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火灾事故突发的工作应急预案【范例5篇】应急预案包含的种类很多,对于我们也有着重大意义。为了及时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完美有效的应急预案必不可少,应急预案的制定能够加强有关人员的处理能力,有没有比较好的应急预案范文呢?以下是三一刀客网友收集分享的“适合火灾事故突发的工作应急预案【范例5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适合火灾事故突发的工作应急预案篇【第一篇】为在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一、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汶上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特大火灾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或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一)设立汶上县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县长、县公安局长、县消防大队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安监局、建设局、广电局、网通公司、公安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有关负责人组成。(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事故发生地乡镇负责人担任。(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1、灭火指挥组。由县消防大队组成,负责制定具体救援方案,部署各参战力量,指挥火灾现场扑救,了解掌握火情,调集扑救力量,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火灾评估并提供技术支持。2、警戒组。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警大队及受灾地派出所组成,负责灾害现场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车队的道路畅通,疏导围观群众,维持现场秩序。3、勤务保障组。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居)和消防大队组成,负责了解掌握扑救所需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制定扑救行动所需经费预算,指导救援物资的运输和调配,落实参战人员的生活和医疗保障。4、秘书组。由县公安局秘书科、调度科、宣传科和消防大队组成,负责及时了解火灾动态和扑救情况,收集扑救行动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编写情况快讯和工作报告,负责对外信息发布。5、善后工作组。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居和民政局、劳动局、消防大队和有关保险机构组成,负责及时了解掌握火灾的基本情况和波及范围,尽快查明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起草火灾事故报告,并负责对伤亡人员及其家属进行抚恤、救济、理赔等善后工作。三、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一)应急救援体系。以县消防大队为首战力量,济宁消防支队调集部队为增援力量。公安、建设、环卫、供水、供电、供气、交通、环保、医疗救护等单位作为辅助力量,协助火灾扑救行动。(二)日常训练原则上由县公安消防大队按计划安排,全县应急救援演习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一)事故报告1、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后,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报告当地消防部门。报警电话:119。2、县消防大队接到报告后,在立即出警的同时,立即报告县政府值班室(电话:7212586)、县安监局值班室(电话:7210169)和济宁市消防支队值班室(电话:2163100)。(二)事故发生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三)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维持治安秩序、做好交通管制。五、事故应急救援(一)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总指挥立即报告县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指挥。(二)消防力量的调集。1、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时,首先由县消防大队进行先期处置,并迅速将情况向济宁市消防支队报告。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2、当火灾情况严重、需要调集周边县市区或其他救援区域力量增援时,由县公安局报请市消防支队,调集市内、省内消防增援力量。3、所调集的消防增援力量必须在30分钟内集结完毕,并由大队指挥员带队选择最近路线赶赴火灾发生地。(三)战斗行动程序。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增援力量按先后顺序到达灾害事故地后,根据火灾类型和参战队伍人员、装备情况,由县消防大队提供作战参谋人员,按照所划分的作战区域或战斗段,协助作战队伍展开救援行动。(四)按照“属地指挥”的原则,在县消防大队未到达现场之前,其它增援力量接受当地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六、勤务保障(一)通信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及网通公司、移动通信公司负责,确保联络畅通。(二)装备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及县消防大队负责。保证作战行动所需战斗服、空气呼吸器瓶、灭火剂、油料和特种救援器材配件等消耗品的供应;组织技术人员及时对车辆、装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车辆、装备故障损坏而影响扑救行动。(三)生活保障。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各救援力量的饮食、住宿、医疗等保障工作。七、其他(一)本预案是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方案。(二)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要严格按程序调集所需力量,一切行动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保证各项命令、指示得到贯彻落实。适合火灾事故突发的工作应急预案篇【第二篇】1、总则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各项处置工作,正确处理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处置森林火灾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各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原则1统一领导,分组负责。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林业局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本预案涉及的县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3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处置森林火灾,要坚持“周密组织,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4落实责任,常备不解。各镇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解,快速反应,处置得当。2、森林火灾分级标准森林火灾按危害和涉及范围分为特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特大森林火灾(Ⅰ级)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2、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3、距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仓库不足1公里;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需要市支援。重大森林火灾(Ⅱ级)1、连续燃烧超过12小时未得到控制;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5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3、造成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4、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原始森林、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位于县际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较大森林火灾(Ⅲ级)1、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未得到控制;2、受灾森林面积超过10公顷以上、50公顷以下;3、造成3人以下重伤;4、威胁县、市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5、向县交界地区蔓延、有一定危险性的。一般森林火灾(Ⅳ级)1、连续燃烧超过2小时未得到控制;2、受灾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下;3、向镇交界地区蔓延、有一定危险性的。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总指挥:县长。副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林业局局长、县委农办主任、县武警中队队长。成员:县检察院、法院,县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卫生局、供电局、旅游局、气象局、公安森林分局,广播电视台、移动新兴分公司、电信新兴分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职责1负责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2指导县森林扑火指挥部开展工作。3分析、研判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提出应对措施,指挥、协调各镇、各有关单位参与森林防火、扑火行动。4报请启动或终止本预案。5按照有关规定,商请调动驻市和上级增援部队参与扑救行动。6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本预案启动后,各有关单位按照预定方案立即行动,积极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各有关单位职责如下:1县发改局:协助粮食部门做好扑火救灾的粮食供应保障工作,并监督执行。2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扑火应急所需电力、燃料的供应及相关物资的调拨工作。3县公安局:及时组织城市消防部门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加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4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5县财政局:及时拨付火灾扑救工作中应由县财政安排的经费。6县交通局:负责保障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快速运输。7县农业局:当林农结合部地区发生森林火灾时,会同县林业局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保证人员、居民点设施和牲畜安全。8县卫生局:做好伤员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并根据需要转送伤员到上级医院救治;落实灾区药品、医疗器械的调拨工作。9移动新兴分公司、电信新兴分公司:组织协调做好扑救工作所需通信保障工作。10县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做好林火卫星监测、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的发布工作。11县人武部: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12县武警中队:按有规定及时组织武警部队参加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13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抢险救助工作。县森林扑火指挥部本预案启动后,县林业局成立县森林扑火指挥部,具体承担处置一般等级以上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协调、指挥工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单位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县林业局做好扑火救灾工作。组成指挥:县林业局局长。副指挥: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值班主任: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林政股、营林科教股、计财股、公安森林分局。县森林扑火指挥部下设综合调度组、扑火救灾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职责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县森林扑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单位,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事发地人民政府尽快扑灭火灾。具体任务:1综合调度。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负责相关单位间的协调等工作。2扑火救灾。及时迅速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扑救。3后勤保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为扑火救灾工作提供保障。4现场督导。深入火场一线,检查监督扑火救灾进展情况,协助当地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事发地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4、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森林火灾预防全县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和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有计划地清除林下可燃物;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火险预测预报依据县气象部门气候中长期预报,县林业局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县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县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县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在电视台节目中播出;遇有高火险天气时,县林业局积极与县气象局合作,在电视台中向全县发布高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在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林火监测县林业局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核查和反馈监测情况,掌握全县火情动态。火灾发生地的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必要时,向省林业局要求申请国家林业局西南航空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