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会计讲义第八章会计工作组织、意义适应会计工作特点,对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等工作的统筹安排。统一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效益性原则2、原则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企业规模及管理特点的具体需要,合理设置各种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确定各账簿的账页格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力求精简。。首页“会计法规”栏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三节会计机构•一、会计机构的设置要求•二、会计机构的具体设置•三、会计工作的组织形式•四、代理记账规定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会计机构是指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职能部门。会计人员是直接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1)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各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来决定,即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繁简情况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一个单位是否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一般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政收支的繁简;经营管理的要求。(2)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是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会计机构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在其他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代理记账规模大业务多须配会计规模不大业务不多须配会计(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凡是设置了会计机构的单位,都配备了会计机构负责人。如果没有设置会计机构的,应该设置会计人员,在会计人员当中要指定会计主管人员。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2、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3、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链接】(1)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的基础和源泉,它是亲属关系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当然需要回避。(2)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法律上讲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出生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联系的亲属,如祖父母、父母、子女等;第二种是指本来没有自然的或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如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是亲属关系中最为紧密的关系之一,也应当列入回避范围。(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旁系血亲是指源于同一祖先的非直系的血亲。所谓三代,就是从自身往上或者往下数三代以内,除了直系血亲以外的血亲,就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实际上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与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所谓近姻亲,主要是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因为三代以内套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在亲属中也是比较亲密的关系,所以也需要回避。一、会计机构的设置:(四)会计机构的内部稽核制度1、稽核及稽查与复核2、内部稽核的内容3、内部稽核制度与内部审计制度的区别内部稽核制度不同于内部审计制度,稽核是会计工作流程中一个阶段。二、代理记账:1.代理记账的概念: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2.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二、代理记账:3.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3)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二、代理记账:(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二、代理记账:(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3)对委托人示意要求做出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二、代理记账:(四)法律责任:委托人对代理记帐机构在委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代理记帐机构对其专职从业人员和兼职从业人员的业务活动承担责任。三、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三、会计从业资格:(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全国范围有效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注意以下岗位不属于会计岗位:•(1)会计档案移交之后的会计档案保管工作。•(2)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款员。•(3)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三、会计从业资格(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第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第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第三,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根据《会计法》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会计行为包括:(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1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12)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三、会计从业资格:(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1.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帮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2.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3.调转登记。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区分是否同一辖区—“调转登记表”,90天内办理)(3)调转登记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人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三、会计从业资格(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概念和特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一是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三是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2.会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