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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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延安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延安中学学生会是延安中学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学校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帮助,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一)执行学校的方针、政策,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二)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三)根据会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活动,为会员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四)加强与省内、外各兄弟院校的沟通并建立友好的关系,树立延安中学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第三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委员会由全校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遵循在校学生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第二章会员第一条凡具有延安中学学籍的学生,不论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第二条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察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第三条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第三章学生会干部的任职范围和任职条件第一条凡延安中学在校学生均可参加学生会干部的竞聘。第二条学生会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勤奋刻苦;3、积极主动地组织和参与各类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较高的工作能力;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没有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5、有团队精神,善于合作,敢于竞争;6、有创新精神,善于思考,勇于开拓;7、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不计个人得失,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第四章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及管理第一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严格执行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第二条选拔学生会各部部长的基本方式是竞聘上岗,程序如下:1、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有意担任学生会各部部长的同学填写申请表;2、主席团评审,评审时考查的主要内容是: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及任职后的工作计划、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协作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3、综合测评竞岗人员,组织审查并确定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接受全校学生的监督和建议;第三条各职能部门学生干部的选拔程序:1、竞聘人员递交申请表,注明自己的特长,优势等;2、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按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及各部门实际的人员需要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3、由各部门负责人及主席团成员组织面试;4、通过对竞聘人员的综合打分,确定人员,报校领导审批;5、确定各部门成员,在全院范围内公示。第四条学生会成员档案管理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第五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考核、免职由学生会主席团管理。第五章学生会干部的奖励、处分和免职第一条学生会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成员予以通报表扬。第二条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成绩、活动效果,由主席团在学期末对学生会各部门进行综合评定,评出部分优秀部门。第三条对工作作风散漫、不负责任和无故缺勤者按校学生会会议活动制度(见附页)给与处分。第四条经考核,对不合格的学生会干部要实行免职,具体要求如下:1、免职程序:主席团对拟罢免的学生会学生干部平时表现予以查证,形成书面材料,由学生会常委会进行审议,经全体常委2/3及以上同意的,通过撤职决定,报校领导审批;2、学生会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出于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不愿或不能再担任职务者,作自动辞职处理。程序如下:由本人向组织提出申请,主席团审议通过,报校领导。第五条由于违纪被免职的学生会干部,违纪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各部门职能第一条机构组成一、学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文艺部、学习部、生活部、宣传部、体育部、社团部、网络信息组。各部组设部长或组长一名,还可根据需要增设副职。二、各部部长或组长公开招聘,经主席团考核,由学生委员会讨论通过。此外,各报请经主席团批准方可。第二条:主席团一、主席团由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二、主席团的职权:1、负责校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集学生会主席团会议、主席团扩大会议和学生会委员会会议。2、根据学生会章程和工作需要,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学生会干部人选。3、及时向校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经常同校领导保持联系,自觉接受团委的指导。4、代表学生会向校领导汇报工作。5、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6、指导帮助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三、学生会主席的职权:1、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2、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3、定期向全校学生会干部汇报工作情况,接受学生会和全校同学监督。4、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学生会的重大问题并经常向校领导请教,汇报工作,反应同学们的意见和要求.搞好校际学生会的交流。5、领导学生会日常工作,对学生会工作制度的实施进行日常的监督工作。6、有制定和修改学生会的各项制度和赞成的权利、讨论和决定学生会各部及各学院学生分会工作计划及学生会的各项重大事宜。四、副主席的职权: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帮助主席制定总的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计划;和主席共同讨论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2、分别负责所分管的学生会各部门的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学生会例会时向全体成员汇报工作落实情况;3、主席外出时,由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权利。五、只有主席团成员才具有召开主席团会议的权利,其他各部门不具备此项权利。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或组长要对主席负责,各年级组分会主席、各部部长要对分管本组或本部工作的副主席负责,各部成员对本部部长或组长负责。第三条:宣传部一、学生会的工作部署,具体组织好宣传工作。二、参加学生会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三、根据主席团要求协助其他各个部门开展活动的宣传工作。四、管理建设校园广播站。五、完成学生会以及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四条:学习部一、了解同学们的学习情况,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上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二、对一些学习方面资料的宣传和各任课老师建立良好关系,及时从老师那里向同学们提供各种学习资料、考证资料。三、组织举办各种知识性、艺术性报告会、讲座、展览、知识竞赛等,帮助同学们拓展知识面,活跃艺术气氛,提高学习积极性。四、针对本会工作需要,对本会干部进行业务和素质培训,为新任干部提供岗位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五、定期召开各学院学习部长会议,检查各学院学习部活动的开展情况,指导各学院学习部工作。第五条:生活部一、经常性地收集和反映同学们对学校膳食、生活服务、宿舍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全力做好我校学生宿舍的便民服务,改善周边环境设施,切实方便广大同学。三、组织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的检查和评比,引导同学自觉维护学生寝室和宿舍周边环境。四、完成学生会以及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文艺部一、丰富同学的业余生活,发动和组织同学积极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配合校有关部门组织各类文艺演出、联欢活动等。二、发现和培养文娱积极分子,协助学校加强对学生文艺能力的培训。三、制定年度文艺部工作计划,组织并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第七条:社团部一、协助解决各社团组织活动,统一领导协调各个学生社团的工作,规范各个学生社团的章程,加强对社团的管理。根据我校的专业特色,鼓励组建新型专业性学生社团,充分调动各学生社团的积极性,准确把握主流文化的发展方向,引导社团发展,加强对社团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帮助各个社团更好地开展各项活动二、建立各个社团的档案,保存各项活动原始活动材料。三、完成学生会以及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八条:体育部一、为提高全校同学的身体素质,满足广大同学爱好体育活动的需求,组织开展各项体育竞赛;协助学校开展运动会以及其他体育活动;二、协助学校开展好全校学生的体育锻炼工作。三、制定年度各项体育竞赛及活动的工作计划。四、负责各类体育竞赛和体育活动的筹备、组织。第九条:网络信息组一、负责院系学生会网络建设、维护、宣传及管理。二、负责新闻发布和更新,提供有关学生工作的最新消息和国家有关大学生教育培养的最新动态。三、负责选拔、培养网络技术人才和组织、参与一些有关网络方面的活动和竞赛。四、配合学生会其它部门的开展工作。第十条:学生会基层组织各学生分会一、各学院学生分会是校学生会的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推选产生,在校学生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二、各学生分会要认真贯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完成校学生会的工作部署,同时根据各学院的具体情况独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校学生会做好相应的指导、监督工作。三、对校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各学生分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对应,应参照本章程的原则,根据各学院的具体情况,由各学院学生分会制定。附晋中学院学生会制度学生会会议制度一、会议宗旨:为保障会议能顺利,高效的进行,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本制度以条文形式规定了会议基本规则的根本任务,各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部员及其他到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并且有维护制度尊严,保证制度实施的职责。二、会议的组织安排:1、为使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学生会将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工作会议。2、会议由主席团组织,主持,秘书长(副秘书长)负责记录、考勤。3、会议由宣传部通知,与会人员须按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可在会议前向各部部长请假,部长向分管副主席说明,再由分管副主席向主席团汇报,最后备案。三、会议形式:1、全体例会:学生会的全体成员参加。内容包括:安排一学期的任务,总结一学期的工作。各部应做好参会准备,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可行性建议和意见及对下阶段工作的创新意见。2、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成员参加。内容包括:总结本周工作,提出下一周的工作计划。及时发现问题,以保证学生会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3、部长级例会:由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参加。4、各部门内部工作会议:各部门部长安排本部定期召开会议,时间地点自定并做好会议记录。5、不定期会议:由主席召集所需成员召开,对临时任务和紧迫问题给予布置和解决。四、会议记录和监督、检查:1、会议内容由秘书长(副秘书长)负责记录与整理。2、无故不到三次以上者将自动开除出学生会。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一、为使学生会成员的工作表现有一个客观合理的评价标准,使学生会的制度完善规范,作到真正的有章可循,奖惩分明,学生会特制定如下制度:二、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秘书长(副秘书长)负责,对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情况。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三、学生会档案分类为:各类文件类、会议记录类、各部门及其干部档案类、工作计划及活动内容类、工作总结类、奖惩记录类,共六类。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四、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工作伊始都应向学生会主席团呈交一份详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