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会计企业破产、重组,对优化资源配置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再调整与整合中,如何进行企业清算的会计处理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一、企业清算的概念1.企业清算的含义企业清算是指在企业面临终止的情况下,富有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企业的状况作全面的清算和处理,使得企业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企业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的行为。企业清算制度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最后一环而且是十分重要的一环。这一环的重要性最锋利的武器、最有效的良药,是保证公司法人制度存在的基石。2.企业清算的目的清算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法律和会计等必要程序对企业的一切法律关系进行清理和终结,包括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以真实、合法地反映企业财产、债务以及偿债后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提供有关资产变现价值和债务清偿程度的相关信息。二、企业财务困境(一)财务困境概述公司在其经营活动中由于自身的经营条件或公司外部的环境等各种原因,无法如期偿还债务,而陷入财务困难甚至财务危机。如果公司面临的财务困难是临时的,则公司有可能在同债权人协商达成协议后,做出债务重整,或者按照法定程序对公司进行重组。如果公司的财务危机十分严重,可以采取破产方式来解决。企业界在使用财务困境这个词时,其含义也是多样的,它可以是:(1)当企业债务的相对价值“微不足道”时,发生财务困境。(2)企业现金流量不足以抵偿其现有债务的情况,这些债务包括应付未付款、诉讼费用、违约的利息和本金等。财务困境通常导致企业与其中至少一个债权人的重新谈判。(3)企业现有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不匹配。从企业内部来看,财务困境将主要表现为资金周转困难,甚至停滞,现金流量出现大额负差,持久的亏损经营以及资不抵债,导致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受阻,权益结构失衡,财务状况恶化。从企业外部来看,财务困境主要表现为现金短缺,无力偿还到期的债务,在社会上出现严重债务危机和信用危机,难以重新举借债务,甚至面临被改组或者是被迫进行清算。(二)企业财务困境原因及改善方法在现实中,可以看到当企业现有资产价值不足以偿还负债价值(净资产出现负数)或企业经营现金流量不足以补偿现有债务(包括利息、应付账款等)时(就是所谓的经营不善),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通常有破产和重组两种后果。企业现有资产价值不足以偿还负债价值是指资本收益能力的绝对低下,因此破产是其必然后果。企业经营现金流量不足以补偿现有债务可能反映资本流动能力的相对低下,可以通过一系列非常行动使企业免于破产,维持企业继续经营的能力。这些行动包括:(1)出售主要资产;(2)与其他企业合并;(3)减少资本支出;(4)发行新股;(5)与债权人协商谈判;(6)债权换股权。其中前三项属资产重组,后三项属债务重组。当这些行动无效后,才进入破产程式。(三)关于解决财务困境的政策性建议我国新的破产法从1994年开始修订,如何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借鉴国外重组和破产立法的成功经验,制定出一个既适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破产法,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超出了本文的研究范围,下面仅就财务困境理论的一些基本原理,提出一些政策性建议。(1)破产保护下的重组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法律基础和实践经验,但因经济基础、市场环境和法律体系的制约,私下重组和预包装破产重组还几乎是空白。但理论研究具有前瞻性和系统性,私下重组具有一定的优势,更加适合质量较好的困境企业,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法律框架的建设,以便于银行从事理性的债务处理,为拓展我国企业的重组途径做理论上的准备。(2)国有企业更加适合正式重组,一方面是因为国有企业重组的复杂性,必须有政府和法院的参与,其次,国企的财务杠杆一般都非常高,而正式重组与私下重组相比,企业资本结构的调整更加灵活。(3)国外的实证研究发现,申请正式重组的企业,70%都没有存在的经济意义,这意味着那些没有效益应该被破产清算的企业领导人为了个人福利最大化会寻求破产保护,因此从代理成本的角度研究破产法,应该引起重视。在财务困境的处理过程中,应该从机制上强化债权人的参与和尽早介入,以及抑制经理人的代理成本问题。尽量减少行政干预,发挥资产管理公司和中介机构的作用。(4)由于在亚洲金融危机以后,金融稳定已被我国所认识和重视,保护银行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性容易被接受,但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我国加入WTO,商业债权人、普通企业债券持有人等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如何保护的问题也不容忽视。(5)我国新的破产法能否出台,关键不是立法技术,而是实施条件是否具备。由于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初次就业市场本身压力很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较为严重,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发展预期的不确定,可能新的破产法出台时机还不够成熟。三、企业清算程序(一)清算程序的启动公司清算包括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两种,解散清算原则上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方式等自己组织清算而无须外力的介入。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在公司出现解散事由之日起15天内组织成立清算组。只要公司严格遵从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清算,外力没有理由进行干涉,因为公司清算本来就属于公司意思自治的范畴。公司清算应当自行组织,但在出现特定事由时,出于对有关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以及社会秩序的维护,有关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申请的司法救济。公司法184条规定,公司在解散后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织精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清算。债权人申请强制清算的具体事由包括: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2、虽然成立清算组织但故意拖延清算;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二)公司清算程序1、公司权力机构决议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后应及时召开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2、清算组的成立和备案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天内公司即应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自清算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须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所在的公司登记机关备案。3、清算公告和债权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4、清算财产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清算期间的财产包括:1、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2、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公司先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公司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权利人通过清算组收回;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由债权人以提保财产为限优先受偿,未受偿部分视同非担保债权。担保物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5、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如果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否则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清算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职工工资;(2)社会保险费用;(3)法定补偿金;(4)税款;(5)企业债务;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6)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6、清算报告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报告经确认后,视为已解除清算组的责任。但清算组有违法行为的,不在此限。7、注销登记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登记后,清算组应当公告企业终止。(1)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明。(2)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3)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4)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5)《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6)清算组织成立的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的报样;(7)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8)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四、企业清算会计处理企业清算会计处理主要包括非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和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该文主要介绍费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一)会计科目设置企业终止进入清算期,必须设置“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科目单独核算。存在土地转让业务的企业,还应设置“土地转让收益”科目。(1)“清算费用”科目。本科目核算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人员的酬金、公告费用、咨询费用、诉讼费用和利息等支出。(2)“清算损益”科目。本科目核算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益。(3)“土地转让收益”科目。本科目核算被清算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企业所支付的职工安置费,发生的与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关的成本、税费,如应缴的有关税金、支付的土地评估费用等,也在本科目中核算。清算结束时,清算收益减去清算费用和清算损失,加上土地转让收益后的差额为清算净收益,在依照税法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当视同利润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该科目余额应转入“利润分配”科目。(二)企业非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步骤1.编制清算日的资产负债表;2.核算清算费用;3.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4.核算收回的债券和清偿的债务;5.弥补以前年度亏损;6.核算生于股东权益;7.编制清算费用表、清算利润表和清算结束日资产负债表;8.归还各类所有者权益。文献:【1】刘然,关于企业年金基金的业务处理探讨,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04期【2】秦文娇,企业捐赠股权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交通财会,2010年01期【3】鲁迎春,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年01期【4】高怀发,谈企业解体清算会计处理,现代商业,2011年11期高级财务会计考试《企业清算会计》姓名:李青青专业:会计学学号:0805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