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9/231资产计价方面的差异项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协调与差异定义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一)资产的确认计价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取得资产的计价基本相同,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部分存在不同外2019/9/232资产计价方面的差异项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协调与差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资产的计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如果一项交换同时满足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不存在差异《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如果一项交换未同时满足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条件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存在差异2019/9/23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资产计价的差异甲公司以库存商品换取乙公司的生产的设备作为固定资产,不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的库存商品账面余额为95000元,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100000元,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价格为100000元。乙公司生产的设备账面余额为90000元,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为100000元,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为100000元。则甲公司应交增值税=100000x17%=17000(元),乙公司应交增值税=100000x17%=17000(元)。收到专用发票后,甲、乙公司均可抵扣进项税金。乙公司:借:原材料90000应交增值税-进17000贷:库存商品90000应交增值税-销17000会计处理:甲公司:借:固定资产95000应交增值税-进17000贷:库存商品95000应交增值税-销170002019/9/234非货币性交易的资产计价的差异但根据税法有关规定:企业之间以物易物,均视同出售旧资产,购买新资产,交易双方应按出售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转让收入和计税成本。甲企业:转让所得=100000-95000=5000元。固定资产的税务计价=100000元会计计价=95000元,差异:5000元乙企业:转让所得=100000-90000=10000元。原材料的税务计价=100000元,会计计价=90000元,差异:10000元2019/9/235资产折旧和摊销方面的差异-固定资产项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协调与差异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基本相同2019/9/236项目新准则新税法规定折旧方法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资产折旧和摊销方面的差异(1)2019/9/237项目新准则新税法规定折旧方法的改变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可以改变,应年初时报税务部门备案;加速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资产折旧和摊销方面的差异(1)文2019/9/238项目新准则新税法规定应计提折旧范围按《固定资产》准则规定,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企业对所有固定资产都应计提折旧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资产折旧和摊销方面的差异(2)2019/9/239项目新准则新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2、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3、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国税发〔2009〕81号资产折旧和摊销方面的差异(3)2019/9/2310项目新准则新税法规定残值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资产折旧和摊销方面的差异(4)2019/9/2311资产折旧和摊销方面的差异-衔接新税法执行前的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可以改变吗?例:外资企业2005年12月购入一批电脑60000元,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10%,2008年税收的折旧额是多少?2006、2007的年折旧额=60000X90%X2/5=21600元。2007年末的净值为:38400元。38400元2008年度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2009年可以调整吗?2019/9/2312项目新准则新税法规定弃置费用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等。税法不承认因计提弃置费用而增加的固定资产原值资产折旧和摊销方面的差异(5)在建工程何时转固定资产、何时计提折旧?2019/9/2313项目新准则规定新税法规定无形资产范围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在本准则规范。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由于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所以在会计上不作无形资产处理,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均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由于商誉属于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在税法中作为无形资产处理。资产折旧和摊销方面的差异-无形资产2019/9/2314项目新准则新税法摊销方法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按照其他方法计算的摊销费用,要进行纳税调整。摊销年限未明确规定无形资产的最高摊销年度;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每年度必须进行一次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资产折旧和摊销方面的差异(6)2019/9/2315项目新准则新税法商誉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单独确认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但自创商誉不允许扣除;商誉在税法上是作为无形资产处理的,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准予扣除。平时,商誉的计税基础不得调整;减值不能税前扣除资产折旧和摊销方面的差异(7)2019/9/2316项目新准则新税法开办费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1)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国税函[2009]98号)(2)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国税函〔2010〕79号)资产折旧和摊销方面的差异(8)2019/9/2317项目新准则新税法规定修理费用更新改造、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满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在“长期待摊费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科目核算,一般按租赁合同进行推销。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li资产折旧和摊销方面的差异(9)2019/9/2318项目新准则新税法资产减值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通过“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进行核算,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