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生活会制度规定范例(最新5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民主生活会制度规定范例(最新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民主生活会制度规定【第一篇】党支部于2021年月日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的主题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会议情况如下:一、参会人员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为年月日,党支部现有正式党员人,预备党员人,参加本次会议共有人。二、具体步骤1、认真组织学习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前,我支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党员进行了3次集中学习和相互交流。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指定的4本学习材料,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2、认真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党员利用主题党日活动时间进行了谈心谈话活动,做到了“三必谈”,即党支部委员之间、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进行谈话,沟通思想,互相指出存在问题、交换建议,达到了相互提醒、交流提高的目的。3、坚持把从严从实撰写检视剖析材料,作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重要保障。党支部围绕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深入检视存在的问题。党员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检视: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情况;二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指定学习材料情况;三是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自身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历史自觉、弘扬优良传统、加强党性锤炼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不足;四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各位党员对照相互提出的意见,检视半年来学习党史的情况,谈收获,谈感受,找差距和不足,认真撰写了个人剖析材料。4、认真召开了组织生活会2021年7月8日下午14:30,数据科学系党支部在统计学院1706会议室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由支部副书记主持,一是支部副书记提出组织生活会主题: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二是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向党员报告半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和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三是组织党员检视支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并讨论整改措施;四是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逐一发言,讲收获提高,讲差距不足。五是支部书记总结发言;最后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三、主要体会我们党的一百年,是矢志践行初心使命的一百年,是筚路蓝缕奠基立业的一百年,是创造辉煌开辟未来的一百年。回望过往的奋斗路,眺望前方的奋进路,必须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发扬好。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不忘初心使命、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的必然要求,是坚定信仰信念、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在庆祝我们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的关键节点,在全党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正当其时,十分必要。党员干部要通过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把对党忠诚放在第一位。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强化理论思维,做到学而悟、学而信、学而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记党的宗旨是践行初心使命的根本力量所在,管好自己、履好主责是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责任担当。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对党员干部的群众工作理念、工作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学习的目的既要武装头脑又要解决实际问题,在学习的同时,对自身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行了认真查找和梳理,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努力的目标和方向。(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在系统把握学、拓展延伸学、联系实际学上下功夫还不够,有时把工作当成硬任务,不能静下心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钻研业务学习,上级要求学什么就学什么,工作中用到哪部分才学哪部分,导致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政策要求研究面窄和业务钻研不深不透的问题。不善于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找立场、找观点、找方法,具体工作在体现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方面还有很大差距。主要是从思想上没有真正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意识不强,自觉性不高,即使是学习也浅尝辄止,缺乏对理论学习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二)政策落实不够到位。能够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学习能够做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看齐,但在深刻理解和贯彻落实上还存在差距,从学习理解到自身消化再到自觉执行需要一定时间和过程,导致有些认识和执行不够及时。在结合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上有所欠缺,缺乏前瞻性的对策和方法,破解难题的办法、手段不多,在工作任务的落实上还不够到位。有些工作停留在会议、文件层面,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够强,督促落实不够,缺乏钉钉子精神和一抓到底的劲头。五、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一)持之以恒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在学深弄懂、学用结合上下功夫,使其成为自己履职尽责的灯塔和干事创业的指南。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正确价值取向,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对党的忠诚心。坚定党性立场,提高政治站位,在政治原则、大事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持之以恒增强宗旨意识,践行初心使命。坚持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把基层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急所盼作为干事情、做工作的首要问题,主动到群众中去,学会在群众的实践中汲取智慧,善于从群众的工作中查找不足。树牢根本宗旨,永葆对人民的感恩心。(三)持之以恒强化进取意识,锤炼过硬作风。想问题、办事情,始终坚守人民立场,牢固树立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特别在涉及自己分管的工作中,要在提前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向基层传达上级机关决策部署,向群众宣传政策制度的同时,更要把基层的反映、群众的呼声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并及时传递给领导。同时,要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融会贯通,确保基层的反映、群众的意愿能够为领导所了解,确保各项工作开展能够紧紧围绕群众“转”、带着群众“干”、解决群众“盼”,确保各项决策体现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民主生活会制度规定【第二篇】第一条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我州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促进各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级党委要把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提高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有效地进行党内监督,促进班子团结,改进作风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第三条民主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要紧紧围绕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第四条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第五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第六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二)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三)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四)坚持群众路线、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五)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党建理论情况。(六)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七)上级党组织或群众提出的其他重要内容。第七条每次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应根据实际,重点研究解决本单位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第八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第九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缺额在三分之一以上,应延期召开,但最迟不得超过两个月。每次民主生活会时间,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确定。第十条党的组织部门(政治处)、纪委(纪检组)、机关党组织的负责人,可以列席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其他列席人员,可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第十一条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确定议题。根据第六条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二)征求意见。党委(党组)或委托(纪检组)、组织部(政治处)、机关党组织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并在会上通报。(三)交换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民主生活会的重点议题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建议,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四)、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议题和准备情况要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第十二条民主生活会要正确、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意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总结经验教训,不纠缠细枝末节,真正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一)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亮思想、查问题、交心通气、严于责已,进行积极的思想斗争。(二)其他领导成员要联系思想实际,围绕中心议题,严格解剖自己,正确批评别人。开展批评要与人为善,实事求是,掌握政策,讲究方法,以理服人。对搞诬陷、攻击和报复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直至党纪处理。第十三条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并在会上宣读和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第十四条民主生活会要形成完整的会议记录。在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级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报送会议情况报告、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同时,将适于向下一级党组织或本机关通报的情况予以通报。第十五条与会人员对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要保密,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批评或党纪处分。第十六条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属于本级党组织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属于违纪、政纪、法纪的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查处。制定整改措施,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易于检查落实。第十七条整改措施的落实要建立责任制,明确规定责任人、应完成的事项和时限要求。责任人应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好,影响工作的责任人,党组织要批评教育,并采取措施帮助和督促责任人努力完成整改任务。各级党委应经常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根据情况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整改情况,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第十八条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十九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在开好本级民主生活会的同时,指导下级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