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会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制作人:邹先珍第一节会计的管理体制第二节会计工作的组织第三节会计人员的职权和任免第四节会计法规体系第五节会计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第十章会计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第一节会计的管理体制会计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国家为使基层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在真实、客观的基础上,通过立法,明确了会计人员的职责,同时也明确了我国会计工作的管理体制。鉴于会计工作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我国的会计工作归口于国家财政部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就会计工作的管理体制作了明确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在我国,由国家财政部门的会计事务管理司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在财政部门的领导下管理全国会计工作,制定全国的会计法令、制度、规划和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财政部会计司的具体职责是:(1)制定全国性的会计法令、规章、制度,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的有关会计法令、法规,制度,组织国家的有关会计法令、法规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制订的会计制度和方法。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2)了解、检查全国的会计工作情况,总结交流会计工作经验,研究制订改进会计工作的措施。会计工作规范化检查交流会(3)制定全国会计干部培训规划,推动和协助各地区、各部门做好会计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4)管理、监督注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组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考试,批准注册会计师的资格,颁发注册会计师证书。(5)同有关部门一起制定有关会计干部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的办法,并贯彻实施。(6)管理报批国处会计公司在我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并设法对其业务进行管理、监督。按国家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厅、局也设置会计事务管理处,作为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工作的办事机构。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国家财政部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中央和地方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一般设置财务会计司、局、处、科、股管理本系统的会计工作。地方省市各级财政厅、局管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中央和地方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管理系统的会计工作。第二节会计工作的组织一、组织会计工作的意义和要求二、会计机构的设置三、企业会计工作的组织形式一、组织会计工作的意义和要求(一)会计工作的意义(二)组织会计工作的要求(三)既要提高核算质量,又要简化手续(一)会计工作的意义第一、有利于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第二、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各单位内部的经济责任制。第三、有利于与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保持协调一致。(二)组织会计工作的要求第一、按国家对会计工作的统一要求组织会计工作。第二、要适应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特点。(三)既要提高核算质量,又要简化手续会计工作的内容十分复杂,要求也十分严格,只有保证会计工作的质量,才能满足各方面的需要。在保证会计质量的前提下,对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求精简、合理;对会计处理程序和手续制度的规定,应切合实际,避免繁琐,努力改进会计计算技术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二、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机构是指组织领导和直接从事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建立和健全会计机构,是发挥会计职能,完成会计任务,加强会计工作和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为了充分发挥会计推动经营管理的作用,每一个核算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行业特点、规模大小,业务繁简情况和管理要求,设置合理的会计机构。在实际工作中,通常将会计与财务部门合并设置一个财务会计机构来统一办理企业的会计工作和财务工作。中央和地方各级管理机关一般都设置财务会计司、局、处、科。国家财政部设置的会计司,是全国会计的最高管理机构,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的财政厅、局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财务会计处、科,作为本地区会计的最高机构,主管本地区的会计工作。中央各部委、专业公司以及各级企业管理部门一般设置财务会计司、局,处,科,负责组织、管理器本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根据国家规定,大中型企业要建立总会计师的经济责任制。总会计师对企业领导人和上级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企业总会计师的基本职责参与生产、物资供应,产品销售,基本建设等计划和主要经济合同的审查;检查计划、经济合同的招待情况,考核生产经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财务计划,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招待计划中存在的总是提出措施,监督本企业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基层企业一般都设置财务会计处、科、组。在厂长、经理或总会计师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小型企业的领导成员中,应有一名副行政领导行使总会计师的职权。企业内部的各业务和部门和后勤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专职的核算售货员或指定专人负责核算工作。规模较大的工业企业可以在各车间设置财务会计机构,大型商业企业可以按商品部门设置财务会计机构,负责和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如果不设财务会计机构,也应在有关机构中设置财务会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三、企业会计工作的组织形式在会计核算工作中,一般可分为集中核算和非集中核算两种组织形式。集中核算是把整个企业的主要会计工作集中在企业财务会计部门,企业内部各部门发生的经济业务不进行全面、完整的核算,只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进行适当的汇总,定期将其送交企业财务会计部门,由财务会计部门审核,并登记有关账簿。非集中核算又称分散核算是指企业内部各部门实行分级核算,各部门将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在会计部门指导下进行较为全面的核算,完成填制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登记有账薄,单独核算实际成本及盈亏,编制会计报表等工作。企业财务会计部门则只登记总账和部门明细账,并汇总编制整个企业的会计报表。在企业内部,采用哪种核算形式,主要取决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取决于企业内部是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第三节会计人员的职权和任免一、会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二、会计人员的工作权限三、会计人员的任免一、会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1)会计人员应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支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使用资金,正确计算各项税金并保证及时入库。一、会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2)按《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认真进行会计核算,即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一、会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3)按照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贷款,加强现金管理,做好贷款的结算工作。一、会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4)按照经济管理的要求,定期检查。检查、分析财务计划,各项预算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企业资金的使用效果,及时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单位领导提出建议。一、会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的要求,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薄及会计表等档案资料。一、会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6)遵守、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及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我要斗争到底!二、会计人员的工作权限(1)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国家批准的计划、预算,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法规及制度。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必须坚决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人或上级机关、财政部门报告。报告!二、会计人员的工作权限(2)会计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生产计划,制定定额,签订经济合同的工作,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会议;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提供财务工作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二、会计人员的工作权限(3)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三)会计人员的任免按照我国劳动人事制度规定,对会计人员应按照工作需要和会计人员的自身条件,分别评聘一定的专业职称。各级会计专业职称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家统一规定我国会计人员的专业职称有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各级会计专业职称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家统一规定。资格考试会计职称为了进一步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总会计师条例》规定,在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及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应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条例》规定,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总会计师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聘任。三师聘任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23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撤换。你无权撤我的职!会计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对玩忽职守,不宜担任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主管单位应当责成所在单位予以撤换或者免职。第四节会计法规体系一、会计法二、会计准则三、会计制度一、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核算工作的根本规范,该法于1985年5月1日实施,并于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修正。《会计法》在总结我国会计工作几十年经验的基础上,将会计工作的具体指导方针,具体操作规程,运用法律形式作了规定。《会计法》中明确规定了我国会计工作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会计管理体制,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和交接手续等内容。会计法是切实加强会计工作,加强经济管理的根本法规。对保障会计人员行使职权,严格按经济规律办事,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一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任何违反会计法的行为都必须负法律责任。二、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是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它主要是就经济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作出规定、指导和规范会计核算工作,以保证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它是国家会计法规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对企业宏观调控有着重要作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于1993年7月1日实施。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两个层次。会计基本准则作为指导性准则,是所有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包括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准则和会计报告准则。会计具体准则是应用准则,它是在基本准则基础上就各行业、部门的特殊业务和具有公共性的会计核算内容作出进一步规定的准则。其特点是针对性强,便于操作。主要包括:会计报告汇总报表和合并报表准则、股份制企业会计准则、石油开采企业会计准则等。三、会计制度会计制度,是指综合性的会计制度,这种制度是环绕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具体准则为依据,结合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企业会计工作的规章方法、程序,是使会计工作按科学性及正常秩序进行的根本保证。目前我国的会计制度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综合性会计制度。如《国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规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2)会计业务方面的会计制度。它明确规定了不同行业会计业务的处理要求和方法,实际上是实行会计核算。进行会计监督方面的制度主要包括:《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等。具体规定了会计科目的编制设置方法,会计凭证、账簿的设置和登记方法,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等内容。(3)会计人员的制度。如《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工业企业人员岗位责任制》等。(4)会计机构的会计制度。它是对会计机构的设置、工作任务的职责范围的规定。第五节会计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一、会计制度的意义和原则二、建立和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三、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一、会计制度的意义和原则(一)会计制度的意义在我国的会计体系中,《会计法》是根本大法,是企业一切会计行为必须遵守的基本法规,是进行会计工作的依据以及加强经济管理的工具。会计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制定会计制度,不能随意违反,并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订必要的实施方法,要求全体职工和职能部门自觉遵守。只有上下严肃认真地执行会计制度,才有利于贯彻国家的财政、经济政策,提高核算质量,保证会计核算资料能进行汇总和比较,满足经济管理的需要,才能使会计工作发挥更大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