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法务会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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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发展我国法务会计的思考姓名:冉艳丽学校:郑州电视广播大学专业:会计本科年级:04秋学号:041020182指导教师:朱瑞华答辩日期:成绩:目录内容提要及关键词……………………………………………………………2一、法务会计的定义与研究现状…………………………………………2二、法务会计产生的必要性………………………………………………3(一)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3(二)司法审判公正进行的需要………………………………………………4(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扩展的需要…………………………………………4三、我国发展法务会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5(一)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务会计理论结构……………………………………5(二)缺乏完善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体系……………………………………5(三)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的低下……………………………………6(四)没有形成专业化法务会计人才队伍……………………………………7四、发展我国法务会计的基本策略………………………………………7(一)借鉴国际法务会计经验,构建我国法务会计的理论框架……………7(二)修订完善目前法律法规,加强会计与法律的交流与互助……………9(三)加快改革会计师事务所,切实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10(四)推进会计教学制度改革,培养大批专业化法务会计人才……………10参考文献…………………………………………………………………………121发展我国法务会计的思考【内容提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中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这些问题必须依靠会计和法律的结合才能得到解决,因此法务会计也就应运而生。本文从了解法务会计的定义与研究现状入手,通过分析法务会计产生的根由及必要性,以及在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合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以及如何在我国建立法务会计的理论框架体系进行了策略性思考。关键词:市场经济法务会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人才在人类物质生产过程中,自从有了财产物质的分割和经济利益的确认,就已经有了法务会计的实践。但是,由于受到当时立法体系完整性和财产利益关系的相对单一性的限制,法务会计并没有被人们所认识,只是在海上航运业和保险业出现之后,才将会计与法律结合的业务推到了会计实务的主要地位。因此可以说法务会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自从市场经济产生就已经存在了法务会计的实践。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法务会计这种会计和法律相交叉而形成的边缘学科也必将在成为会计学的一个新的学科领域的同时,又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新的增长点。有鉴于此,本文对法务会计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状况做出了思考和研究。一、法务会计在我国的研究现状所谓法务会计,就是恰当运用财会专业知识和法律调查技术,搜集相关证据,为公正合理解决经济纠纷中的责任归属问题提出专家性意见。法务会计的定义最早是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召开主题为“舞弊与法务会计”的研讨会上产生的,与会人员将法务会计定义为“通过财务技能的运用以及对未决问题的调查方法,将证据规则与此相结合的一种会计学科。”它印证了其在英译中“forensic”的“法庭的”本意,也同时体现了法务会计主要为法庭服务的功能。目前,对于法务会计的定义世界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这主要是由各个国家具体的经济发展背景以及法务会计在不同国家发挥的不同作用所决定的,但2是随着当今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和国际间政治文化交流的不断加强,对于法务会计本质的定义一定也会在国际上不同国家之间达成某种共识。在我国,法务会计的理论和实践只是近几年才被单独提出来得以研究和发展的,因此在文献资料上相对较少。李若山教授对法务会计定义如下:“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知识财务知识审计技术与调查技术,针对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者在法庭上作证的一门新兴行业。”在其他学者中,盖地也较早地介绍了法务会计的含义与国外的研究状况;俞景忠对法务会计产生的必要性、理论结构、以及对专业人才素质的要求进行了讨论;这些文献对于传播新学科知识,推动系统研究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对法务会计的探讨的过程中大多数作者只是停留在对国外研究内容的介绍引进上而没有结合我国具体的会计法律问题现状进行研究,因此本文将尽力在此方面有所弥补和突破。二、法务会计产生的必要性(一)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依法规范的竞争经济,与传统计划经济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它是以既定的法律规范来平等协调人们相互之间的经济行为,而不是以超经济的行政权力来干预人们的经济关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的信息系统和管理工具,它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为企业和相关利害关系人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但是由于会计信息的不对称性,使投资者遭受巨大损失的同时,导致了会计活动中众多的法律问题的出现,尤其是一些重大的经济纠纷已经影响到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律师、法官将会计师推上了被告席,越来越多的律师也认识到了市场经济不仅需要会计和法律,而且要想真正保证它的健康运行,还必须得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运用,这种认识就引导了大批有志之士来研究法务会计。法务会计在一定程度上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因此,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十分需要法务会计。(二)司法审判公正进行的需要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标志着我国的对外开放已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将在更大范围内参与国际竞争,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和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的3情况下,调节经济关系的主要手段是法律而非行政权力。所以,经济纠纷在不可调和的情况下就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是,司法审判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证据充分有效的基础上的;因此,收集与之有关的证据,就成为解决经济纠纷的关键所在。在经济活动中,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信息都是以会计凭据为载体的,正因为如此,会计信息的各种载体即各种会计凭证和会计账薄就成为司法鉴定和司法取证的主要来源。所以,若是掌握了大量对当事人有利的真实会计证据,就等于在司法审判中获得了主动权。但是,会计证据的收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对于司法鉴定部门和当事人的律师来讲,它不仅需要法律知识,还需要熟练的会计专业知识才能胜任;对于传统会计人员来讲,只有单一的会计专业知识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法律的基本理论知识,尤其是证据学知识和与之相关的法律调查技术。由此,法务会计人员则正好符合了司法鉴定和司法取证的需要,也有利于司法审判的公正进行。(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扩展的需要会计师事务所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会计中介组织,由于其承担的职能,使所有市场经济国家都非常重视它的作用。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所起的作用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主要的有两条:一就是利用会计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二是为自身所代表的特定的利益群体服务,承担着联系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并通过这些服务使自身获得发展。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提供的服务种类有:财务报表审计(包括工商年检)、验资、资产评估、税务代理、人力资源培训、管理咨询、外汇年鉴和企业并购重组等等。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新的经济业务层出不穷,会计师事务所只有紧紧跟随市场经济的发展,才能使自身得到业务方面的扩展和规模上的扩大,法务会计的产生与发展正好顺应了这种趋势并推动了它的向前发展。法务会计工作在市场经济中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但法务会计主要是围绕会计调查和法律支持两方面进行的。前者主要是通过会计记录、会计资料、会计人员,调查有关涉嫌犯罪行为,如贪污盗窃单位财产、会计欺诈、证券欺诈、保险欺诈、行贿受贿和回扣等,后者是在会计、审计人员和司法人员、律师等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主要是涉及经济损失、财产分割的法律诉讼中提供诉讼帮助。4因此,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中吸纳大批的法务会计人员,就可以广泛开展法务会计方面的业务,必定会在未来的会计市场拥有更加突出的地位和作用。三、我国发展法务会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法务会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和发展不仅弥补了传统会计职能的不足,而且在客观上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向前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刚从计划经济体制中脱离出来,市场经济体制也才刚刚建立,因此,从各方面来讲,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都会受到我国大的经济环境的影响,所以它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也是十分明显的。下面将从四个方面来谈我国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法务会计过程中所遇到主要问题:(一)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务会计理论结构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只是刚刚起步,我国的会计业界和与之有关的法律业界在这方面都正处于思考和摸索时期。西方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虽然已经在这个领域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并取得了一些引人注目的成果,但是也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结构。法务会计的实务工作在会计实践中开展得轰轰烈烈,可是,却一直缺乏系统的理论来指导。这就造成了在法务会计的理论结构上没有一套现成的模式可以用来借鉴和参考。(二)缺乏完善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在专门为会计法律问题而制定的《会计法》中,没有提及会计问题中的民事责任问题,类似问题也反映在公司法、合同法和证券法中。因此,一旦涉及到民事纠纷,作为专门处理会计法律问题的会计法就显得无能为力了。如上海浦东的一位投资者因为红光实业公布虚假财务报表而向法院起诉,要求红光实业及有关中介机构赔偿损失。但是法院却由于现行法律法规中缺乏关于如何来认定虚假财务报表责任,如何确定投资者的经济损失的具体法律解释的原因,故法院不得不认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将其案驳回。这也只是它的一个小小的案例。对2002年我国审理的第一件证券民事诉讼案——渤海集团民事诉讼案来说,由于法律缺陷所造成的损失就大了。在这个案子中,由于《证券法》、《股票条例》和《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等法规对重大遗漏属不属于虚假会计信息陈述,以及虚假会计信息和股民的损失之间是不是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的规定上不一致,导致了投资人惨重的损失,严重影响了投资人和公众对我国良好经济秩序的信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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