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食品安全自查报告3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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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品安全自查报告3篇范例乡镇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多篇范文乡镇食品安全自查报告一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今年以来商务领域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到位,监管工作协调有序年初,我局召开了商贸流通工作专题会议,统一了思想认识,成立了商务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继琴任组长,不断完善各项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并根据XX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结合我局负责商贸流通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年度肉、菜、酒类食品安全专项工作方案,对整治目标、工作重点、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工作措施进行了具体安排,使各项工作井然有序、顺利展开。二、监管到位,管理常态化推进1.加强生猪肉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管,规范生产过程,完善规章制度,落实进场生猪检疫率达100%,出厂肉品合格率100%,检出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从源头上提高肉品质量,并规范经营活动,对制售注水肉、以次充好,经营病害肉的不法商贩,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严肃处理。会同市区两级农牧、工商、质检、药监和商务部门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规范了XX区田源屠宰场自动化、卫生化进程,确保了居民吃上“放心肉”。2.严格酒类流通、粮食等各类市场监管。根据国家酒类流通管理条例有关内容,我局对全区酒类经销商进行备案登记,并联合组织农牧、卫生、安监、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分别在“春节”、“3.15消费者维权日”、“劳动节”等假日前夕依法进行了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酒类市场秩序良好,已备案登记酒类销售企业245户,发放酒类随附单4300份,逐步对酒类经销户建立健全随附单制度和备案登记制度,确保了酒类流通渠道追溯制度完善和居民酒类消费安全。同时,还加强了对全区集贸市场、酒类流通企业、粮食加工零售点、屠宰点、超市、商场等场所的监管,有效的规范了各类流通市场。三、宣传到位,打牢监管基础工作根据区政府统一安排,参加并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假酒识别常识等多种内容的宣传,印发宣传资料,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四、存在的问题一是受经费制约,无执法专用车等必要的硬件设施,遇到问题时,很难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从而影响了工作效率;二是我局在招商引资、商贸流通等方面工作任务重,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导致监管工作落实不理想。五、下阶段工作打算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对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畅销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我区食品市场秩序。2.进一步做好食品放心工程,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重点加大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酒类等市场的监管。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社会氛围。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宽,需要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我局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对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例及时予以曝光,为全面净化我区食品市场创造有利条件。乡镇食品阿强安全工作自查报告2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玉人大办〔20**〕15号)要求,我局围绕此次执法检查的内容和重点,对近年来贯彻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截至目前,我县取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5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6家,有营业执照食品加工小作坊10家。按企业类型分,中型企业一家,其余都属于小微型企业(小作坊);按生产加工产品类别分,食品有:饮用水和水产加工品各8家,酒类和糕点各7家,饮料和年糕各5家,豆制品3家,调味料(味精)、蜜饯、米面和茶叶各2家,炒货、食用植物油、蛋制品、挂面各1家;食品相关产品有:食品用塑料工具、塑料容器9家,压力锅、食品用纸容器各2家,餐具洗涤剂、化妆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各1家;按地域分:玉城27家,坎门7家,大麦屿12家,楚门10家,清港1家,芦浦8家,沙门4家,龙溪和海山各1家。二、生产环节监管状况近年来,我局围绕打造平安玉环目标,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中心,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玉环实际,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各项日常监管措施,从严处理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体系初步形成,保障了我县食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稳步提升。主要做法如下:(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食品质量意识普遍提高。一是加强企业法律培训,增强企业责任意识。《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局不断加大对食品企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每年举办培训班,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检验员、原辅料采购员等企业重点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重点培训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各项法律规定,不断强化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二是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增强监管能力水平。为不断提升食品监管人员及乡镇质监员(以下统称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及专业知识水平,提高监管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学性和指导性,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几年来,我局周密部署,制订学习培训计划,切实落实学习培训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监管能力水平,为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我局十分重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宣传工作,每年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并采取措施抓实抓好。主要措施有:以普法宣传为依托,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专业知识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邀请媒体共同参与执法检查活动,及时报道执法检查情况,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监管取得的成果,曝光制售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质量安全社会舆论氛围,切实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二)强化监管,严格执法,食品安全形势得到改善。我局始终坚持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力求做到打扶并举、标本兼治,充分依靠技术监督部门的技术执法优势,集中现有力量,以“端窝点、治源头”为切入点,以“严许可、强检查、抓整治”为抓手,紧紧围绕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及专项执法与专项整治行动,不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使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得到改善。一是严格实施市场准入。通过监督检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和回访等工作,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确保获证企业持续保持满足必备的生产条件。严把准入关口,对达不到准入条件和标准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受理许可申报。二是不断加强监督检查。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有关要求,结合省、市局确定的重点监管产品以及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等因素,科学制定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大多数企业每年监督检查两次,少数管理基础及质量安全较好的企业每年监督检查一次,部分管理基础及食品质量安全较差的企业每年监督检查三次以上。按照监督检查计划规定的频次,组织人员扎实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做好查处、规范及有关整改工作,以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市场准入必备生产条件。三是深入开展监督抽查。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省市质监局及县政府有关食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结合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在经费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每年都科学合理地制定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抽查计划,并将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及产品特征性指标确定为重点抽检项目,同时结合国家总局及省、市局安排的监督抽查,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实施抽查,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企业(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努力消除我县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同时,不断加大对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力度,及时责令改正,直至依法予以处罚。近年来,我县监督抽查合格率都在90%以上,食品质量安全情况总体较好。四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近年来,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重点开展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同时不失时机地开展了豆制品、饮用水、酒类、糕点、米面等各类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了制售假劣食品行为,规范了食品生产加工活动,去年共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24起,促使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不断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五是认真做好申报登记。为全面加强食品原辅料、添加剂的使用监管,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我局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要求企业实行食品原辅料、添加剂使用申报登记。通过申报登记,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从而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不断规范企业食品原辅料、添加剂的使用,防止出现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六是完善企业档案管理。做到全部取证企业实行一企一档管理,档案内容包括企业信息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代码证、质量安全自律承诺书、质量安全负责人任命书、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表、生产用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登记报告、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为了保证档案资料的动态有效,我局通过监督检查、监督抽查、专项整治等方式,及时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动态信息,对档案内容每年进行清理更新。七是开展信用等级评价。为了不断推进企业树立信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几年来,我局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查结果和执法检查、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结合企业的日常管理水平,按信用体系评价标准,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企业信用等级,并以此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突出监管重点,促使全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三)整顿规范,攻坚克难,大力提升作坊质量水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在我县仍有存在。但随着人民群众对食品质量安全需求的日益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食品质量安全隐患日渐凸现,成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规工作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一是联合执法,打击取缔。在日常监管和整规工作中,我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乡镇的配合支持下,对无证无照、生产条件差、质量意识薄弱且又拒不整改的小作坊(以下简称黑窝点),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及时予以打击取缔。同时,对有营业执照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进行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予以查处与规范。近年来,我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小作坊及黑窝点多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联合执法行动,累计对5家早餐奶、39家豆制品、11家米面非法生产加工点进行了查处与规范,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二是攻坚克难,全面规范。为了确保小作坊日常监管及整规取得实效,我局主要采取以下举措:一是开展技术帮扶工作。抽调人员组建技术小组,全面开展小作坊帮扶工作。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一对一、手把手对小作坊的食品添加剂使用、环境卫生、生产流程等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引导小作坊联小做大、整合做强、规范发展,从而使小作坊采取“股份合作”等模式,整合提升。通过指导、引导及全面规范,原先20家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至今,3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7家因生产条件无法完善而关停,其余10家全部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了进货验收和生产销售台账,上报了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表,达到了标准规范要求。二是强化巡查抽查工作。每年对每家小作坊巡查3次以上,每次巡查情况均记录在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结果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