单个订单数量要求在件以上(每件规格为5L*4或*6等)。2、每笔订单实际成交价格根据当时行情议价后决定,订单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全部货款后按照订单要求时间内需生产完毕。第五条交货方式1、甲方提货时,需带上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承运人的相关证明资料方可提货;交货地点为乙方工厂,乙方负责安排装车。2、若在交货前乙方产品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若属甲方运输途中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或包装破损,由甲方承担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甲方的订单要求时间交货,甲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违约金(特殊情况除外)。如甲方没按下订单的时间提货,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违约金(特殊情况除外)。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3、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赔偿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4、如乙方擅自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八条其他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正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委托方(甲方):被委托方(乙方):山东光大日月油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周保华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5382125928传真:传真:05382125928地址:地址:山东省东平县经济开发区700字代加工合同范本700字代加工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托盘货架,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确保合同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约定如下:一、加工方式:1.甲方提供产品原材料,包括油漆、场地、产品工艺及要求2.乙方按托盘货架工艺及要求加工生产。每组加工费价格为48元。(含焊接.切割所需的所以辅料)数量为1500组。二.双方责1.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必须为合格材料且有可制造性。2.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的产品工艺及相关要求,包括产品要求,产品加工应提供样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进行数量核对和来料抽检,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须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4.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不得人为损坏或丢失,除正常生产损耗和材料本身问题外的材料损失,乙方须按市场价赔偿损失材料费用。5.乙方必须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文件及要求编制生产工艺,并根据交货期安排生产计划,乙方必须按每天加工成品不的少于25组。每天少于25组部分按10倍的加工费赔偿给甲方。6.乙方必须负责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场地内安全并承担责任。7.乙方在每批产品加工完毕后,除甲方声明由乙方暂管外,应及时将产品剩余材料退还给甲方,同时提供余料清单。三.产品质量及验收1.乙方交付产品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行业标准的验收条件。2.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焊接质量问题,须保持原状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给予答复,同时返修。并承担造成给甲方损失的责任四.付款及结算方式乙方每加工完成200组。甲方应支付乙方100组的加工费。五.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其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代加工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代加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