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执法协调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稿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关于在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执法协调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稿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在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执法协调小组会议上的讲话1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召开,会议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网上办案和移动执法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政府党组成员任树章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和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今年以来执法协调工作,审议通过了有关文件,安排部署了下步重点工作任务。会议指出,要牢牢把握职责使命,切实增强做好执法协调小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成员单位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以更高标准和要求、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大力加强执法协调工作,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担负起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新形象、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新业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全力推动行政执法领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执法协调小组要加强统筹谋划和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要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配合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督察,对于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和部门,进行约谈和通报问责。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能,抓紧细化分解承担的任务,逐项建立台账,明确每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责任人和配套措施,真正在“狠抓落实”上展示新作为、体现新业绩。在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执法协调小组会议上的讲话2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12月31日,江山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钱伟出席会议并讲话,执法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单位参加会议。市市场监管局、衢州海关江山联络处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执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毛振荣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2020年度执法协调小组工作开展情况和“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汇报,审议了《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事项清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案件移送工作机制的通知》。2020年执法协调小组主要工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毛振荣作汇报01不断深化五大专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个业务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浙江省委关于深化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改革要求,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各自领域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改变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行政执法职能。02顺利完成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统一目录事项划转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和衢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调整工作方案》精神,通过专题会议、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印发《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事项划转的通告》,自2020年9月30日起,江山市辖区范围内的15个领域20个方面共300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03全力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县乡一体、条抓块统”试点专班执法体制组按照“试点先行,面上跟进”的步骤,结合贺村镇试点经验成效,稳步推进面上工作。一方面,先行探索,形成中心镇“贺村样本”。从定清单、建队伍、优平台、明机制四个方面统筹推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与乡镇模块化改革有机融合,实现“执法+模块”协同高效运作。另一方面,围绕“四定”,加快推进面上工作。04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各领域行政执法效能以扫黑除恶决胜年活动为契机,以城市品质提升为总纲,聚焦国卫复审、“八个一”有礼指数提升、砂石资源专项整治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各行业乱象整治,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各与会单位交流发言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钱伟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钱伟在会上充分肯定了我市行政执法工作,针对下一步如何统筹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落实职能事项划转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他提出要坚持“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理念,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全力强优势、补短板、抓提升,为构建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一是要厘清边界,构建监管闭环。依照《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规定,业务主管部门要强化“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观念,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职责,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动监管,推进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案件移送工作机制的通知》,打通案件移送机制,联通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环节,做实做细各项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事项“转得出、接得住、管得好”。二是要把握时间节点,稳步推动改革落地见效。要高站位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围绕“定点、定事、定人、定机制”四个方面做实做细相关工作,把握好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办公场地建设,抓紧确定执法队人员名单,针对执法事项精准赋权问题,要分类细化,将执法事项分成“必须放、可放可不放、不能放”三大类,反复研究,反复论证,精准下放。三是要强化执法监督,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深入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大力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教科书式”执法、非现场执法、“综合查一次”等柔性执法方式。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评议,将评议结果纳入法治江山考核,压实执法单位主体责任。各执法部门要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行使好手中的权力,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政府良好形象和维护政府公信力。执法协调小组作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下设的议事协调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起着重要的“支点”作用。下一步,将积极发挥执法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有力推进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我知道你在看哟在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执法协调小组会议上的讲话3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送审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送审稿)、《云南省2021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清单》(送审稿);听取了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情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凝聚共识、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紧盯重点目标任务,在抓贯彻、抓执行、抓落实上狠下功夫,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助力担当、开创新局。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任军号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了执法协调小组2021年工作总结,审议了《下花园区法治政府建设(2021-2025)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执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认真研究,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孟宪伟同志强调,各成员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锐意进取,勇于实践,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工作,加快推进法治下花园建设,为建设“活力新城·山水花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要站位全局,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从保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全局出发,深刻认识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下花园的重大意义,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切实肩负起法治下花园建设者、实践者的历史重任。二要把牢抓手,有的放矢。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充分认识落实“三项制度”对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指标体系,狠抓工作薄弱环节,针对前期评估发现的个别和共性薄弱环节,要切实采取措施,短时间内加强改进达标。三要查摆问题,积极整改。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结合“三乱”治理专项工作要求,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落实执法责任,要健全执法过错倒查、错案责任追究、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等执法责任机制,以责任落实促进执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