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幼儿园规章制度全集【热选4篇】【导语】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的“大型幼儿园规章制度全集【热选4篇】”精品文档,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帮!喜欢就下载吧。大型幼儿园规章制度大全【第一篇】1、成立专门的课题研究指导小组,深入实际指导牵手园专题研究工作,做到班班有专题,人人都参与。2、每学期定期带领牵手园教师进行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的交流,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注重研究过程的规范性,有相应的文字记载和作品积累。3、帮助牵手园教师对课题的选定、研究的过程,给予指导,并督促教师按期总结。4、定期邀请专家、本园教师进行讲座,结合实践进行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牵手园教师的课题研究水平。5、坚持每隔一周进行课题实验活动观摩或业务学习。6、每学期初,根据牵手园的实际情况,帮助教师制订好本学期的课题活动计划,期末认真总结。7、课题组教师应准时参加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活动,向园长事先请假。在活动时,应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努力形成争鸣、探究、团结的气氛。8、每一次课题活动要做好书面记录,记录要规范化,有时间、有地点、有议程。9、学期结束后,指导牵手园课题组教师把本学期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资料归档,并鼓励教师及时总结自己在课题实施过程中的点滴经验及时发表,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论文。10、要发挥本园示范辐射作用,带领牵手园共同进行幼儿美术课题的研究工作。大型幼儿园规章制度大全【第二篇】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2、制定幼儿园工作目标、规定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出总结;3、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后勤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项规章制度;4、负责聘任、调动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5、负责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6、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7、定期召开园务工作会议,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8、管理好园舍、设备和财产,努力改善办学条件;9、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合理安排使用经费;10、负责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加强与社区联系和合作,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幼儿园教师岗位职责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1、教师对本班幼儿的安全负责,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止事故的发生。2、依据幼儿园教育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制定教育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教育笔记。3、观察分析幼儿发展情况,认真填写观察记录。4、指导和配合保育员管理好幼儿的生活和做好幼儿卫生保健工作。5、为幼儿创设良好的物质和精神环境,发挥环境教育作用。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积极进行教改实验的立项与研究。7、做好家长联系工作,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与家长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8、定期向主管园长汇报工作,并接受其检查与指导。幼儿园保育员岗位职责1、重视幼儿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2、负责本班房舍、设备、室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消毒工作。3、在教师指导下管理好幼儿的一日生活。4、在医务人员及教师指导下,做好幼儿的卫生保健工作。5、在教师指导下,做好各项教育活动的准备工作及配合教师组织幼儿教育活动。6、负责保管本班幼儿衣物和本班设备用具。7、配合教师制作玩教具。幼儿园炊事人员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厨房卫生和本园厨房卫生消毒制度,严格执行炊具、餐具清洗消毒工作。2、钻研烹调技术,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制作营养丰富、可口多样饮食,保证幼儿摄取足够的营养和热量。3、严格执行卫生标准,保证饮食质量,在烹调过程中防止污染,严防幼儿食物中毒。4、严格遵守开饭时间,做好饭菜、汤点等食品的保管工作。5、协助管理员保管好食物、蔬菜,注意节约、卫生;安全使用餐具、炊具。6、主动了解家长、教师、幼儿对伙食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伙食质量。7、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节约使用煤、水、电及各种物品。幼儿园保健医岗位职责1、协助园领导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2、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和流行病的特点,及时采取措施做好疾病的预防工作。3、负责幼儿疾病的门诊治疗,对发病的幼儿及时治疗护理,对病情较重的及时送医院治疗。4、组织安排幼儿及职工体格检查,及时进行健康分析,做好评价记录,疾病统计及矫治工作。5、指导各部门的卫生消毒工作,并建立检查记录,定期公布。6、指导保教人员对幼儿的生活护理、晨检及全日观察、体育锻炼。7、向全体工作人员及家长宣传幼儿保健常识、安全常识、指导安全工作。大型幼儿园规章制度大全【第三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第三条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第六条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第一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第二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第三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慢性的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第四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第五条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第六条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三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第十四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第十七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第二十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第四章幼儿园的行政事务第二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大型幼儿园规章制度大全【第四篇】1、幼儿园成立创安领导小组,未保领导小组及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护校队。安全工作层层负责、落实到人。2、及时传达、宣传和学习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3、定期对全园教职工进行消防讲座等培训。4、建立和执行房屋、设备、消防、防盗交通等各项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执行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安全工作每日巡查制度。5、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加强门卫管理,平时要关好门,对来访者进行询问登记,严防幼儿走失。6、食堂定点采购,并实行查证制度,四十八小时留样制度。食堂对食物的操作与保存应注意卫生,以免食物中毒。七、加强卫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及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做好春、秋传染病高发期的消毒工作。医务室按时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并把好晨检关,以免传染病蔓延。八、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体检。九、利用活动、游戏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的教育,防止发生触电、走失、摔伤、烫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等事故。十、定期检查更换重点部门(财务室、电教室、档案室、广播室等)的消防器材。十一、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启动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