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私的基因读后感【推荐5篇】读书使人心灵变得纯情,心胸变得博大。如果您参考下载了作者的作品,或许也会被其文采征服。读后感就是谈自己的见解,发表自己的议论。那我们要怎么样去写作品的读后感?请参考下载由我们为您分享的“自私的基因读后感【推荐5篇】”,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第一篇】文/神经病人eLJay经典大作就是不一样,尽管是几十年前写的关于进化理论的书籍,新的理论和技术不会出现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建立的解释体系,仍然是强大的。从我的阅读记录来看,我对关于本原问题的好答案有很浓的兴趣,《自私的基因》给为什么各种生物会像现在这个样子?的问题提供了一个逻辑自洽且证据充分的答案。自私在这本书里,只是一种拟人的说法,方便说明而已,我们大可以这样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质,是指它有自发增加自己数量的趋势,就和物体在高处总有下落趋势、高温物体自发向低温传热的性质一样,是物理规律、化学规律等。实际上,全书对进化的一个根本逻辑可以这样概括:为什么会这样呢正常来说,不这样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从宇宙形成之初,物质已经存在(比这一部分更深入的问题只能交给物理学家了),此书从这样的条件开始。在某个条件下,例如压力、温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而另外一些,因为不稳定,无法形成或者无法维持某种结构这时,可以把稳定的结构看作进化了,它们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说,假设原来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种环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为性质稳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彻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进了一步。根据上面的逻辑去演绎,各种各样的分子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分子,各种分子达到了比例稳定的状态,稳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状态了。有些有机物,可以复制自己据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碱基之间的连接与分开吧,也可以对应形成氨基酸,进而形成蛋白质。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质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稳定,它的数量会逐渐增加。不同的基因会碰到一起,有时候可以连接在一起,如果连接在一起可以稳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护更好,他们的数量也会变多(不是它们主观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稳定的东西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积累变多的)。渐渐地,基因就变成了基因集合,进而形成生命。单个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坏,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个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坏。假定草食动物对应合适的牙齿和胃由两个基因管理,碰巧出现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们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赛艇为例说明,划桨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为好,在一个右手浆手多的环境,左手浆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绩。作者极力避免提到意识这东西,更不用说人。他把各种各样的生物归类为生存机器,和当初保护基因分子的蛋白质一样,把行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质的外在表现,是基因这个程序设定好的。(当然,他也说了,对行为的控制是迟滞的、延时的)。这种基因控制行为的理论基础,解释了各种各样的行为,包括、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的爱、蚁后奴役工蚁、鸟一窝该生几个蛋等等。即使在个体层面上的利他行为,抛开意识对行为的干扰,也可以理解为基因增加自己数量的手段。这里并不是说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说不同的行为,包括利他行为,都符合以每个基因在尽力使自己变多为基础的演绎。我个人延伸的部分:人是有意识的,而不是单纯受基因控制,尽管受基因控制的行为还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从哪个阶段的动物就算是有意识。我觉得,用书中同样的逻辑去推理应该是这样的:在一群无意识的生物中,出现了几个有一定记忆力的生物,后者显然比前者有更强的生存能力,进而扩大了比例;然后,记忆和预计未来的能力在进化历程中越来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现了放权,即原来惯有的代码是无论如何你要做这事,新的代码变成了如果长期来说那样做更好,你可以那样做而不用这样做我猜想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我们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们的长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来说,作弊可以在短期获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长一段时间的总获益提高。记忆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来,被淘汰了。小时候我就想过,身体的构造真好,一些东西不用脑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脑子只需要思考,现在想来,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应该是无意识的基础还在,意识能力的发展对基因有了更好的保护看看人类在地球上的统治力就知道了,同时也可以观察到有些人类不想发生的身体变化,还是会发生,放权的程度不足以让意识完全控制自己这个生存机器)。目前来说,人的意识的自主度还是相当高的,很多情况下人不必像一个机器,可以更像一个人。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第二篇】《自私的基因》作为一本从生物学角度切入的书籍,作者从一开始就声明他的论断与社会道德与普世公理无关,他只是试图用科学的角度来解释生物是如何演进、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论是如何在长周期内发生的。作者道金斯作为西方无神论的坚定拥护者,坚信用达尔文的演化论解释生命的复杂性更为合理。本书确实给了我们一个新的视角来观察这个世界,作者认为整个生物的演化的基本单元不是生物个体或是群落而是基因,包括我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体,只是基因的生存机器而已。生物个体的生存年限是有限的,但基因的生存年限可能是上百万年,在这个过程中基因还不断的进化和变异,但变化的根本目的是让基因自己更好的复制和生存。书中提到的布谷鸟幼鸟借巢孵蛋的故事,布谷鸟幼鸟可以在刚出壳眼睛未睁的情况下,用柔弱的身体将其它未孵化的鸟蛋挤出鸟巢,目的只是为了争夺更多的喂食机会。我们无法用道德来解释发生的一切,只是生物背后的基因在争夺更多的繁衍机会。作者提出的自私的基因,可以把它理解为一部生物进化史,就是一部基因的不断修正,改良,变异,淘汰,进化的历史。作者认为生物体的利他行为,从本质上讲是自私基因的利己行为。生物界的利他,包括群体生活,母爱关怀,其根本目的是基因的延续。可以大胆的猜想基因有着比生物体更长的生存时间,它能够更长尺度的看待问题,我们传统文化中的“舍得”,何尝也不是一种先舍后得,以利他为手段,利己为目的的策略。这里我想到了芒格说过的一句话,“我从来不认为诚信是什么好的品质,应该说从长期看诚信是带来良好收益的策略。”看似冰冷的结论,不禁让我反问,我们的行为是我们自己控制还是隐藏在我们体内的基因在控制?包括我们感冒咳嗽,打喷嚏,是感冒病毒的基因在寻找更多的繁衍机会,我们的行为是基因所驱使的,这点是多么可怕的论断?还好作者最后提出了觅母的概念。觅母可以理解为文化的基因,类比于生物学基因,觅母同时具备了复制,传播,变异,进化等特性。我们是作为基因生存机器而被建造的,但是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我们人类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作为个体,我们的基因通过代际相传,每传一代就会损失一些,这样下去不需多久,所占的比例对个体来讲便会无足轻重。(我们的基因可能是不朽的,但体现在每一个个体上的基因集体迟早要消亡)但是你能为世界文明作出贡献,如果你有一个精辟的见解或作一个曲子,发明了电灯,写了一首诗,所有这些都能完整流传下去。即使你的基因在共有的基因库里全部消失后,这些东西人能长久存在,永不湮灭,苏格拉度,达芬奇,哥白尼等人的觅母复合体在今天仍盛行于世,历久而弥坚。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觅母的另一面,他会让我们理所当然心安理得的作为基因的生存机器,比如宗教对来世的寄托。我们没有能力选择和掌控自己体内的基因,但是我们有机会选择和掌控甚至创造我们自己的觅母,唯有不断的学习和独立思考,可以使我们不止是基因的生存机器这么一个简单的外壳。基因控制着蛋白形成了我们的大脑,为觅母的繁殖和生存创造了条件,且觅母的进化速度远远在超过基因的进化速度,作者在上世纪70年代创作这本书的时候,肯定不曾设想如今基因测序技术的发展水平会如此之快,人类在一步一步逼近和干预基因的自然演化和等位基因的竞争。这种干预能否打破基因自私的本性,还是会带来更自私基因的反抗,或许只有时间来回答。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第三篇】一直以来人类总自认是万物之灵,有着自由意志,可以判断是非善恶,并且我们有着强烈的愿望将人类社会的价值观强加给自然界。由此产生了诸如勤劳的蜜蜂等童话故事,将我们身边的自然界塑造成天堂的模样,而令人尴尬的食肉动物的存在,注定了大灰狼之类得不到好的名声。即使在今天,人类已经对生态系统的认识有了长足的进步之后,也是如此。英国生物学家里查德。道金斯所著的《自私的基因》一书,以现代新综合进化生物学为理论基础,将艰深的专业知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表述出来,对生命本质——“基因”进行了全新的阐述,以及由此引发的对人本身的重新思考,彻底颠覆了我们梦想中的伊甸园,足以使任何一个渴望认识自然、渴望了解我们自己的读者陷入深深的思考之中。本书所产生的深远影响,对我们的强烈震撼力可以称为此类科普书籍的经典之作。随着人类基因组工程的展开,“基因”一词也被广大媒体以极大的热情四处传播,逐步从教科书上走入大众的生活领域。确实我们是父母基因的产物,长期以来我们仅仅把基因看成是构建生物机体的一份蓝图,而有意或无意的忽视了它对我们行为的影响。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进化的单元可能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基因,因为作为选择单元,不仅要求长寿,而且必须能够精确的复制自己。在他的基因中心论中,生命的个体反而成了基因主宰着的“生存机器”。那么什么是基因呢?自私的基因读后感【第四篇】他人即地狱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题记读过《穷查理宝典》的朋友都知道芒格喜欢的那几本书。其中《枪炮、病菌和钢铁》是讲环境对人类历史的决定作用,而这本《自私的基因》是讲在环境的决定作用下,基因是如何决定生物的行为的,正好上下部。科普作家都是说故事的高手,会说故事的科学家更容易整出畅销书。这是一本畅销了40多年的书了,畅销了这么久,似乎不能再叫畅销书了,而应该叫做经典。然而这本经典的不一样,经典的有些惊心动魄。自私的基因,可能10个人里有9个开始都会认为这是一本关于道德的哲学书。人为什么会自私?自私从哪儿来的?让人惊喜的是,读了这本书,不仅大体上能够回答关于自私的问题(尽管作者一再强调本书与道德无关),更不知不觉的多了好多生物学的专业知识。生物的进化,让道德走开,只要能够长久的生存,管他身后巨浪滔天,这就是基因(库)的逻辑。在这个逻辑下,我们看到了很多匪夷所思的景象和结论:布谷鸟的幼仔,刚出生不久,眼睛还没睁开,就把它寄居的鸟巢里其他的鸟蛋一一推出巢外,独享恩宠;雄性在进化上的稳定状态是5/8的时间忠诚,其余时间寻花问柳。雌性的稳定状态是5/6的时间忸怩作态,⅙的时间纵情放荡;有一种鸟类幼儿的讹诈手段特别可怕:它放声大叫,故意要把捕食者引来,做父母的只好用食物塞住它的嘴巴。这样,它就获得了额外的食物;在一个需要合作的种群里里,“永远背叛”的生存策略和“针锋相对”策略经过长期博弈后,都是一样的稳定策略(ESS)。被“永远背叛”控制的种群,没有任何其他策略可以取胜(尽管这意味着大家一起完蛋)。由(灵长类)雌性带来的选择压力迫使雄性失去了他们的阴茎骨,因为这样一来,就只有真正健康或强壮的雄性才能够拥有一个真正坚硬的勃起,雌性也就能不受阻碍地(对雄性的能力)作出一个诊断。存在即合理,这是生物进化中无数尸骨堆积的不灭真理。这背后操纵一切的看不见的“黑手”,是基因。生物体只是作为基因的保护壁和生存手段而存在的,个体总是要腐烂的,只有基因不朽。个体基因如此自私,为什么生物界不乏利他行为呢?道金斯认为,表面的利他行为,实质上都是利己行为,为了持续的繁衍,比如父母对子女的爱是为了基因的延续。而当合作有利的时候,合作的基因就会在一个族群中发展壮大,一直达到稳定平衡。自私,彻底、冷酷、决绝的自私。道金斯在这本书里描述的基因的自私,几十年间毁了很多人的三观。所幸的是,道金斯最后说:我们不一样。人类可能是唯一可以反抗基因“暴政”的物种,因为,我们有文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