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垃圾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关于农村垃圾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农村垃圾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1【摘要】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迅速,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但与此同时,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本文通过对吉林省延边州部分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处理现状的分析,探讨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对策,以期为有关部门进行农村环境治理提供建议。【关键词】农村生活垃圾环境污染治理对策一、吉林省延边州农村生活垃圾现状在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农村土地面积占全国总量的%。作为农业大国,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合理解决“三农”问题尤为重要。吉林省延边州处于我国农业大省吉林东部,人口约为万人,其中农村人口约为万人,按每人每天产生1公斤垃圾计算,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万吨。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批量工商业产品涌入农村消费市场。农村垃圾,尤其是农村生活垃圾,不再以可自然降解的有机物成分为主,塑料袋、塑料瓶、玻璃制品、废旧家电和电子产品等不可降解的垃圾所占比例迅速增加,其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剧。延边州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主要分为以下四类:一是有机垃圾,主要包括剩菜饭、菜帮菜叶、瓜果皮核等;二是无机垃圾,主要包括炉灰、煤渣、废弃砖瓦等;三是塑料垃圾,主要包括各类食品包装袋、破旧塑料膜等;四是有毒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农药瓶(袋)、废旧电池、旧灯管灯泡等。经走访调研,延边州地区的农民更倾向于继承传统的生活方式,对于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的认知不够,且由于早期农村在现代化转型期间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机制和处理设施并不完善,在延边州的大部分农村地区,大量生活垃圾被随意堆放,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二、吉林省延边州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原因分析这一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传统生活方式的延续产生冲突。据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延边州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8960元,年均增长11%。随着收入水平的提升,村民消费总量日益增多,消费种类也日趋多样化。但村民的生活方式没有随之变化,依旧按照传统的方式生活,将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堆放,导致污染程度不断加重。其次,村民环保意识薄弱,对污染的理解还存在偏差。据早期调查,只有%的村民知道“环境保护”,54%的村民认为我国环境问题严重,而有%的村民完全没听说过环保政策法规。尽管近些年来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不断提高,但受到农村地域的限制,大量村民还无法正确认识垃圾的危害性。即使了解环保的重要性,也可能出于观念的影响,仅仅关注房屋中的垃圾,对路边、田间存在的垃圾不予以重视。第三,相关政策法规的缺失,环境监管力度不够。延边州环保局主要把精力和资金放在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上,对农村环境保护研究的少,投入的少,导致城市和农村环境二元结构的发生;现行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加上农村地域辽阔、村民居住分散,环境监管的难度大增,更导致监管无法落实。最后,城乡差异导致了技术上的限制。农村生活垃圾的特点和村民的生活习惯,决定了成熟的城市模式无法直接迁移到农村;而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建立的处理模式还不成熟,无法较好地解决垃圾问题。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处理对策和建议(一)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分期建设根据农村生活垃圾的特点,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科学规划,推行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处理。合理布局公共厕所、废物箱、垃圾处理厂、垃圾转运站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以及基层环境卫生机构、环境卫生停车场等。针对建设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工程设施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的工程量,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安排分期建设。(二)健全环保队伍,积极推行农村环境保护政策法规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规范。各级领导班子应按照规范要求,健全农村环保队伍,落实镇、村干部岗位责任制,互相监督,并制定确实可行的方案指导各村垃圾填埋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进行处理。市、县环保局也可办不定期对所辖村庄开展检查,监督相关人员落实保洁工作。(三)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设全方位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机制在资金方面,可以采取“村民贡献点、乡镇拿点、县财政补贴点”的方式,吸收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人员自觉加入到农村清洁队伍,建立村级垃圾收集系统。(荆涛,2012)我国原有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主要采取以村为单位进行收集并集中分类处理的模式,但存在工作繁重、成本较高等弊端。2003年,陕西省千阳县率先转变原有的集中分类模式,调整为“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新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延边州地区,我们也可以借鉴这一模式,调动村民的积极性,让他们养成自觉爱护环境、对垃圾进行分类减量、缴纳保洁费用的良好习惯。(四)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引导农村村民逐步改变传统生活方式及观念通过播放环保影片等宣传活动,使村民认识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环境保护中发挥个人责任意识的必要性。引导他们改变传统生活方式中的陋习,如垃圾随处堆放等。提倡减少过度包装商品的购买,绿色消费、合理消费。组织村民参观垃圾处理站等简便的生态循环系统,使村民更直观地感受垃圾循环利用的经济价值,鼓励他们加入到生活垃圾处理的队伍中来。参考文献:[1]刘青松.苏北地区农业环境问题及管理方案的探讨[J].环境污染与防治,2003,1:6-9[2]荆涛.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现状及处理的建议[J].科技资讯,2012(30):122-122.[3]姚步慧.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研究[D].天津:天津商业大学,2010.农村垃圾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2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体制导致我国农村环境形势非常严峻,“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解决我国农村居民生活环境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并明确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建设方针。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乡村建设作为重要的细胞工程,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成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从2010年起,我国环境保护部、财政部进一步组织开展包括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在内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快速增加,由于缺乏专门有效的垃圾处理设施和运行管理机制,农户的生活垃圾多被随意堆放、就地焚烧,多数农村生活垃圾问题仍未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大量生活垃圾随意丢弃,侵占大量土地,散落村头屋旁,造成村庄环境面貌较差;生活垃圾乱抛乱撒,大多散落在农村河沟边且相当部分浸泡在水体中,甚至部分地区将收集好的垃圾运送到附近的河道违法倾倒,造成地表水体污染;垃圾渗出液中含有多种有毒有害的重金属和难以降解的有机物质,进入水体和农田后,还会严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此外,垃圾堆放村头,蚊蝇鼠害滋孽,部分垃圾本身就含有病原体,也成为疾病的孳生地和传播源。鉴于此,本文尝试在分析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与建议,以为我国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提供技术支持。1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现状农村生活垃圾产生现状我国农村人口2013年为62961万人,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方式的不同,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人均产生量在~/d之间。按人均高限/d计算,年产生生活垃圾27577万t;按人均低限/d计算,年产生生活垃圾5515万t,因此我国农村年产生生活垃圾量在5515万t~27577万t之间,按平均/d计算,年产生生活垃圾9192万t。一些研究者对我国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组分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农村生活垃圾主要组成为厨余垃圾,其余为废弃塑料、废纸等可回收垃圾以及灰渣,各地区根据生活习惯的不同,垃圾可降解比例在%~%之间。不同地区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垃圾组分比例会发生显著的变化。由于我国南北地区差异较大,北方还有许多地方取暖做饭用的燃料是煤炭,因此生活垃圾中渣土所占的比例相当大。满国红等对我国北方辽宁省4个乡镇及4个村庄居民生活垃圾现状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区各调查点的灰土类垃圾含量较高,灰土类垃圾达%;陈志明等选取地处我国南方的广西5县区153个自然村9432户农户作为研究对象,对该地区居民生活垃圾的产排污系数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目前广西等地区农村沼气池入户率较高,一般不使用煤作为燃料,且过冬不需取暖消耗,垃圾中几乎无渣土的成分;陈昆柏等通过对浙江省11个地区农村生活垃圾砖瓦灰渣等无机物的研究,结果发现经济发达地区以电和液化气等燃料为主,燃料灰渣产生百分比低,反之在经济欠发达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收入低,生活燃料主要以原煤林材为主,因此垃圾中灰渣成分高,说明无机灰渣的含量还受到能源结构的影响。此外,由于食品类消费的季节性变动和村民返乡人口数量的变化,农村生活垃圾的人均产生量和日产生量各月份也会有一定的波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现状我国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置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随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推进,在一些试点地区取得了一些成效。如在广东省已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的19个县(市、区)中,生活垃圾主要丢弃地点为垃圾箱(池)的占%其余依次为房子周围的固定点和随意丢弃,分别占%和%;大部分地区有专人负责垃圾的收集,收集方式以定点堆放为主,占%,其他依次为统一收集和随意堆放,分别占%和%,且有垃圾专门收集处的地区乱扔生活垃圾的现象明显少于无垃圾专门收集处的地区;垃圾处理方式以填埋为主,占%,其次是焚烧、外运、无处理、高温堆肥和再利用,分别占%、%、%、%和%。但是,农村生活垃圾最终无害化处理水平低,广东省19个调查县平均覆盖率仅为%。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多数地区生活垃圾仍处于无序抛洒状态。调查显示,河南省新郑市%的农户选择随意乱倒垃圾,%的农户选择将垃圾回收利用,%的农户选择将垃圾堆放到固定地点集中处理,%的农户选择将垃圾填埋,另有%的农户选择将垃圾就地焚烧。此外,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垃圾治理较好的地区已在农户的生活区附近装有垃圾桶,并进行定期处理;而在垃圾处理相对落后的地区,垃圾堆放仍然呈现乱堆乱放状态。2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存在的问题管理机制问题(1)缺乏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法律规定和相关标准。我国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未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提出要求,迟至2014年4月24日通过的修正案才明确了政府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第49条指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由地方性法规规定,而实际上仅在近两年才有若干省份开展了地方性法规的尝试,这导致我国农村目前缺乏生活垃圾的专门法律规定。(2)缺乏农村生活垃圾专门管理机构。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管理主要在各城市的城市管理局或市容管理局等部门,这些部门明确的管辖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农村未纳入其管理范围内,这导致农村生活垃圾没有专门的职能机构进行管理,作为纯公共服务领域而没有组织、资金、人员提供相关服务。(3)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未纳入环境公共服务体系。我国虽在一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技术规范中已提出四级管理体系,但是在多数地区未建立其管理体系,即使在城乡结合部同样存在不能将其真正纳入城乡一体化管理的问题,使城乡结合部常常作为各城市卫生管理的死角成为其卫生城市创建的瓶颈。(4)缺乏对村镇干部考核机制。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了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但是在GDP主义的发展模式之下对干部的考核目前仍将经济增长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包括环境保护在内的公共服务绩效未能在干部考核工作中得到真正落实,也没有相应的惩戒和奖励机制,使得干部既没有做好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的压力,也缺乏做好环境卫生工作的动力。规划问题(1)垃圾收集点选址规划缺乏对农村分散居住等特点的关注。影响村民将垃圾放到指定地点因素的调查结果显示,%的村民认为是距离问题,57%的村民表示如果距离合适的话愿意将垃圾放到指定地点。我国农村的生活垃圾堆放场地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