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职级并行实施细则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湖北职级并行实施细则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湖北职级并行实施细则1新公务员法中关于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以及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堪称大亮点。现行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共10个层级。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含)以下设置,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共8个层级。新公务员法将上述规定修改为: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领导职务层次,草案与现行公务员法相同,都是10个层级;有变化的是删除了“非领导职务层次”这个词汇,改成了“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新法指出,公务员职级层次在厅局级(含)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12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对比原公务员法和新公务员法可以发现,原公务员法的领导职务层次和非领导职务层次是一一对应的,但按照新公务员法,领导职务层次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并非一一对应。这体现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湖北职级并行实施细则2今天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在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这项工作目前刚刚进行部署,各个省都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新京报记者:我有一个问题关于基层公务员的。长期以来,基层干部反映待遇低、岗位晋升的通道很窄,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很多基层公务员干一辈子,也很难晋升到科级和处级岗位上。前一段我们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请问这个改革举措能否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与原有的制度相比它有什么改进?谢谢。尹蔚民:在县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创新和完善。这项制度的核心内容就是在公务员法的框架下,在保持原有领导职务晋升通道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职级晋升的通道,来解决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的矛盾。我们国家720多万公务员,60%分布在县以下机关工作,条件更为艰苦,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但是由于县以下机关机构规格比较低,所以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的矛盾比较突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提出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经过中央批准,去年在4个省选择了4个县进行了试点工作,经过一年的试点达到了预期目的,验证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可操作性。经过中央批准,在今年全国县以下机关都要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这个制度的建立,第一,有利于加强基层公务员的队伍建设。在县以下机关工作的公务员,他们直接面对老百姓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他们工作成效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体现党在基层工作的政策落实情况。所以,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是至关重要的。第二,有利于缓解“千军万马挤职务独木桥”的矛盾。因为在公务员管理职务序列里面,领导职务的数量是非常有限的,不能晋升领导职务,可以晋升职级。职级和待遇挂钩,这样就为基层公务员又开辟了一条职业发展的道路,拓展了职业发展的空间。第三,有利于完善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公务员目前工资制度是职务职级相结合,这次制度的设计,就凸显了职级的激励功能,使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这项工作目前刚刚进行部署,各个省都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这是为基层公务员办了一件好事,也是办了一件实事。我们将认真地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真正让这项制度起到应该起的作用。湖北职级并行实施细则3会议认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党的根本宗旨,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深对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问题、重大发展问题、重大民生问题,将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湖北省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予以强力推进,确保到2019年湖北省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稳定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地区发展差距明显缩小,湖北省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会议强调,精准扶贫,关键要落实到人。要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措施抓实做实,确保贫困人口按期全部脱贫销号、不落一人。要突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小康水平,特别要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要坚决突破部门界限,强力推进资源整合,按照“省级统筹、市州协调、县级整合”的原则,建立扶贫投入县级整合机制,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要按照扶贫开发工作“省负总责、市州主导、县抓落实”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限期脱贫责任制,层层签订军令状,实行军事化管理、挂图作战,确保精准扶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省级领导要带头落实联系贫困县工作制度,做到不脱贫、不脱钩,为推动落实扶贫开发责任制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会议决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将《决定(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省委十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会议指出,县以下机关公务员是做好基层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巩固基层政权的骨干力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公务员的各种待遇仍主要与职务挂钩,造成过分看重职务的问题。特别是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的矛盾更为突出。今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在县以下机关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形成职务与职级两个晋升通道,体现了中央对基层工作的重视,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对于加强基层工作,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在前期开展全面调研、清理整治“吃空饷”和公务员登记专项督查行动的基础上,结合湖北省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湖北省实施方案,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确保湖北省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