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会计的国际协调第一节国际协调的必然性第二节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协调活动第三节非政府间组织的协调第四节民间会计职业团体的协调活动第五节国际会计协调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协调是对会计实务差异设定限度以增加其可比性的过程。协调后的准则减少了逻辑上的冲突并改进了国家间财务。第一节国际协调的必要性•一、协调化与标准化的含义1.产生协调化与标准化的原因:通过前面各章的叙述可以看到,在不同的国家中各公司的会计和财务报告实务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使得国际性财务报表的编制、合并、审计、分析和解释说明十分复杂,给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带来了诸多不便,阻碍了财务信息的国际比较,不利于资本的合理流动、投资的扩大和经济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世界上有许多组织机构进行了各种努力来协调各国的会计准则,以期缩小各国会计和财务报告实务的差异。2.协调化与标准化的两种观点•(1)协调化与标准化共性•在国际会计领域内谈到缩小各国会计和财务报告实务的差异时经常使用协调化(harmonization)与标准化(standardization)两个概念进行描述。协调化和标准化泛指一定的组织在国际范围内为缩小各国会计和财务报告实务差异、增进财务信息的可比性而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促进统一的过程。(2)认为协调化与标准化是同义语•关于协调化与标准化的含义,一种观点认为它们是同义词,表达的概念完全相同。将协调化与标准化视为相同概念的观点认为,协调化与标准化可以互换使用,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偏好;•在欧洲联盟范围内,一般喜欢使用“协调化”一词表述欧洲联盟国家在会计和财务报告方面制定统一规则、缩小实务差异的妥协、调整和统一的过程;而涉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活动时,往往使用“标准化”一词来概括制定国际会计准则的目的和缩小会计实务差异的统一化过程(3)认为协调化与标准化是不同概念认为•将协调化与标准化视为不同概念的观点认为:协调化是脱离差异、走出差异的过程;•标准化是消灭差异、走向统一的过程。•两者在缩小差异的程度上有明显区别;在缩小差异的过程中,首先能通过协调化使各国会计界达到某种共识,明确差异所在、努力避免差异的继续扩大并采取措施减少差异,然后通过标准化制定统一的规则并共同遵守,实现会计实务的统一性,两者在顺序上有先后之分;(4)协调化与标准化两者目的不同•在协调过程中,目的是通过一定的调整使现有各国的会计实务差异得以和谐共存。•而在标准化的过程中,目的是通过统一会计程序和会计方法使各国会计实务差异逐渐消失,两者在缩小差异的态度上有宽严之别;•协调化的结果是使各种会计实务处于一种“协调”的状态,而标准化的结果则使会计实务达到一种“统一”的状态。3.协调化的目的应该是标准化的活动•我们的论述一般使用“协调化”一词,并认为它与“标准化”的概念有一定的区别。我们所说的协调化是指各国有一定代表性的组织机构在国际范围内,经过协商讨论和共同努力,确立能为各方普遍接受的最佳会计实务,以期缩小差异,使会计和财力报告实务趋于标准化的各种活动。二、国际协调的必要性•1.随着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和跨国公司的发展,要求增进国际性财务信息的可比性的压力日益增强。•一般认为,如果在世界范围内有统一的会计术语和会计程序,有一套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公认的会计准则,有各公司间可相互比较的财务信息,将会有利于国际经营活动中各方面参与者的经营决策;2.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可以在编制和分析财务报告中有效地利用人力、财力和时间;国际金融市场也会有透明度更高和更准确的财务信息。3.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资金的提供者要求进行会计的国际协调,以便能根据可比的财务信息作出最佳投资决策或贷款决策。•一个公司的财务报表能被潜在的投资者和财务分析专家所理解并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那么这个公司就能比较容易地从资金提供者那里取得资金.4.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财务报表只有符合了某种统一的、严格的格式要求,才能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出售股票、发行债券。•这种国际资本流动的增长客观上日益要求进行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5.会计的国际协调对各国的国际资本市场上进行筹资活动的企业也将十分有利,可以节约这些企业的筹资费用。•因为目前一个企业在不同国家的资本市场上筹资都要根据当地的会计准则编制一套财务报表,在几个国家筹资就要编制几套财务报表,这将使这样的企业增加一大笔开支。•所以,从一个公司来说,如果能够按照同一套会计准则在世界各地发行证券,便可极大地降低成本。6.跨国公司一般是支持会计国际协调的,而且跨国公司也将从中受益。•如果会计准则达到一定程度的协调统一,财务信息可比性的增强也会有助于评价各国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经营业绩,有助于进行国际投资分析和作出各种国际经营决策,还会有利于为收买国外子公司而进行的评价和分析。•7.国际会计公司或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跨国审计或从事其他国际性会计业务中也十分希望各国会计实务的差异能逐步缩小,以便能提高审计依据的统一性,提高审计质量和其他业务工作水平。8.会计的国际协调将会有利于各国税务当局的税收征管工作。•在涉及国外所得税收征管工作中,各国税务当局常因不同国家利润计量中的差异而遇到麻烦,如果各国利润计量实务能够比较一致,也许会有利于它们的工作。•然而,应该承认的是,各国税务当局在许多情况下是差异的制造者,各国税法中对会计处理的不同规定使各国会计实务出现了许多差异。9.进行国际协调,建立国际会计准则,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建立自己的会计准则,有助于促进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发展中国家的会计一般比较落后,短期内不可能形成自己的比较完善的会计惯例和会计准则,经过协调建立起来的国际会计准则可以作为发展中国家建立本国会计准则的基础。•这些国家可以根据本国的情况,为使国际会计准则适应本国的需要而作相应的修改。这样,就可以加快这些国家会计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经济以展的需求。•许多国家的政府认为国际会计的协调和信息揭示的规范化将有助于消除跨国公司和东道国国内公司之间的不平等竞争,增加跨国公司信息揭示的透明度,改进东道国政府与跨国公司进行讨价还价的地位以及对跨国公司进行管理的能力水平。三、国际协调中的主要障碍•协调中的主要障碍是各国间会计实务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各国的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规则首先是满足本国的需求。如前所述,会计是环境的产物,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环境因素塑造了各国不同的会计实务状况。•这些影响各国会计实务的各种因素不可能相同,因此会计的国际协调就不可能没有障碍。在国际协调中,有些国家总是要“以我为中心”,总是认为本国的会计是最好的。•英国喜欢按照自己的会计模式去设计全球性会计制度;美国则要把美国的模式传播到其他的国家中去;法国、德国等国家则认为其他国家应效仿它们的会模式。•每个国家都认为它们的制度是最完善的,而不愿意采纳其他的会计制度。有的国家比较强调国家主权和民族独立,不愿意引进国外的会计理论和方法。这些观念都极大地阻碍着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揭示方面的国际协调。•会计职业界在各国间发展不平衡也影响了国际协调。以各国职业会计团体为基础组建的世界性组织需要各成员团体实施经过协调而制定出的会计准则,但有的国家的会计团体并不能够决定本国执行什么样的会计准则,也不能控制本国实务的发展,所以由民间会计团体进行的国际协调在短期内很难取得应有的效果。•再者,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有会计职业团体参加国际性会计职业组织,因此,目前的国际性准则制定机构(如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的影响是有限的,并没有影响到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国际经济的发展是不平衡的,有的国家在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和国际经营活动方面都涉足不多,对于这样的国家来说感觉不到会计协调的必要性,因此不会参与和支持会计的国际协调活动。第二节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协调活动•一、联合国的讲坛上发出了协调的呼吁•联合国在国际会计协调方面的主要活动是进行讨论和交流,以增进各国间的相互理解。国际性会计和财务报告问题被提到联合国讲台上进行讨论引起了各国政府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反映了这一问题在国际性事务中的重要地位。•联合国努力对国际会计协调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各国会计实务产生了一定的间接影响。1973年,联合国秘书长在对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的一项决议作出的答复中,指定了一个小组去研究跨国公司经营活动对国际关系的影响。•该小组1974年提交了一份报告,报告中指出,有关跨国公司的活动严重地缺乏有效形式的财务和非财务两方面的信息,公司报告的可比性也极为有限。•报告建议,在跨国公司委员会(经社理事会下属的一个政府间组织)的赞助下召开专家小组会议,考虑制定标准化的会计和报告国际准则问题,协调跨国公司的会计和报告实务,以增进财务信息的国际比较。•跨国公司委员会和经社理事会都赞同这项建议。于是,联合国秘书长在1976年初任命成立了会计和报告国际准则专家小组,由14名来自不同地区的具有各种背景的成员组成。•专家小组的研究表明跨国公司提供的信息主要问题不是缺乏国际的可比性,而是信息本身提供的严重不足,既缺乏财务信息,也缺乏非财务信息。于是专家小组致力于研究确定跨国公司应揭示的最低的财务信息及非财务信息。•1977年,专家小组向秘书长提交了一份包括四部分内容的题为“跨国公司会计与报告的国际准则”的报告。•随后,这份报告连同秘书长的建议一并提交给了1978年5月,经社理事会根据跨国公司委员会的建议,通过44号决议批准成立了国际会计与报告准则特设政府间专家工作组,其成员并不是各个国家的政府代表,报告最终未被采纳。•1979年5月,经社理事会根据跨国公司委员会的建议,通过44号决议批准成立了国际会计与报告准则特设政府间专家工作组,其成员按各地区分配,来自34个国家,每一当选国家任命一名在会计和报告方面有经验的专家担任,其中22个国家是来自亚、非、拉的发展中国家。•特设工作组的目的是审定会计和报告准则,以保证有关方面易于取得所需的跨国公司经营活动的财务的和非财务的资料,并使其更具有可比性。•跨国公司委员会建议工作集中在与联合国同时在讨论和研究的有关跨国公司行为准则相联系的会计和报告准则上。从1980年2月至1982年4月特设工作组共举行了六次会议,中国政府曾派代表参加了其中的两次会议。•特设工作组按规定举行了六次会议以后于1982年提出了一份报告,对历次讨论进行了总结。这份报告中最重要的部分列举了会计报告一般至少应包括的内容,称为“通用性报告的最低限度项目”,报告共有307段文字。•报告在记述了历次讨论中协商一致的见解以及各国代表的不同意见后又明确说明,由于各方面分歧意见很大,特设工作组未能完成其原定的任务。•下一步怎么办?主要有两种不同的意见。美国、日本等少数发达国家抱消极的态度,认为联合国关于国际会计准则的讨论,原则上应当就此结束,未能协调的会计准则问题,可参照并结合正在制定的跨国公司行为准则一并研究;•而以“七十七国集团”为代表的大多数国家,为了监督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认为有必要在联合国范围内协调会计准则,要求成立正式的工作组,以继续上述特设工作组未了的工作。•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采纳了多数国家的意见,于1982年以“67号决议”建立了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政府间专家工作组”。工作组由34个国家各选派一位具有高深会计学识和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工作组中的席位根据地域均等原则分配,计亚洲国家7席、非洲国家9席、东欧国家3席、拉丁美洲国家6席、西欧及其他国家9席,其中半数任期2年、半数任期3年,连选者连任。•工作组隶属于跨国公司委员会,其工作由原跨国公司和管理司负责(由于联合国的机构改革,跨国公司和管理司从纽约转到日内瓦的贸发会议,并更名为“跨国公司和投资司”)。•专家工作组的宗旨是促进会计准则在国际间的协调,以便为企业会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可比和透明的会计资料。•联合国国际会和报告准则政府间专家工作从1983年至1996年已召开过14届会议,下面是有关这些会议的资料:•届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第一、1983年2月,这届会议讨论了工作组的任务和工作方案,并且讨论了几个会计和报告方面的具体问题。•第二、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