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三篇)《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学习心得篇一按照要求通过自学的方式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了《规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能够深刻认识到制定《规则》的重大意义,准确掌握《规则》的具体内容,打牢了运用《规则》开展检举控告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个人学习情况,我谈一下自己的学习收获和体会:一、聚焦主题,做好“宣传员”《规则》的出台,明确了很多党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如:哪些问题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通过哪些方式进行检举控告、检举控告人有哪些权利义务等。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做好“宣传员”,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介,及时推送《规则》原文和释义,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晓度;另一方面,在接待来访人员时,根据《规则》第四条中予以受理的信访内容,有针对性地先行告知当事人处理原则和程序,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且已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当面予以答复。二、以上率下,做好“战斗员”《规则》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做好“战斗员”,对检举控告做到及时办理、及时沟通、妥善处置。《规则》第二十六条中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实名检举控告,应当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对于来访人反映的问题,信访接待工作人员要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树立“马上就办”的理念,真心实意的为群众解决问题。同时,主动与承办单位联系,及时与来访人沟通,确保来访人对来访事项办理的知情权,减少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的发生。三、守住初心,做好“勤务员”《规则》的制定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每个群众身边。作为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对来访人反映的问题,提出的申诉、批评或建议,不论正确与否、能否解决,都应当细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把其反映的问题、重要情节和要求,如实地记录清楚。来访人中既有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也有思想认识问题,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接待的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既要按政策规定解决实际问题,又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宣传政策、释疑解惑、教育疏导,使来访人自觉地遵照《规则》规范自己的信访活动。《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学习心得篇二根据省纪委、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全省纪检监察“检举控告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有关安排,集团公司及党支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制定并下发了“宣传活动周”工作方案,大力营造宣传教育浓厚活动氛围,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参观及讨论等活动,现本人将学习心得报告如下。此次宣传周活动结合学习贯彻省委精神,以“正确行使检举控告权”为主题,以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为主线,兼顾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一是旨在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普及检举控告方式、渠道等知识,从而调动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各界关注党风廉政建设,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局面;二是扩大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检举控告知识的知晓率和覆盖面,逐步实现“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三是进一步拓宽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渠道,把检举控告网络向乡镇、村社延伸,提高群众举报的便利性;四是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目标任务,要求“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十九届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了战略部署,要求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对检举控告的接收和受理、检举控告的办理、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中工作要求和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通过本次对宣传周的学习,本人一是深刻认识到检举控告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检举、控告是党章、宪法赋予党员、公民的重要权利,处理检举控告,是我们党倾听党员和群众呼声、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式,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二是掌握了规则的具体内容和规定要求,了解了党员、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的方式、规则与要求,使自己明白了信访举报有哪些途径,哪些行为可以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如果告错了是否会受到处理吗等学习前的疑惑,提升了自己的检举控告能力;三是了解到规范检举控告行为是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重要保障,诬告、陷害的会严重破坏政治生态,更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设专章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作出规定,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强调规范检举控告秩序,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作为一名党员,我将持续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同时要身体力行地做好宣传和推动作用。一是不仅自己学,也要带动身边亲朋好友一起学,扩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影响力;二是坚定党员担当,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敢于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三是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途径、方式等进行检举控告,正确发挥检举控告作用,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事、做对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学习心得篇三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规则》,确保制度执行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规则》制定出台的重要意义处理检举控告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工作,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规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全会精神,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全面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对于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制定出台《规则》的重要意义,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执行《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规则》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纪委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规则》,推动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主要任务(一)宣传发动(2月下旬至3月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的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规则》热潮,切实增强贯彻执行《规则》的自觉性,把贯彻《规则》落到实处。县纪委监委要通过门户网站、“翠城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收集、整理、发布《规则》原文、解读等视频影像、图文信息。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开展《规则》进机关活动,组织综合监督单位开展《规则》学习、宣讲活动。乡镇纪委监察组要通过圩日宣传、入户宣传、制作宣传标语和传单等方式,深入村、组一线开展宣传,让《规则》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学习培训(3月份集中推进,并长期坚持)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业务培训等方式,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1.个人学(3月份集中推进,并长期坚持)。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明确学习宣传贯彻《规则》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介读原文、悟原理,开展个人自学,既要熟悉掌握具体条文,更要深刻理解《规则》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真正学懂弄通。2.集中学(3月下旬前完成)。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要将《规则》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深化“一周一讲坛”“书香机关”活动,组织委机关干部集中学习《规则》,交流学习心得。各乡镇纪委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也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研讨活动。3.专题学(3月底前完成)。县纪委监委组织和宣传部将《规则》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信访室做好《规则》领学,3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一期专题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培训和开展学习测试等,切实巩固学习成果,营造良好学习氛围。适时邀请市纪委监委业务骨干来宁授课,做好解读辅导。(三)总结提升(3月至5月集中推进,并长期坚持)1.对照整改(3月底前完成)。县纪委监委相关业务科室、乡镇纪委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对照《规则》,对处理检举控告相关业务流程和环节进行全面的“回头看”,及时调整与《规则》精神和要求不一致、不适应的业务环节。2.总结提升(5月底前完成)。县纪委监委相关业务科室、乡镇纪委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及时总结学习宣传贯彻《规则》的经验做法,梳理在贯彻执行《规则》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要结合实际,完善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配套措施和管理机制。三、工作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县纪委监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举措,把学习宣传贯彻《规则》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着力抓好落实,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规则》热潮。(三)要抓好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并运用好以往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多种形式和媒介广泛宣传《规则》,进一步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社会环境。(二)要坚持知行合一。准确把握《规则》丰富内涵,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如何在受理、综合分析、督查督办、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等具体工作中体现《规则》精神、执行《规则》要求,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具体举措。(四)要强化督促指导。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了解乡镇纪委监察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贯彻执行《规则》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采取随机抽查、集中排查等方式,对《规则》贯彻执行情况和归口受理、限时分流、内容研判、扫描直转、闭环管理、联合会审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重点督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规则》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