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幼儿园的秋季开学招生计划(最新4篇)古人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为了明确今后的工作方向,我们需要认真书写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是我们的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目标进行拆解,并制定具体措施,您是否在思考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工作计划应该怎么写呢?三一刀客网友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分享的“私立幼儿园的秋季开学招生计划(最新4篇)”,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私立幼儿园的秋季开学招生计划篇【第一篇】一、园况分析:二、预计招生人数:小班预计招生15人;中班预计招生5人;大班预计招生15人;小班、中班、大班共计招生人数35人。三、招生对象1、招生对象以具有本镇常(暂)住人口的2——6岁幼儿为主。2、招生年龄:小班(4周岁幼儿):20__年9月后———20__年8月前出生中班(5周岁幼儿):20__年9月后————20__年8月前出生大班(6周岁幼儿):20__年9月后————20__年8月前出生四、招生时间:12月——1月私立幼儿园的秋季开学招生计划篇【第二篇】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横溪镇教辅室20__年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稳妥有序迎接新一轮入园高峰到来,做好招生宣传、布署和服务工作,顺利完成本镇20__年幼儿园招生任务。二、招生原则方便家长报名、相对就近入园、适度自由择园、统筹安排录取。三、招生对象1、招生对象以具有本镇常(暂)住人口的2——6岁幼儿为主。2、招生年龄:小班(4周岁幼儿):20__年9月后———20__年8月前出生中班(5周岁幼儿):20__年9月后————20__年8月前出生大班(6周岁幼儿):20__年9月后————20__年8月前出生四、招生时间:12月———1月五、招生要求:1、持有本镇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在家长陪同下带好户口簿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健康体检卡、幼儿1寸彩照两张,在规定时间内到小星星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2、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并带好由公安部门颁发的《横溪镇暂住证》、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健康体检卡、幼儿1寸彩照两张到小星星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私立幼儿园的秋季开学招生计划篇【第三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__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及趋势,现就仓山区幼儿园20__年秋季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招生工作。二、招生原则1、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2、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确保入园率稳步提升;同时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家庭和人群的个性化需求。3、遵循结合实际、稳步推进的原则。各幼儿园应根据本幼儿园服务辖区内的适龄人口数及本园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区属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今年作为招生工作改革试点幼儿园,要精心谋划,稳步推进招生工作。4、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各幼儿园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各公办幼儿园应根据划定的服务辖区范围,优先招收本园服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5、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幼儿园应采用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在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今年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收社会监督。三、招生对象1、持有仓山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三周岁(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2、参加公办幼儿园30%学额电脑派位的幼儿必须是户籍在各公办园划定的服务辖区内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3、为保证公平性,符合服务区范围电脑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如果重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电脑派位。四、工作要求(一)招生方式:1、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__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我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幼儿园拿出今年招生30%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2、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各幼儿园需将招生公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上报区教育局,收费项目和标准需经物价部门备案;不进行失实宣传、不超计划招生、不违规收费。(二)招生片区:1、参与派位的幼儿园以幼儿园所在的镇、街作为服务范围,划分如下:仓山区实验幼儿园:仓前街道仓山区第一中心幼儿园:三叉街街道仓山区娃娃培育中心幼儿园:三叉街街道仓山区东升中心幼儿园:东升街道仓山区临江中心幼儿园:临江街道仓山区上渡中心幼儿园:上渡街道仓山区下渡中心幼儿园:下渡街道仓山区金山中心幼儿园:金山街道仓山区马榕幼儿园:建新镇仓山区红树林幼儿园:建新镇仓山区盖山中心幼儿园:盖山镇仓山区永南幼儿园:城门镇仓山区城门中心幼儿园:城门镇2、由公办幼儿园自主招生的幼儿需持有本区户籍。3、由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的幼儿需持有本区户籍或本区暂住证。全区参与电脑派位的公办幼儿园、其它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和持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幼儿园的具体信息见附件“仓山区各级各类幼儿园信息表”。(三)招生计划:各幼儿园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包括招生计划人数、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于6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四)招生程序及时间:1、信息公示阶段:6月24日—6月30日各幼儿园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园招生工作信息,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在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发布招生信息,并设置招生咨询电话接受家长咨询。2、招生阶段:公立园7月1日—7月15日,民办园7月1日—8月20日。(1)7月1日——7月3日报名申请,各幼儿园接受家长报名预约,收缴申请材料。(2)各幼儿园对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参与派位的公办幼儿园需将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资料录入派位软件。(3)参与派位的公办园7月10日进行全市统一的电脑派位,并对派位结果(幼儿名单)进行公示。(4)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必须在7月15日完成,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必须在8月20日完成。招生结束后将招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五、其他事项1、各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做好招生信息的公示,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2、幼儿园应当将查验户口本、出生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园报名程序;告知未按规定接种疫苗儿童的监护人,在入园前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3、幼儿入园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幼儿园。4、幼儿园入园的收费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和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结束私立幼儿园的秋季开学招生计划篇【第四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以及《芜湖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芜政〔20xx〕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xx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一、招生对象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其中:小班为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中班为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大班为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幼儿。二、招生时间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为20xx年6月21日至30日(各幼儿园亦可在此期间确定具体报名时间并对外公布)。7月1日至7月4日发放新生入园通知单。幼儿园应根据学龄前幼儿生理和心理特征,做好新生入园的准备工作,努力消除幼儿对幼儿园环境的陌生感。8月23日前,幼儿园要安排教师对新生进行家庭联系或走访,填写《家园联系册》。8月25日至28日进行新生入园适应性训练,确保幼儿顺利进入幼儿园生活。三、班级学额幼儿园班级学额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标准。即: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不得随意扩大班级学额。四、报名办法由家长带领适龄幼儿持户口及幼儿体检接种卡到幼儿园报名、登记。报名时幼儿园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测试或变相测试。五、招生要求1、各县区教育局要统筹区域内的学前教育资源,指导辖区内的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要做好招生的宣传和协调工作。2、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芜湖市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制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实施细则,确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名单,会同物价、财政部门核准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3、适龄儿童入园前应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4、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核定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芜价行费〔20xx〕65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幼儿园按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向幼儿提供伙食的,可代收伙食费。除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外,幼儿园不得在正常的开园时间(工作日7∶30~16∶30)内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也不得以培养专长为由,变相办班收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赞助费、支教费等。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按幼儿园类别由市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核准;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合理确定,报当地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普惠性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许可制度,其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由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按照合理分摊的原则确定。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5、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安徽省教育厅教基〔20xx〕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须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招生,否则为非法办学行为。对未经许可擅自招生的,由县区政府牵头,综治、公安、教育、工商、民政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六、具体招生工作日程1、日—10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实施细则,开展普惠性幼儿园的申报和审核工作。2、1日—20日确定本地区普惠性幼儿园名单和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做好宣传。3、6月21日—7月4日幼儿园招生。4、8月23日前,教师对新生进行家庭联系或走访。5、8月25日—28日新生入园适应性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