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网站管理制度(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网站管理制度(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网站管理制度1为确保茨岩小学网站合法、正常、安全地运行,保护网站用户的利益,更好地为网站用户服务,特制订本网站用户管理制度。1.茨岩小学网站用户是指登陆本站进行各种活动的网络资源使用者。2.本站用户采用实名登记制度。3.本站用户分为三类:1)普通用户:是指没有注册或登陆而直接浏览本站的用户,不享有本站对本站用户的权益保护。2)教师用户:本校教师用户,可以在指定模块中发表信息,但是必须经过相应部门的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才能发表。3)管理员:相应的部门都设有网络管理员进行审核部门信息,他们具有直接发布信息的权利。4.本站用户实行二级管理。主控中心设一名网站的系统管理员,教师用户的注册、管理与权限分配由网络系统管理员负责。5.用户应对自己的用户名、密码负责,一旦注册成为茨岩小学网站用户,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安全,并将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可以随时根据情况改变密码,也可以结束旧的用户重开一个新用户。6.用户隐私制度。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茨岩小学的基本政策。茨岩小学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注册信息,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或茨岩小学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三种情况是必要的:1)遵守有关法律规定,遵从合法服务程序。2)保持维护茨岩小学的商标所有权。3)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4)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7.用户单独承担网站信息发布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1)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2)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3)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4)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网站管理制度2参考资料,少熬夜!1、总则(1)网络运行管理是指对网络结构、网络设备、网络信息、网络安全及网络用户的管理。(2)学校网络中心在校园网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园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协调,是学校的网络管理部门。(3)学校的各个部门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网络中心的有关规定。(4)用户在使用网络过程中违反网络中心有关规定的,网络中心将视情节给予劝告、警告及冻结账号等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院校园网领导小组进行处理。(5)用户在使用网络中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网络中心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冻结账户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网络用户管理(1)使用网络的部门及个人都是网络的用户。(2)学校鼓励各部门及本校教职工、学生用户使用网络资源。(3)学校网络中心为需要接入网络的用户统一分配IP地址。各部门及教职工、学生用户使用网络需填写入网申请,由网络中心备案后分配IP地址。3、网络设备管理(1)网络设备管理指对接入网络的通信主干设备、公共服务器、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的运行管理(2)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网络线路、公共服务器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网络中心管理。(3)部门中的网络服务器和网络打印机等设备由网管人员负责管理。(4)接入网络的计算机,由该设备的责任人员负责管理,并在网络中心备案。(5)与独立计算机连接的打印机等共享设备由所连计算机的管理者负责管理,管理者必须对共享设备的使用设备的使用范围进行限定,禁止无限制地开放共享设备。(6)用户设备接入网络由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和实施,用户需将设备接入网络时,需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并向网络中心提出申请。(7)网络中心对入网设备的名称、入网软硬件配置、入网接入端口和安装的软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不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5、网络信息管理(1)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2)学校网络使用的Internet域名由网络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3)网络中心按照有关网站和信息上网的。管理办法负参考资料,少熬夜!责学校网站的运行管理。(4)学校的各类信息系统实行分级安全管理,不同的用户根据不同的授权获得授权范围的信息。(5)学校的Internet电子邮件服务仅限于与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不得通过电子邮件传输涉密信息。(6)学校的Internet信息服务主要用于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用户应控制查阅娱乐性的内容和调阅下载大量占用网络通信流量的影视和音乐等多媒体信息。(7)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8)为了确保学校网络传输的信息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学校的公共财产不被滥用,网络中心在必要时可采取技术手段,对用户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网络资源进行配额管理,对用户的电子邮件和Internet查询的信息进行过滤。6、网络安全管理(1)网络安全管理是由网络中心负责实施的保证网络与网络信息安全进行的管理。(2)网络用户必须按照所获得的权限使用网络的硬件资源、软件资源和信息资源,禁止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网络资源。(3)网络用户必须妥善管理访问网络资源和用户名称和密码,长期使用网络资源的用户必须按照网络中心对各种资源的使用规定按时更换用户密码。凡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密码泄露对网络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4)网络中心负责学校对外连接管理,未经授权任何网络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建立与其他网络间的互联。(5)任何用户未经网络中心授权,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建立网络信息处理系统和占用网络资源。(6)学校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和服务的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在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随意复制或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系统软件,以及盗用他人账号等。(7)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诽谤、诬陷、欺诈和教唆等,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等人身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商誉、商标、版权、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等各种知识产权。公司网站管理制度3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参考资料,少熬夜!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二、公司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二条公司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第三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三、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第四条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第五条资质荣誉、公司新闻、人员招聘等栏目每半年变化一次,应具备时效特色;第六条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提出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四、信息的收集与发布第七条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科室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公司考察活动、公司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由综合办公室提供;、商务活动、市场动态、合同签订等信息由市场开发部提供;质量管理、行业资讯等信息由技术发展部提供;、项目管理、工程实施等信息由设计咨询部、项目管理部提供;、技术支持、客户服务等信息由综合办公室提供;、软件使用、标准规范等信息由技术发展部提供;第八条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科室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一般信息,如公司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完工或实施情况,市场动态等由综合办公室整理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网站管理员2天内发布;、公司重要事项、重要商务活动,如重要合作信息、重大合同信息、公司及领导外事活动、重大访问、来访活动等重要信息由综合办公室及时整理后报总经理审批,交网站管理员24小时内发布。五、网站管理第九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第十条网站密码由公司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第十一条网站管理员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后台维护运营商反馈,由运营商处理。第十二条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参考资料,少熬夜!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第十四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第十五条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公司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六、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10年X月X日起执行。网站管理制度4为加强我校信息化岗位管理,保证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制定本制度。第一条校信息化岗位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责任制。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第二条本规定中的信息化岗位指承载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的岗位,主要包括校办公室和校信息工作人员,以及负有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的信息安全员和兼职保密员。第三条校信息化岗位安全和保密管理按照国家保密法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进行。第四条信息化岗位实行岗位职责分离制度,岗位操作权限严格受岗位职责限制。除非主管领导批准,信息化岗位人员不得打听、了解或参与职责以外的任何涉及岗位安全和保密的内容。第五条信息化岗位人员应保管好自己的信息系统操作口令,不定期予以更换。严禁向他人泄露自己的信息系统操作口令。因工作需要必须告知他人的,应在使用完毕后即时更换口令。第六条信息化岗位人员使用的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必须有密码保护措施,工作中离开岗位时计算机应置于屏幕保护状态。计算机无人使用时不得置于上网状态。第七条非经主管领导批准,信息化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存有工作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外出。经主管领导批准携带便携式计算机外出的,应采取措施保证机内信息安全。携带外出的便携式计算机禁止留存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内容。第八条重要的信息化岗位休息日和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重大事件期间应组织安排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重点监控提供公共服务的信息子系统(如网站)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按局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处理,并即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第九条办公室应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培训,提高校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信息化岗位工作人员的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意识与技能。参考资料,少熬夜!第十条校办公室负责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情况的监督。为此,应不定期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信息化岗位人员使用的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应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病毒、木马等安全隐患。第十一条信息化岗位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按以下程序办理:1、整理好涉及信息安全和保密的资料或文档,形成信息交接档案,移交给指定的工作交接人员;2、逐项取消其拥有的信息系统访问授权;3、收回其使用的计算机存储介质,包括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4、全部移交过程必须有完整的移交记录,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生效。未完成以上程序,信息化岗位工作人员不得办理离岗离职手续。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责令限期整改。引发信息系统运行异常、工作信息丢失损坏等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造成泄密事件的,根据国家相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