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史讲稿范文(三篇)新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史篇一同志们:大家好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中国历史从此开启了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为中国发展富强、中国人民生活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华民族由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并走向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改革开放40余年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等各项具体的制度。这些制度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在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近代以来,中国的国情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决定着中国革命的进程必须是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一个独立的民主主义社会;第二步是社会主义革命,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民主专政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什么?在当时,“人民”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基础是工人阶级、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主要是工人和农民的联盟。中国革命分“新民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步走,共和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而不是无产阶级专政,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是人民的一部分,而不是专政的对象,通过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协商建国。新中国成立之后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有一个过渡时期,通过实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新民主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在“一化三改”的过程中,对资产阶级进行和平、赎、买,采取让资本家从公私合营的企业中分得一部分红利和股息的办法逐步的向社会主义过渡,农业合作化采取由低级到高级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之后,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该怎样建设和发展,这是摆在我们党面前的一个新问题。新中国成立之初,在借鉴外国经验的同时,也需要总结自己的经验。1956年毛泽东同志的《论十大关系》、党的八大确立的党的正确路线展现了党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而做的探索,提出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全党的工作中心应该转向经济建设、进一步转移到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方面来。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3月,邓小平同志说:“过去搞民主革命,要适合中国情况,走毛泽东同志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这是邓小平同志第一次提出“走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的任务,而且强调走这条道路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1982年9月1日,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说:“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邓小平同志这段简短精辟的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言书,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确立。经过改革开放40年,党的十九大作出了新判断,“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的新的历史方位。”我国进入新时代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我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我们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更加充满了自信。新中国72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成为一种稳定的、科学的、规范的现代制度体系。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完善和发展新中国72年,在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着中国人民在实践和理论上不断创新,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完善和发展,我个人认为,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科学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探索和基本经验,从理论上,深刻回答了长期困扰和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问题。邓小平同志说,姓“社”姓“资”的问题,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作出了科学的定义,纠正了我们以往将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的错误认识。第二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形式,一种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种是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中国,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这两种民主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十八大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十六字方针”,那就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强调“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八大之后,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充分强调了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那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2018年3月新修订的宪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新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习近平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这是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第三点,“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及其实践。邓小平在毛泽东、周恩来关于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思想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表达了祖国大陆对台湾人民的思念之情,也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意愿。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就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提出了九条方针(叶九条),这九条方针第一次全面地阐述了中央政府对台湾的政策。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华人协会主席李耀慈时说,九条方针是以叶剑英副主席的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一国两制”的概念。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提出了解决台湾问题的六条方针,这六条方针集中体现了邓小平运用“一国两制”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构想。“一国两制”,就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1992年,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在两岸事务性商谈中就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达成共识,后被称为“九二共识”。2005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充分反映了党和国家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立场和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坚定决心。2008年12月,两岸海、空直航和直接通邮正式启动,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迈开了历史性步伐。为了坚持“九二共识”,2015年11月7日,习近平主席同台湾方面领导人马英九在新加坡会面,这是1949年之后两岸领导人的第一次会面,翻开了两岸关系历史性的一页。“一国两制”的构想首先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来的,但是付诸实践首先是被用来解决香港、澳门问题。香港、澳门先后回归祖国,“一国两制”从科学构想变成了生动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英两国政府举行香港交接仪式,英国政府把香港交还中国。1999年12月19日午夜至20日凌晨,中葡两国政府举行澳门政权交接仪式。香港和澳门回归,标志着外国列强占领中国国土的时代彻底结束,开创了港澳两地和祖国内地共同发展的新纪元。通过外交谈判并以“一国两制”的方式解决香港、澳门问题,是中国人民为世界和平与进步事业作出的重要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创新,发展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各国国情不同,每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不可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来抽象评判,不可能千篇一律、归于一尊。在政治制度上,看到别的国家有而我们没有就简单认为有欠缺,要搬过来;或者,看到我们国家有而别的国家没有,就简单认为是多余的,要去除掉。这两种观点都是简单化的、片面的,因而都是不正确的。对丰富多彩的世界,我们应该秉持兼容并蓄的态度,虚心学习他人的好东西,在独立自主的立场上,把他人的好东西加以消化吸收,化成我们自己的好东西,决不能囫囵吞枣、决不能邯郸学步。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讲到,“当代中国的伟大社会变革,不是简单延续我国历史文化的母版,不是简单套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设想的模板,不是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实践的再版,也不是国外现代化发展的翻版。社会主义并没有定于一尊、一成不变的套路,只有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本国具体实际、历史文化传统、时代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才能把蓝图变为美好现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