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8篇)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汇报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汇报时,要熟悉掌握汇报内容,做到条理清晰,主次分明,但是,每次要写汇报的时候都无从下手?以下是网友收集分享的“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第一篇】一直以来,起房建屋是农村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家庭经济发展、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的重要体现,透露着一个地区文化脉络传承、历史变革沿袭、经济水平发展及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等诸多信息。因此,抓好农村村民建房工作对于提升群众满意度、化解社会风险矛盾、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大方县下辖2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及人口增长得到很大发展,农村建房数量及农业设施建设激增,受地域差异、民族习俗、文化教育程度及职能定位等综合因素影响,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下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程序意识“缺”,群众无办理建房手续的意识。部分群众在开展村民建房时具有盲目性、随意性的特点,没有形成先申请建房后开工建设的思路流程,以宅基地是否方便宜居,风水是否吉利为主要考量因素,根据资金预算建设满足自身需求的楼层、面积,待人员、资金到位后就开始建房,没有事先咨询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地了解用地手续、规划条件、许可证办理的相关政策,无证、少证施工现象易发多发。20xx年7月以来,大方县共查处4000余例无证、少证建房行为,多数农户对于办证建设的合理程序知之甚少乃至于一无所知。二是法律观念“薄”,群众相关知识储备不足。部分群众对于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的概念了解不清、理解不透。20xx年7月以来,大方县共查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7.018亩,其中一部分为群众不懂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缺乏基本农田保护意识。另外一部分是侥幸心理作祟,在允许建设范围边界试探。例如:笔者在接待群众时,部分群众分不清楚基本农田与农田、耕地的定义,将三者混而为一,理直气壮地提出自己选择的宅基地不占良田好土为何就占用了基本农田的疑问,主观认为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或者荒山上占地建房天经地义,无需任何个人和单位的同意和授权,客观上形成情理与法理相悖的情形。其结果是相关部门指导选择宅基地时,群众往往带有抵触情绪,配合意愿不强烈。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部分群众文化水平不高、知识获取渠道狭窄、区域发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导致部分地区群众严重缺乏法律法规知识,不能完全理解和支持相关部门的统一规划、法律宣传、业务指导、违法查处等行为。另一方面是基层干部队伍力量薄弱,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承担各级各部门较多的业务工作,能有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人员较少。导致宣传教育流于形式,知识系统不完善、法理层次不深入、效果影响不理想、普法教育不全面。三是部门定位“偏”,部门职责划分不准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划分仍待明确,县直部门指导建设与查处违规行为的定位交叉,群众咨询了解政策渠道不畅通。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一方面,大方县已将农村宅基地审批权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但部分乡镇仍未彻底压紧压实责任,存在过分依赖县级部门的现象,部分乡镇领导对于整治乱占耕地建房的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具体,上热下冷的现象频发。另一方面,群众到乡镇人民政府咨询了解建房相关事宜时,相关工作人员解释不清楚、口径不一致,一些地方甚至存在“领导见不着,部门说不清”等问题,同时,部分乡镇人民政府经常推荐群众来县级部门咨询,出现群众在县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之间往返咨询的情况。此类行为不仅严重拖延了群众建房进度,延长建房周期,损害人民利益。更有可能滋生社会风险,构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加重基层治理负担。长此以往,必将降低群众期待值,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动摇执政根基。四是处置难度“大”,群众抵触情绪高。相关部门在对违规建房进行拆除复垦时,群众阻挠力度大。个中原因不难理解:一方面,农村建房耗费一个家庭多年的积蓄,是几辈人辛苦努力奋斗结出的硕果,让人轻易拆除心有不甘实属正常,如若采取强制措施会加剧干群冲突,激发社会矛盾,增加上访维权风险。另一方面,法不责众观念根深蒂固,观望风气严重,存在“出头鸟”效应,一户顶风作案,街坊邻居纷纷效仿,抢建、乱建行为死灰复燃。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的时候,以事实为依据,认真查看不同农户建房之间存在的差异性,针对性进行处罚。这样一来,群众往往会以同一地区、同一规划来质疑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合理性和权威性,先入为主地笃定工作人员肯定收受了好处,或者是有亲戚裙带关系及利益纠葛才会允许部分群众修建房屋、强行拆除其余违规建设的房屋。如此一来,群众势必会将执法人员模型化、片面化,成了强词夺理、滥用职权、以权压人、乱作为的典型,群众容易采取过激行为对抗处置,加大了处置难度,通过口耳相传或网络传播,造成不良舆论影响,不利于法治政府建设。五是受理周期“长”,群众建房刚需办证难。在如今查处乱占耕地建房的高压态势下,部分群众确需急于建房时,现有审批流程办证难、受理周期长,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例如,原有房屋不能满足子女结婚,或老旧房屋破损无法居住、举家外出务工,常年在外回家无房等客观原因迫切需要建房的,因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程序烦琐、基层干部队伍人少事多等原因,拉长建房周期,客观上造成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的现实。如笔者接待的一户人家,举家在外务工多年后,因孩子成家,需回原籍建房。在提交建房申请之后许久仍未办理好建房手续,在到大方县自然资源局反馈相关情况时,笔者了解到,意向性选址不符合规范,相关部门反复选址、审批程序烦琐、工作人员解释不到位是造成建房手续办理时间长的主要原因,这样的办事效率,行为作风拉远了干群关系,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宗旨。二、措施建议一要“强”宣传,丰富群众知识储备。相关部门要以宣传教育为根基,最大范围内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普适性政策法规宣传,逐点逐条认真细致地解答群众疑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利用辖区内村情民情针对性进行宣传。以通俗易懂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从正反两方面着手,加强《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个一律”等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普及。同时,不断强调程序合理、法制清晰的办证建设手续,普及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基本概念,使群众在意向性选址时即可一步到位,缩短建房周期。另外,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反面事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对顶风违规建设的典型案例公开处置过程,形成专题利用新兴网络媒介,开展多轮次、多维度的警示宣传,以达到惩治一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二要“理”职能,明确部门职责定位。要彻底理顺基层各部门职能关系,使责任明晰、权力合规,加强干部队伍培训,着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对基层职责交叉重叠部分认真组织研讨细化,形成清晰明确的职责分工,提高办事效率。同时,注重政策解释的逻辑正确性和规范性,既要避免部门间相互传球甩锅,也要避免不同人员解释不规范、口径不统一的情形发生。加大培训力度,及时掌握相关政策,组织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结合专业技能与口语实践,把规范性政策转化为融合民族特色、地域文化、涵盖各文化层次都能听懂并理解的术语,杜绝出现“你讲你的,我做我的”案例,不断提高服务效率,解决实际问题。三要“细”方案,进行分类处置。尽快制定出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分类整治方案,详细区分存量与增量、扩建与改建、有房与无房等建房类别,针对性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优化处置方案,在保护基本农田,合理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人民群众经济损失、化解干群矛盾,控制社会风险,提升群众满意度,增进人民福祉。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第二篇】今年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行业各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各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化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管力度,今年我县死亡事故为零,保持连续七年无建筑安全死亡事故,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建筑安全形势良好。一、基本情况(一)受监项目基本情况我县今年安全注册受监项目47个,建筑面积293948平方米,工程总造价22571万元。(二)工作情况1、完善制度,规范安全监管安全监管部门与责任主体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承诺书,明确各主体单位安全责任,项目部交纳建筑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开展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加强安全专业验收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阶段性等级评定,阶段性安全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安全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实行安全生产竣工备案制度,工程在进行竣工验收前,必须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备案,坚持保障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的原则。2、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度①、明确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坚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及隐患排查台帐,实行立案、消案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②、加强建筑市场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对一些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逃避监管,不办理报建报监手续等现象,我局采取督办、催办和行政处罚等方式,有效地维护了建筑市场秩序。③、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到岗、履职情况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④、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和使用登记管理,所有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资料齐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用,清出市场。3、狠抓施工现场监管今年,我局组织质量安全大检查4次,进行安全大排查4次,下发有关文件11份,下达质量、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77份,工程安全局部停整通知20份、停整通知16份,查处各类质量安全隐患200余条。特别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我局以此为契机,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以现场管理为突破口,狠抓现场组织领导、制度落实,排查各种事故苗头,落实现场防护措施。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防范重点,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重点防范,重点监控,有力地促进了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二、存在的主要问题1、部分施工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管理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施工企业对项目的检查次数偏少。2、安全投入不足,现场防护难达标。我县开发商规模小,资金不足,工程造价低,安全投入不足,检测手段落后,造成防护搭设不规范,导致安全隐患多,安全达标困难。3、对违法建筑打击力度不够。个别工程未报建先开工,无安全措施,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施工现场难以达标,处罚程序复杂,打击力度不够,扰乱了建筑市场。三、下一步工作重点针对我县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1、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先培训后上岗,特种岗位持证上岗,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2、按照湘建建20xx111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县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3、强化各方主体责任,引导施工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抓好各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监管单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的制度化、标准化建设,特别要加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的落实。4、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提高各主体责任单位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的自觉执行力度,形成企业自觉守法,监督机构严格执法的良好局面。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执法水平和执法力度,杜绝执法不力,处罚不严的问题,树立建筑安全执法权威性。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汇报【第三篇】我市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协调机制办发〔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省有关精神,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初期摸排工作。一是及时召开布署会。9月10日,阜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孙正东主持召开全市卫片执法检查、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