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关于接处警和执法规范存在的问题【范例4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关于接处警和执法规范存在的问题【范例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接处警和执法规范存在的问题【第一篇】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区道路两侧门头牌匾及建筑立面规范化、标准化和长效化管理水平,根据青城管办字[20xx]12号《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深入开展城区道路两侧门头牌匾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生态型湖滨城市的目标,以实施“双超越、双突破”战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通过加强城区道路两侧门头牌匾及建筑立面整治,积极创建优美城市环境,为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贡献力量。二、整治范围1、重点整治城市规划区主次干道、窗口区域、旅游景点周边等道路两侧的门头牌匾、附墙灯箱、霓虹灯字号、招牌标2/13识等。2、道路两侧其它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三、整治内容1、重新确定并统一规划整治城区主次干道、窗口区域、旅游景点周边等道路两侧的门头牌匾。2、依法更新或拆除城区道路两侧破旧门头牌匾、附墙灯箱、霓虹灯字号、招牌标识等。3、清理城区道路两侧建筑立面、门面窗花以及乱贴乱画。4、清理城区道路两侧其它影响市容观瞻的问题。四、整治标准1、牌匾设置采取“一店一匾”,临街店铺在门头上方只能设置一块牌匾,严禁一店设置两牌或多牌,两层以上层与层之间其他位置均不得设置门头牌匾,严禁牌匾重叠。2、根据道路两侧临街楼体建设情况,确定牌匾设置规格,确保每条道路两侧牌匾高低一致,宽窄相同、色调和谐;同一建筑物的门头牌匾高低、宽窄等规格尺寸应该统一,并与依附建筑物相协调,严禁出现高低不齐、宽窄不一、凸凹不平等现象。3、门头牌匾颜色应与经营内容和楼体颜色以及相邻业户色彩协调统一。牌匾名称须与营业执照核准注册的名字名称一致。用字要规范,汉语拼音与外文不得混用,除名人题字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4、门头牌匾设置材质提倡使用石质、金属、玻璃、亚克3/13力等高档材料,店招门牌四周安装色彩明丽的射灯、动感轮廓灯等,严禁使用低档劣质材料。五、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0xx年8月25日-20xx年9月25日)1、组织召开深入开展城区道路两侧门头牌匾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2、建立健全城区道路两侧门头牌匾整治活动组织领导机构,组织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设置的门头牌匾、附墙灯箱、霓虹灯字号、招牌标识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3、逐户登门做好业户的思想工作,深入宣传门头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和效果,与广大业户达成共识,通过积极的思想工作,征得广大业户的积极支持和配合。4、建立城区门头牌匾台帐,将城区道路两侧门头牌匾的具体位置、牌匾内容、采取的整治措施等情况登记造册,按路段建立台帐。(二)统一布局、制定标准(20xx年9月25日-20xx年10月25日)1、依据“统一布局、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道路及楼体各自特点,本着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设置的原则,制定城区各路段门头牌匾设置标准。2、按照城区门头牌匾设置标准,遵循整齐规范,一店一4/13匾的原则,制定具体整治活动方案,逐步组织实施。(三)集中力量、全面实施(20xx年10月25日-20xx年5月30日)组织城管执法、公安、工商、法院、信访局、相关街道等单位组成的工作小组,其中:1、城管执法局做好前期拟拆除的户外广告调查取证等法律文书和上报市法制办审批拆除户外广告的有关材料。2、公安局协助城管执法局做好拟拆除户外广告的调查取证和做好拆除户外广告的安全保卫工作。3、工商局做好城区无经营许可证的商户的取缔工作。4、法院做好户外广告强制拆除工作。5、信访局做好户外广告拆除工作群众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6、相关街道做好辖区内拆除户外广告业户的政治思想工作,确保拆除户外广告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集中拆除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根据上述要求做好配合工作。(四)督导协调、检查考核(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30日)市政府督查室对此次门头牌匾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及时整改。以迎接青岛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此项工作的检查验收。六、工作要求5/13(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市区门头牌匾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门头牌匾整治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协调城区门头牌匾整治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城管行政执法局。(二)广泛宣传,群众参与。电视台、新闻中心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市区门头牌匾整治活动,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住在莱西,热爱莱西,建设莱西,美化莱西”的舆论氛围。(三)高效联动,形成合力。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城区门头牌匾整治工作落实。同时,应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解决城区门头牌匾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四)严格审批、加强监管。加强道路两侧门头牌匾的管理和维护,明确业主责任、施工单位维修期限等事项。今后凡门头牌匾拆除、更新等审批事项,一律到行政审批中心城管执法局窗口审批。同时,城管执法局要加强对已实施拆除或整改的区域的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巩固门头牌匾整治成果。(五)建立台帐,适时监督。做好门头牌匾整治活动的资料收集工作,特别是整治前、后对比照片等音像资料以及工程预、决算等经费使用情况等资料,建立工作台帐。接处警和执法规范存在的问题【第二篇】为了进一步掌握规范化管理年度活动,我的月份召开了规6/13范化管理年度活动研讨会,立足于现在,着眼于长期,全面推进了规范化管理年度活动。一、抓住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年度活动的重要保证,是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些民警仍然存在执法不严、不文明、不作为、不作为等影响执法公信力的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所有民警明确权利来自哪里、为谁执法、如何规范等问题,切实牢牢把执法作为民众的思想基础,真正实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劳动教育工作规范化管理年度活动的目标。二、抓住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团队建设的基础。1、以规范年度活动年度管理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们的警察管理。2、进一步规范我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我规范的管理年活动有章可循。3、深入执法,抓住民警训练,切实进行民警执法教育。三、抓住执法制度的建设。劳教执法工作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7/13定奖惩措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合理执法,使许多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抓住执法质量评价工作,明确执法质量评价标准、评价范围、质量定义、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评价与季度评价、年度评价相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评价相结合,将规范化管理与执法警察自身利益的束缚和统一。也就是说,自开展规范化管理年度活动以来,我一直以民警的做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为开展规范化管理年度活动的起点和立足点,完善措施,取得了显着的效果。接处警和执法规范存在的问题【第三篇】为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质,提高道路两侧临街门头牌匾的规范设置及科学管理水平,进一步美化、靓化城市空间,为全县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视觉环境,现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测评指数为指导,通过依法整治、规范门头牌匾,采取部门联动和综合措施,使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门头牌匾得到彻底清除,使档次较低的门头牌匾得到改善提升。二、目标任务按照“伸出一个面,上下一条线,距地一样高,底色基本一致,白天美化,晚上亮化”和“突显瑶族特色”的原则,重点对县城建成区主次干道、集镇及主要背街小巷两侧视觉空间8/13内的各类临街门头牌匾进行整治和规范。先期以萌渚路、江华大道和阳华路为试点示范,并逐步规范、完善标准后全县推广实行。三、整治标准1、门头牌匾设置采取“一店一匾”,临街店铺在门头上方只能设置一块牌匾,严禁一店设置两牌或多牌,严禁牌匾重叠,严禁使用喷绘、油纸等易破损的材质。严禁在门店外非法设置、张贴广告、悬挂横幅等影响市容市貌的现象。2、根据道路两侧临街楼体建设情况,统一确定牌匾设置规格,确保每条道路两侧牌匾高低一致,宽窄相同、色调和谐;同一建筑物的门头牌匾高低、宽窄等规格尺寸应该统一,并与依附建筑物相协调,严禁出现高低不齐、宽窄不一、凸凹不平等现象。3、门头牌匾颜色应与经营内容和楼体颜色以及相邻业主色彩协调统一。门头牌匾名称须与营业执照核准注册的名字名称一致。用字要规范和正确,汉语拼音与外文不得混用,除名人题字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4、门头牌匾的设置、安装要稳固,出现松脱现象必须及时加固和修复,亮化线路和其他网线布设要规范、美观,不得有安全隐患。经营业主应保持门头牌匾和门店前的整洁、美观。5、新开店的业主要提供符合总体规范的门头牌匾设计图案,并经工商质监部门把关、审核通过,相关部门才能予以办理注册登记等手续。9/13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8月7日—8月20日)1、组织召开试点示范临街门头牌匾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做好宣传发动,发放初步统一设计的图案标准,逐户登门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深入宣传门头牌匾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和效果,与广大业主达成共识,通过积极的思想工作,征得广大业主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动员和鼓励业主积极主动自改自拆。2、建立健全临街门头牌匾整治领导机构,明确各路段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组织人员对辖区主次干道及主要背街小巷两侧可视范围内设置的门头牌匾、附墙灯箱、招牌标识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3、建立城区、集镇门头牌匾台帐,将临街和道路两侧门头牌匾的具体位置、牌匾内容、业主及联系电话、拟采取的整治措施等情况登记造册,按路段建立台帐。(二)试点示范,完善确定标准。(8月20日—9月10日)1、总结试点示范街道推行的情况,多渠道收集、征询广大业主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不断统一业主思想和凝聚社会共识。2、综合各方面意见,融合瑶族特点和瑶族元素,修订完善门头牌匾设计方案和标准,拟订推广措施和奖补的实施方案。3、提请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或相关会议审议通过10/13设计方案和标准,通过和出台有关推行、审批及奖补方案,并向社会颁布实行,同时做好大力宣传推介工作。(三)集中力量,全面实施阶段。(9月10日—11月30日)1、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安装的门头牌匾、附墙灯箱、招牌标识等设施,且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业主,要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整改达到标准要求。2、对业主自行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且符合标准要求的,各街道责任单位要核实、登记和上报(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经审核后兑现相关奖补政策,并做好宣传报道和典型推介工作。3、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私自安装的门头牌匾、附墙灯箱、招牌标识等设施,且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业主,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各街道责任单位要报请和会同工商质监、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进行强制集中拆除,并采取综合措施督促整改。(三)查漏补缺,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县创建办组织相关单位对门头牌匾整治、规范活动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遗漏或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组织得力,配合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配合不积极,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经营业主不予配合整改或妨碍整治行动的要视情节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通过电视台予以爆光。11/13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治活动由县创建办牵头,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易恢节任组长,副县长何永亮任常务副组长,创建办、工商质监、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