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章所得税制度之企业所得税税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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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所得税制度八(一)章企业所得税八(二)章个人所得税第八章所得税制度一、概念所得税,是指以所得额或收益额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二、特点所得税最大的一个特点是税负不易转嫁,其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负税人)是一致的,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第八(一)章企业所得税第一节概述一、概念企业所得税是指境内企业或组织,在一定期间内合法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P21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分为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一)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二)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境内所得的企业。比如:在我国只设立代表处及其他分支机构的外国企业。三、征税对象(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1、在中国境内有设立机构、场所的,就境内所得以及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所得在中国缴税2、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有设立机构但所取得的所得与所设机构没有实际联系的,就境内所得缴税。四、所得来源地的确定P218(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6)其他五、税率P219基本税率:25%两档优惠税率:小型微利企业,20%高新技术企业,15%低税率:20%(非居民企业适用)★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所得)--直接法应税所得=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1.年度收入总额P220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例:某生产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定,某年度取得产品销售收入700万元,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50万元,固定资产盘盈18万元,教育费附加返还款4万元,其他收入6万元,计算其全年收入总额。•收入总额=700+50+18+4+6=778万元2.不征税收入指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的那部分收入。(1)财政拨款,(2)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免税收入P221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于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等思考: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区别不征税收入不具备可税性,不征税;免税收入具备可税性,但国家没有征税。•例: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得有()•A、财政拨款•B、国债利息收入•C、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D、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E、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4.各项扣除(1)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应税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包括:1)成本2)费用3)税金4)损失5)其他支出(2)部分扣除项目的扣除标准和重要扣除项目的说明★对于一部分扣除项目,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存在不一致,因此应依照税法规定予以调整,按调整后的金额扣除。1)工资、薪金支出。合理的支出,准予据实抵扣。2)利息费用(有限额)①需要资本化的,不得抵扣。比如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②不需要资本化的,允许抵扣:比如借款费用,准予扣除;扣除标准是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同步训练:某生产企业2009年发生利息支出如下(1)用于流动性需求向其他企业支付借款1500万元,利率8%;(2)用于在建工程的借款支付银行贷款利息180万元。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为6%,按税法规定,企业当年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是()万元A300B180C120D903)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有限额)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抵扣。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准予抵扣。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部分准予抵扣,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例:纳税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实际列支并支付工资总额的()以内据实扣除。•A、2.5%,2%,14%•B、2%,2.5%,14%•C、14%,2%,2.5%•D、2.5%,14%,2%4)业务招待费(有限额,两者选较低者)发生额的60%扣除,同时最高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有限额)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6)公益性捐赠支出(有限额)不超过年度利润额(会计利润)的12%的部分,准予抵扣。利润表第一行: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如果无其他业务收入,则等同=产品销售收入利润表倒数第三行: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同步训练:1、某企业2010年销售货物收入1500万元,转让房屋收入3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20万元,该企业当年可在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A)万元A7.5B12C15D202、某企业2010年营业收入为400万元,广告费支出为72万元。则2010年税前可扣除的广告费是(C)万元A72B62C60D703、某企业2010年会计利润为200万元,当年的“营业外支出”中列支了通过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向当地非盈利性图书馆捐赠34万元,则2010年税前可扣除的捐赠额为(D)万元A34B30C20D247)有关资产的费用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损毁净损失,经税务机关审定,准予扣除;8)用于环境保护的专项基金9)保险费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可以扣除;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10)租赁费经营租赁租入,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融资租赁租入,按照租入固定资产的价值提取折旧费用(11)其他费用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可以据实扣除。(3)不得扣除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非公益性捐赠6)赞助支出,指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支出。(区别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9)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准予税前扣除项目总结:成本:(营业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费用:三费:财(利息支出、汇兑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等)管(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开办费、诉讼费等)销(广告费、运输费、包装费、展览费、销售佣金等)税金:(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房产税等…-但不包括增值税)损失:(盘亏、报废、坏账、自然灾害等)其他含工资薪金,(职工福利、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含公益性捐赠总结:以上划线5个项目税法规定有扣除限额,其余项目税法一般无特殊规定,税法扣除金额与会计金额相同。企业所得税常见五项扣除限额总结:1、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2%、2.5%的部分准予抵扣。2、利息费用: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3、业务招待费(2选1):发生额的60%扣除,同时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主+其)的5‰4、广告费: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主+其)的15%5、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额(会计利润)的12%的部分★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一)直接计算法(理解应纳所得的构成)应税所得=年度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二)间接计算法(实际常用)应税所得=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例:惠达公司(居民企业)2011年全年会计利润500万元。(1)该企业收入总额为3500万元。其中产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营业外收入500万元;(2)销售费用共3000万。其中广告费列支600万元,其它如展览费、佣金等列支2400万;不考虑其它项目。会计利润总额为?应税所得为?差异在哪里?一般情况:调增成本费用超标额1、该企业会计利润为500万元2、对收入的调整额为03、对广告费的调整额(基数:营业收入)广告费限额=3000×15%=450万元超标=600-450=150,应调增4、应税所得=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增额=500+150=650万元5、应纳税额=650×25%=162.5万元接上例:惠达公司(居民企业)2011年全年会计利润500万元。(1)该企业收入总额为3500万元。其中产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营业外收入3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2)销售费用共3000万。其中广告费列支600万元,其它如展览费、佣金等列支2400万;会计利润总额为?应税所得为?差异在哪里?一般情况:调减免税、不征税收入1、该企业会计利润为500万元2、对收入的调整额: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调减200万元3、对广告费的调整额(基数:营业收入)广告费限额=3000×15%=450万元超标=600-450=150,应调增150万元4、应税所得=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减额+纳税调增额=500-200+150=450万元5、应纳税额=450×25%=112.5万元接上例:惠达公司2011年全年会计利润500万元。(1)该企业收入总额为3500万元。其中产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营业外收入3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2)销售费用共2000万。其中广告费列支600万元,其它如展览费、佣金等列支1400万;营业外支出共1000万元,其中税收滞纳金、罚款50万元(不得扣除),其他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盘亏毁损950万元(税务机关已核定允许据实扣除)。不考虑其它项目。会计利润总额为?应税所得为?差异在哪里?一般情况:调增不得扣除项目数额1、该企业会计利润为500万元2、对收入的调整额: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调减200万元3、(1)对广告费的调整额(基数:营业收入)广告费限额=3000×15%=450万元超标=600-450=150,应调增150万元(2)对税收滞纳金、罚款的调整额税法不允许任何扣除,应调增不得扣除金额50万元4、应税所得=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减额+纳税调增额=500-200+150+50=500万元5、应纳税额=500×25%=125万元★小结: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常见有三种情况:(1)调减免税、不征税收入“-”(2)调增各项扣除(成本费用‥)超标额“+”(3)调增不得扣除项目数额“+”选择题1:某企业2010年会计利润为300万元,向关联企业捐赠20万元。除捐赠外不考虑其它收入、成本、费用项目。则该企业2010年应税所得额为()万元A300B320C20D280答案:关联企业捐赠为“非”公益性捐赠,属于不得抵扣项目,应调增2、某企业2010年会计利润为100万元,广告费支出为70万元(营业收入为400万元)。其它项目不予考虑,则2010年应税所得额为()万元。A102B82C100D110答案:广告费支出有限额,超标部分需调增3、某企业2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