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汇报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我们接触到汇报的情况与日俱增,汇报通常是对工作的总结报告,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总结了哪些经验,说了那么多,你会写汇报吗?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汇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汇报【第一篇】花山区城管执法局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结合城管工作职责,全面加大事前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把握源头治理,依法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全面加大事中监管和事后处罚力度。现将近期工作小结如下:一、结合内外宣传,全面部署动员。一是对内召开禁放工作部署会。拟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广泛动员全体职工主动参与“禁放”工作,以身作则并宣传引导身边的人参与禁放治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与局机关全体人员签订禁放承诺书73份。二是对外充分利用LED大屏、户外广告、电视广播、新媒体、宣传车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结合日常管理,上门入户,对沿街商户开展禁放宣传工作;结合行政审批,书面告知申请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运用墙体宣传,工地围挡宣传等醒目位置,全方位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另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达到群众自治,共治共享的目标。目前,已录制流动宣传广播,定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流动宣传车26辆,日常执法进行宣传;已协调金鹰、苏宁、大华、电信大楼等单位LED大屏播放禁放标语;已联系电台记者采访禁放工作。二、结合工作实际,严抓源头治理。一是结合日常工作。利用执法一线优势,对机动车、三轮车等占道流动兜售、街头巷尾两侧摆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全面摸排,建立巡查日志,对单销号。同时,将“门前三包”与“禁放”工作相结合,严格宾馆、酒店、商户等临街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临街单位不告知、不劝阻、不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依照《马鞍山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之相关规定严厉处罚。目前,已结合“门前三包”工作,宣传商户1000余家。二是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按照市、区工作部署,近期对花鸟市场、金瑞农贸市场周边、黄梅巷、桃源路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行动。同时,以“五一”为抓手,将组织各街道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机动车、三轮车等占道流动兜售、街头巷尾两侧摆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坚决取缔。其中,对花鸟市场4家售卖烟花爆竹的经营户进行重点排查,现已不在售卖。同时,告诫商家严禁私自售卖,一经发现,将严格处罚。三、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联勤联动。全面加大与公安、市监、街道等职能部门联勤联动力度,加大对节假日、“良辰吉日”和重点路段、薄弱路段的巡查管控力度。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大力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结合日常督查、集中整治,开展“回头看”工作,对辖区内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流动摊点进行回头看,严防死守,遏制“死灰复燃”。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发挥属地管理,结合日常市容管理督查考核,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将禁放工作纳入市容管理考核。按照市、区禁放工作要求,定期召开禁放工作联席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和考核结果,明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落实奖惩。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汇报【第二篇】今年以来,阜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下定决心,坚定信心,以严的要求、强的措施、铁的纪律,在全市打响了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攻坚战,取得了明显成效,市政府划定的禁燃区范围内基本实现了“零燃放”,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明显改善。一是建章立制。为做好《阜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20xx年初,市政府印发了《阜阳市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方案》和《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加强大盘香监管的通告》,划定了近200平方公里的禁燃区域,全年禁止燃放。我市下辖四县一市也分别在主城区划定了禁燃区域,实现了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市县两级“全覆盖”。市环保委办公室印发了《阜阳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大盘香禁燃工作量化问责规定(试行)》,对每年非法经营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行为实施量化问责,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二是精心组织。20xx年1月31日,我市召开了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动员会议,明确要求市、区、办事处三级党员干部和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划片包干的形式,绘制禁燃区域示意图、任务责任分解图、执法检查任务分解图、基层共治网格图,共同将社区作为最基本的管理单元,构建网格化监管网络,定岗、定人、定任务、定责任,建立发动机制、保障机制、奖惩机制、领导机制,做到从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全过程阻断。三是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通过张贴禁燃通告、告知书、倡议书、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拉横幅、LED广播、流动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进小区、进家庭、进商户、进单位、进学校、进工地、进市场、进楼宇、进网络,做到“不卖、不买、不运、不存、不放”。同时,阜城设置了30个电子鞭炮兑换点,目前已累计兑换电子鞭炮6623挂。2月7日,市政府召开阜城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兑现推进会,深入社区、住户、售卖点、电子鞭炮兑换点等,逐项现场督察、调度动员会部署的措施落实情况,再次升温加压。2月14日,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玉峰带队对阜城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进行集中督察,并召开了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地各部门将禁燃禁放的氛围营造起来,将基层干部动员起来,将执法人员组织起来,确保春节期间零燃放。四是严管重罚。在禁燃区范围内,不再新增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再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运输许可证,市、区、办事处、社区四级联动、联合执法、交叉巡逻,严查禁燃区范围内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和违规销售大盘香的行为,对准备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行为进行及时劝阻,严管重罚“第一挂炮”、“第一盘香”,对违规燃放的该罚的罚、该拘留的拘留,同时要公开曝光。市政府成立了五个重点区域督察组,自2月8日(农历小年)起,放弃节假日,每日对各地各部门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巡查。截至2月21日,阜城各区政府、办事处、社区及市区两级行政执法部门共出动人员79586人次,查处非法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摊点260处、大盘香摊点165处,查封扣押烟花爆竹2329件、大盘香818件,对8处燃放烟花爆竹的0行为进行了及时劝阻。今年以来,全市(含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对148起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行为进行了制止和处罚,对148人罚款16000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汇报【第三篇】我镇认真按市政府、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茂府规[20xx]1号)文件精神,全面动员布置,加强领导,及时制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强力部署镇委书记杨宇怀同志第一时间组织全镇职工干部、各村(居)书记、主任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并在班子会上作了强调,要求各班子成员要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镇委镇政府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区域工作会议精神,扎实以分片挂点的方式督促引导教育群众自觉遵守禁售禁燃公告。另外,我镇成立了以镇长黎洲为组长,镇委副书记李宁,镇委委员、常务副镇长李土受,镇委委员、派出所所长姚忠为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安监所、规划建设办、党政办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居)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公馆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安监所,由李土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开展相关工作。二、多措并举,加大宣传一是将《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下发到各村(居)委会及烟花爆竹零售点,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向群众宣传,形成浓厚的“禁放”氛围。二是我镇充分利用网站、微信、QQ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在企业工作交流群、镇政府工作交流群均发送《关于禁止在限定区域销售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大家认真学习。三是在人流多、禁放的地段悬挂横幅。期间共张贴发送禁售禁燃公告600份,横幅20条,真正做到了无缝隙、无死角的宣传。三、加强巡查,积极制止在基础排查、日常巡查、违法查处等基础上,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20xx年2月14日,杨杰常委亲自带队对公馆镇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区域进行巡查,发现河之口零售点违规摆卖,立即责令制止。另外,镇政府在春节期间每天安排2名班子成员带队巡查,派出所24小时3班到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共出动了470人次,共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起,查获违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1起。在这场禁售禁燃攻坚中,镇政府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与,分片包干,合力攻坚,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坚守到深夜,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下一步,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再接再厉,继续发力,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取得全面胜利。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汇报【第四篇】春节期间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长丰县各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一是突出以接送学生车辆、客货运车辆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二是突出对集贸市场、商场、宾馆、酒店、歌舞厅、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进行全方位的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是突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监管,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四是突出各未停工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加强安全施工、用电用火、建筑机械、大风恶劣天气施工的安全监管;五是突出加强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凡是超量储存、超员作业、无安全操作规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停产整顿。六突出加强特种设备监管,特别是医院使用的锅炉和化工生产使用的各类压力容器,医院、商场使用的电梯。要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进行认真检查。七是突出重点加强城市燃气、供电、供水的.监督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同时,该县以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汇报【第五篇】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长期进行烟花爆竹经营的经营点进行了大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20xx年我镇根据相关要求,制定了烟花爆竹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对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进行了重新布镇,全镇共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24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有经营(零售)点24家。二、安全大检查情况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本性工作,为了把这次大检查工作抓好、抓实,镇领导高度重视,作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在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按照这次大检查的工作要求,我镇安全办工作人员深入到24家经营点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了经营户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警示标志,经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等。检查中未发现长期经营户超量库存烟花爆竹。这次检查我镇出动车辆2台次,人员10人次,下达执法文书5份,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经营点及时进行整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直接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击、取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次检查,我镇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进行了排查和检查,主要对3家农贸市场,3家超市等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未发现有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现场。通过检查,净化了我镇的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为群众过一个安乐祥和的节日提供了保障。三、检查中存在的问题1、部分经营(零售)点未设安全警示标志,部分消防器材失效。2、部分经营(零售)点烟花爆竹未入专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