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辅导笔记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按我国现行法律架构分类;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1、国务院制定并发布2、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会计制度会计地方法规区域地方名称二、按内容分类:综合、核算、人员、监督、中介机构、其他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关的系列法律、法规等人员;涉及到会计人员专业方面的管理监督:《财政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中介机构:涉及到“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的法律、法规等注意:《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深圳市会计条例》在两项中的分类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的五方面内容;1、谁管会计工作:(监检部门和范围)2、谁主管(财政部门)3、管什么(1)统一会计制度制定权限(2)会计人员的管理(3)单位内部的会计管理一、谁管会计工作:(监检部门和范围)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资委等其中: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法对有关单位“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财政部门稽查资料,也查从业资格证财政部门是面向各单位的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其他部门不是面向所有单位。如:审计机关对“国家机关、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二、会计主管部门: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统一:国务院财政部门分级: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会计工作管理权、监督权、行政处罚权p11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内容;依法设账、资料、核算、人员p11-12三、管什么:(一)会计制度(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1、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2、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发布3、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监督有特殊要求行业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4、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二)会计人员管理1、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是指“会计行政管理部门与基层会计核算单位”、“各级会计主管部门之间”在会计人员管理方面的权责关系“会计行政管理部门与基层会计核算单位”:如财政、税务与某单位之间;“各级会计主管部门之间”:如财政、税务、审计等机关之间2、财政部门负责管理的有哪些;p14第一段的最后两行3、从事会计工作人员的,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从业资格证、会计师以上职称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会计法》的规定)在教材《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还增加了“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是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第三节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3条:会计核算依据、会计资料、会计电算化1、会计核算依据:“实际发生”。注意p15第三段的《会计法》第九条的法律条文2、会计资料:注意p16第二段《会计法》第十三条的法律条文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会计资料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格式统一、使用方法统一“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都是严重违法行为伪造、变造、提供虚假财报告的含义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报告的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1)为自己: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为单位内部的非法目的;(2)为他人(3)为他人提供方便3、会计电算化:注意《会计法》第十三条的法律条文“软件”“生成的账证表”都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定规定(格式、内容、真实性、完整性都要符合)同时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p28二、会计年度:参照《会计基础》学习三、记账本位币:参照《会计基础》学习,关键掌握“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为主的单位。四、填制会计凭证。1、熟悉掌握p21最后一段《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内容2、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种类和内容:参照《会计基础》3、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1)最迟不得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2)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的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的内容及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仅仅负审核责任。(3)会计法和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要求理解记忆。4、记账凭证(1)记账凭证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2)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要求理解记忆。5、登记会计账簿1)《会计法》第十五条法律条文2)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账的主要类型3)会计账簿的基本要求,要求理解记忆。6、账务核对及财产清查(1)《会计法》第十七条法律条文,其中“四个相符”(2)账账相符中指的哪些账相符7、财务会计报告(1)最后一段《会计法》的内容a、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和相关资料编制并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制度规定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b、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c、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d、法律、法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时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2)《会计法》第二十一条法律条文(3)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附表包括哪些: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应披露哪些内容: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4)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的基本要求,理解记忆。(5)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提供的具体要求: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具体要求内容,理解记忆。8、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一般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9、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规定(1)特殊性:3条内容,标题记忆,内容理解。(2)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禁令。5条记忆特点:六要素、“收入”是“不得”其他均为“不得”不得随意改变的都是确认标准、计量方法或计算、分配方法等。不得随意或不得“虚假主要讲述两部分内容:1、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对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2、监督会计(社会、政府及内部审计部门对单位的会计行为及经济活动的监督)一、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二、内部会计控制遵循的基本原则:教材p64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②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人员、业务、岗位、机构的设置;③成本效益原则;④不断修订和完善。3、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9条4、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8条5、不相容职务: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种类:主管会计工作的机构(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的会计机构(纵向)单位的会计机构二、会计机构的设置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1、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会计机构负责人)2、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3、不具备条件的,就当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从事代理记账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大中型企业和具备一定规模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都应独立设置会计机构。三、代理记账1、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实行监督检查2、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教材p80①会计核算。(注意审核原始凭证)②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注意签章)③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④其他会计业务3、委托人的义务:①“原始凭证”②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4、代理记账机构的义务:四、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独立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非独立机构负责人是单位的中层任职资格:特别注意《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关于“专业技术资格”、“主管工作经历”五、总会计师:1、“国有的”“国有资产占控制的”“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大、中”(特别注意没有小型)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2、总会计师的属于单位高层,单位领导成员,直接对单位负责人负责。3、任职条件:特别注意“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部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4、职责:教材p85-86两部分:“负责组织”(注意“负责本单位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组织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协助参与”(注意协助参与的商品价格和工资奖金方案的确定)5、权限:注意3、4、5条内容。六、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是今年新实施的规章,所以要特别注意,根据上课时的内容,熟练掌握。七、会计专业职务与专业技术资格1、会计专业职务分为: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会计师(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初级职务)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中级资格(会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资格、正高级资格(考评相结合制度)3、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基本条件;注意:第4条:具备会计从业资格:a、持有当地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证;b、持有异地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已在当地财政部门登记4、高级会计资格报考;会计师职称3年以上5、正高级会计资格报考:会计师职称5年以上八、会计工作岗位设置1、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票据。2、主要会计工作岗位:参照教材p87页必须具备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内容,增加:总会师岗位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财务总监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3、回避制度:注意适用范围: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1、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直系亲属包括:(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中第二章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法律特征其它1、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2、要式行为3、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银行“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不再承担付款、受委托付款责任。4、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1、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2、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根据统一支付结算制度制定细则,报总行备案。学会计xuekuaiji.com根据需要可以制定“单项”支付结算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行总行批准后执行。3、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总行根据统一支付结算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5、支付结算依照相关法律进行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3、银行不垫款原则。三、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其它1、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2、按规定开立、使用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不得代任何单位或个人冻结、扣划款项,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3、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1、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的真实签章的效力。2、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3、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4、签章分为签字或盖章、签字并盖章。4、填写要标准化、规范化教材p122-123(熟练掌握)1、关于收款人名称;2、关于出票日期;3、关于金额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