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档案管理集聚【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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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党员档案管理集聚【汇集4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党员档案管理集聚【汇集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党员档案管理【第一篇】为切实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推动党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近日,公司党委制定出台《一航院党员档案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党员档案归档内容和管理权限,规范党员档案的整理、存储、保管、查借阅、转递等业务流程,形成规范有效的党员档案管理机制。《办法》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明确管理职责。明确档案管理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党员档案规范管理机制,公司各级党组织按办法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党员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管理;二是明确党员档案内容。明确党员档案主要包括发展党员材料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材料两大类,公司各级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基本流程和党员教育管理内容,规范党员档案材料。三是明确党员档案转递移交手续。明确党员进入公司、公司内部调动、调离公司等工作关系变动的档案材料的转递移交手续,规范档案转递流程,以确保党员档案转递过程中档案材料的安全、齐全、完整。2/28四是开展集中整理。公司党委结合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活动,对现有党员档案进行逐一进行清查整理,核实、整理和完善党员档案,按照“一人一盒”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员档案资料。配备存放党员档案的专用档案盒和专柜,实行集中管理。五是推进党员档案信息化管理。建立党员信息化管理平台,以开展党员档案集中整理为基础,将党员档案信息电子录入,纳入公司OA办公平台,设定管理和查询权限。党员的履历信息、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等日常管理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推进党员档案管理和党建管理信息化。公司党委将把规范党员档案资料管理作为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党员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党员档案管理【第二篇】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1、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2、根据我局工作实际,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二、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制度1、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3/28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三、党内支部的表决制度1、主要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和无记名表决等。2、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3、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赞成或是反对,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四、党支部大会制度1、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娶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审议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意见;选举支部委员会或补选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2、会议准备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3、大会决议党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定。4/284、会议的组织党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或指派支部委员主持。5、会议记录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等,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定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6、党员应按时参加党支部会议,认真听取和记录会议有关内容,积极参与讨论。五、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1、会议次数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问题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2、会议主要内容党支部委员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党支部成员参加民主生活会情况。3、党支部委员会与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党支部委员会在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委员会对党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定不能修改或推翻。党支部委员会可根据会议内容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但不能把它强加给党支部大会,更不允许把党支部委5/28员会置于党支部党员大会之上。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党支部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果发现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党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4、到会人数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党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对重大问题的研定,到会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5、会议记录为保证党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正确贯彻,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应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党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六、党小组会制度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召开一至两次,如党支部有特殊任务,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传达党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6/28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5、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对象。6、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开党小组会要讲求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的内容要集中,每次党小组会都要力求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七、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是指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或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外,专门召开的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它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一)会议的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问题:1、能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2、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支部的各项工作。3、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发扬民主,7/28搞好党支委一班人的团结。4、能否树立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5、能否联系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等等。(二)会议次数及方法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既要弄清思想,又要指出不足,既要开展批评,又要团结同志。(三)会前准备1、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次会议的中心议题,使会议内容集中。2、党支部书记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事先通知每个党支部委员,让大家做好准备。3、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4、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8/28记录报送机关党委。党员档案管理【第三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时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需要,切实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使党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镇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由镇党员管理服务中心指导,党员档案原则上由所属的基层党组织管理,由镇党员管理服务中心统一保存。如党员有人事档案的,党员档案与本人人事档案合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应主管部门管理。第三条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9/28党员档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发展党员材料。按发展党员程序,预备党员接收阶段的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本人思想工作汇报、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书、《入党志愿书》、《入党培养对象考察写实登记表》、党员发展对象公示表、考察材料、外调材料、政审材料、计划生育证明、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及考察谈话记录、接收预备党员的报告、审批文件及其它材料;预备党员转正阶段的材料,主要包括转正申请书、思想工作汇报、《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登记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及谈话记录、预备党员转正公示表、考察材料、廉政鉴定、预备党员转正报告、审批文件及其它材料。(二)奖励材料。各级党组织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各种荣誉称号的授奖决定和嘉奖通报等材料。(三)处分材料。党员违犯党纪国法所受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免于处分的处理意见)等材料;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为不合格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党支部对其做出的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处置的决定、向上级党组织的报告材料、上级党组织的批复意见;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延长预备期的有关材料。(四)其它材料。年度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党员的退党申请书、党支部大会讨论并宣布对其除名的决定、向上级党组织呈报的备案材料;党员死亡后的死亡证明材料;其它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10/28第三章档案保管第五条党员的有关档案资料,统一在党员管理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室管理。其中镇机关干部职工党员的档案,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市组织人事部门保存。由镇外转入的党员,在承接组织关系时应同步接转其党员档案。如有档案缺失,应在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花名册中注明。第六条镇党委、党总支、所属各支部应确定一名党员档案专管员,负责党员档案的整理工作,职责是:负责临时保管党员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党员档案材料,办理党员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手续,登记党员变动情况,及时到镇党员管理中心,将党员档案信息补入等。第七条中心设单独的档案管理室和专柜保存党员档案,并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第八条党员档案实行制式化管理。党员档案保管单位必须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党员建立健全档案。第九条为了保持党员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连续性,一般每隔11/28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对,每年年底进行一次装订或整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第十条党员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管好党员档案。档案发生丢失、损毁的,要追究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责任。第四章档案借阅第十一条一般情况下,党员档案不得查阅。党员个人不得查阅、借用或指定他人查、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党员档案。第十二条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党员档案,要经市委组织部主管档案的领导和镇党委组织委员批准,派2名中共正式党员携带本单位介绍信,并办理档案查阅手续。第十三条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阅档规定和保密制度,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漏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第十四条档案一般不外借,如必须借出使用时,要说明理由,经市委组织部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和镇党委组织委员批准,借用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应限期归还。第十五条12/28因工作需要从党员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市委组织部、各级党组织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第十六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党员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要依法处理。第五章档案转递第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