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二零零九年第七期1纺织品贸易壁垒信息第七期内部资料.仅供参考/2009年4月1日-4月15日本期要目◎预警信息土耳其将对我聚酯合成纤维产品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美、欧产业对华纺织提起贸易救济申诉可能性增大◎商会工作我会召开美国纺织品贸易壁垒应对及风险防范研讨会纺织商会继续牵头105届广交会知识产权投诉接待三期工作◎业界信息商务部反垄断局召开域外管辖研讨会美经济刺激方案中将纺织品服装纳入“购买美国货”条款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二零零九年第七期2【预警信息】土耳其将对我聚酯合成纤维产品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2009年4月3日,土耳其外贸署传真我驻土耳其使馆经商参处称,土国内产业申请对我出口的聚酯合成纤维产品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涉案产品土海关税号为5503.20.00.00.00.经初步审查,土外贸署认定该立案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决定接受土国内产业申请。外贸署称在正式立案后会将立案公告及申请书非保密版在网上公布并送达各利益相关方。本案于2006年7月8日立案,涉案金额为2551万美元,我会立即召集企业召开应诉会,但没有企业应诉。2007年9月1日土方做出终裁,对涉案产品征收0.08美元/公斤反倾销税。美、欧产业对华纺织提起贸易救济申诉可能性增大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从2008年12月起对自华进口的纺织品进行监控,以便为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收集证据。根据美商务部发布的初步进口数据,部分2008年设限的中国产纺织品服装2009年1月对美出口快速增长,增幅较大的产品包括针织布、化纤袜、棉质套衫、棉质女裤、棉质女衬衫、棉质男裤、棉质内衣等。部分分析人士指出,美业界近期有可能会对女士衬衣、男裤等产品发起反倾销或双反合并调查。同时,欧盟纺织产业正在酝酿对中国精梳羊毛纺织品提起反倾销申请。此外,欧盟纺织业界认为,自中国进口的床单和连衣裙数量持续增加,价格有所下跌,对欧盟产业造成了损害,目前,欧盟纺织业组织EUROCOTON正在筹备对进口中国、越南、巴基斯坦的床单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商会工作】我会召开美国纺织品贸易壁垒应对及风险防范研讨会2009年4月8日――9日,我会在昆山基地召开为期了1天半的“美国纺织品贸易壁垒应对及风险防范研讨会”。有来自广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厦门、北京、香港等地纺织服装企业领导及代表,以及江苏省外经贸厅欧阳嫄同志、嘉兴市外经贸局陈岚处长、平湖市外经贸局柯衞明副局长、中美知名律所等代表约40余人参加了会议。部公平贸易局刘丹阳副局长专程到会并讲话。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二零零九年第七期3会上,王宇副会长首先对各主产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到会表示欢迎和感谢,之后介绍了当前中美纺织服装贸易整体情况,针对近期我对美敏感服装出口数据做了深入的分析,呼吁企业提前做好应对美国可能发起的贸易救济措施的各项准备。刘丹阳副局长就金融危机局势下,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多样性和蔓延趋势进行了剖析,结合近年美国对华反倾销、反补贴、特保等救济措施的特点,提醒企业高度重视美国对华服装进口采取救济措施的可能性和紧迫性,并对商会和企业加强应对意识和措施提出要求。随后,中美四家律所律师分别就反倾销、反补贴和“421条款”调查逐一向企业代表讲解了调查的程序、特点和应对策略,并着重结合企业日常财务、实地核查、单据、采购等细节准备工作向企业介绍了经验和建议。同时,针对目前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遇到的贸易纠纷增多的情况,会议专门邀请了中国贸仲委的有关专家专题介绍了如何利用合同和仲裁条款有效保护企业权益、规避贸易风险。与会企业普遍表示,此次研讨会开的及时,为企业应对美国对华救济措施提供了理论和行动上的指引。纺织商会继续牵头105届广交会知识产权投诉接待三期工作自104届广交会开始,广交会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由各出口商会承担,我会今年继续牵头承担105届广交会第三期投诉站工作。从104届广交会投诉站受理情况看,涉嫌侵权展品的纺织产品主要有帽子、运动服与休闲服、服装、男女装、内衣等,主要涉嫌侵犯专利,商标和版权。其中,较为突出的侵权商标为日本三利鸥公司的HELLOKITTY系列商标,阿迪达斯、海绵宝宝、NBA、米其林等国内外知名品牌。我会提请各团在参展前提醒各参展企业注意避免侵权案件和贸易纠纷发生,并请各交易团在广交会期间协助投诉站工作。如遇问题,立即与我会投诉站工作人员联系。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二零零九年第七期4【业界信息】商务部反垄断局召开域外管辖研讨会2009年4月14日,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召集最高人民法院、工商总局、外交部、部内各司局、各商会和专家召开了“反垄断域外管辖研讨会”,我部派员参加了会议。反垄断局副局长赵宏主持了此次会议。此次会议由最高院、工商总局、外交部和专家主讲,分别结合各自的研究和实践对下述问题进行了讲解和探讨:包括域外管辖权的最新理论进展,中国国际法理论关于民商事案件管辖的基本观点,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其他国家的域外管辖的态度和做法,相关国家(例如美国、欧盟和日本)在实践中的做法等各位专家和官员的代表性观点如下:一、各国反垄断域外管辖权理论各国在反垄断域外管辖权理论方面仍存在一定差异,但效果主义已渐成主流观点。美国在此问题上一贯主张效果主义,即只要垄断行为对美国经济具有直接的、实质性的、可预见的损害,美国就拥有管辖权。而欧洲、日本传统上是坚持属地原则的,但近年也开始转向采用效果主义。二、管辖权冲突问题。专家们认为只要某个域外垄断协议所产生的效果对我国经济产生了影响(可参照美国在此问题上的三条标准细化我国反垄断法相关条款,明确如何判断是否构成直接、实质性和可预见性),我国反垄断调查机关就当然拥有管辖权,但我国法院在最终确定受理某件涉及域外反垄断调查以前也可以依据国际通行的“不方便法院原则”(有7条判断标准,例如不涉及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利益等)对某些案件主动放弃管辖权。三、关于域外反垄断调查的裁决和执行日本在裁决方面的做法比较务实,对构成垄断的国际协议中涉及的处于境外的外国法人从不给予资金处罚(担心因无法执行而有损执法机关的权威性),只书面要求该外国法人停止参与垄断协议的行为即可。但国家工商总局的同志认为我国不必过多考虑反垄断处罚能否得到境外法人的执行,应内外一致给予统一处罚,只有如此才可以保持执法机关的权威性。四、关于出口卡特尔豁免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二零零九年第七期5我国反垄断法明确规定不对国内业界形成的出口卡特尔(即价格同盟)适用反垄法。专家们认为,虽然西方国家已开始逐渐从反垄断法规中取消此条款,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与西方国家不同,为了消除外贸领域存在的低价出口问题,我国行业组织仍有必要借用这种手段维持正常贸易秩序。赵宏局长还专门指出,鉴于外国反垄断法针对的是与价格、数量和分割市场有关的协议,商会在与境外行业组织协商业界合作时可以考虑采用通过环保标准、技术标准等方式实现相同的管制效果。在签订业界合作协议时应明确写明协议的目标是善意的,包括帮助对方国消除中国出口产品的低价倾销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竞争秩序及减轻对方国政府行政负担和成本等,从根源上消除协议被认定存在恶意共谋的可能性。会议最后,反垄断局领导在肯定会议成绩的同时,确认该局将借鉴欧美日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尽快会同其他反垄断调查执法机构推出《反垄断调查域外管辖指南》。美经济刺激方案中将纺织品服装纳入“购买美国货”条款近期受人瞩目的美经济刺激计划中,把纺织品服装纳入“购买美国货”条款,将《1941年贝瑞修正案》关于美国防部只能购买美国产纺织品服装的规定扩展到国土安全部,充分显示美新一届国会对纺织品贸易保护的关注。该条款规定,美国土安全部不得采购非美国产纺织品服装,除非单笔采购低于10万美元以下,或经国土安全部判定美国产品质量、数量不能满足要求。此外,在美《2009财年综合拨款法案》中,美国会要求美商务部加强对华纺织品贸易救济措施的实施。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抄送: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四川省、江西省、河南省、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山东省、宁波市、绍兴市、萧山市、无锡市、湖州市、厦门市、佛山市、慈溪市、重庆市、汕头市商务(外经贸)厅/局公平贸易处/贸管处编辑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