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1、简化了会计核算。具体表现为:①资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不计提任何资产减值准备;②长期股权投资仅采用成本法,取消了权益法;③资本公积仅核算资本溢价(股本溢价);④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⑤外币报表一律采用资本负债表日汇率折算,不产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⑥利息收入和利息费用按票面利率计算,不按实际利率计算;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不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减少了与税收的差异。具体表现为:①不计提减值准备;②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销费用摊销考虑税法的规定,与税法一致。3、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协调。具体表现为:①《小企业会计准则》未作规定的事项,参照《企业会计准则》执行;②小企业上市或成为大中型企业时改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差异比较和衔接一、差异比较(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差异比较1.固定资产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规定,与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小企业制度)相比,差异包括以下方面:(1)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固定资产定义中取消了“单位价值较高”的标准。小企业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指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小企业会计准则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取消了“单位价值较高”的标准。(2)小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标准与小企业制度存在差异。小企业制度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其成本;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其成本。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等,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投资者投人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表现在:首先,外购固定资产成本中不包括“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其次,以“竣工决算”取代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标准;最后,“以评估价值”取代了“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强调了客观性要求。(3)关于折旧方法,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提及工作量法。小企业制度规定,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2.生产性生物资产小企业制度没有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小企业会计准则考虑到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等小企业的会计处理需要统一规范,增加了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务处理内容。(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比较1.固定资产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规定,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相比,差异包括以下方面:(1)小企业会计准则给出了固定资产的定义,但没有明确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一项资产如要作为固定资产加以确认,首先需要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其次还要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同时,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小企业会计准则指出,固定资产是指小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设备、器具、工具等。但没有明确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2)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中按成本计量,放弃了现值计量属性。固定资产准则对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账务处理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企业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固定资产的成本;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此不要求按现值计量,并且对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规定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3)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考虑固定资产弃置费用、持有待售等问题。固定资产准则要求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在确定其初始人账成本时应考虑弃置费用;对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小企业会计准则考虑到小企业的业务特点,没有对此类业务进行规范。(4)小企业会计准则改变了固定资产盘盈的账务处理。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在盘点当期入账,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核算,同时增加当期的营业外收入。(5)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固定资产后续计量中按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固定资产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固定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固定资产后续计量中按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有关资产损失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6)关于已出租的建筑物,二者的账务处理存在差异。固定资产准则未提及已出租的建筑物,因为企业会计准则是将其作为投资性房地产专门进行规范;小企业会计准则也未提及已出租的建筑物,但也没有明确投资性房地产的范畴,将其专门作为一类资产处理,因此,实际上仍将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7)关于折旧方法,二者的账务处理存在差异。如上所述,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折旧方法中没有提及工作量法;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2.生产性生物资产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规定,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生物资产》(以下简称生物资产准则)中关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规定相比,差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小企业会计准则在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后续计量中按成本计量,放弃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根据生物资产准则的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通常按照成本计量,但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除外。而小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没有提及其他计量基础。(2)小企业会计准则在生产性生物资产后续计量中按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生物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生产性生物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生产性生物资产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在生产性生物资产后续计量中按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有关资产损失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3)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仅限于年限平均法。生物资产准则规定了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产量法等。在具体运用时,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相应的折旧方法。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对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没有选择的余地。二、新旧衔接(一)固定资产首次执行后,小企业新发生的固定资产业务应当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二)生产性生物资产首次执行后,小企业新发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业务应当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外币业务差异比较和衔接一、差异比较(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差异比较《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记制度》相比,对外币折算具体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基本相同,但在有些方面有所差异,其主要差异如下:1.明确了记账本位币的定义和变更《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一般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允许选择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未对记账本位币进行定义,也没有关于企业变更记账本位币的规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记账本位币是指企业经营活动所处的经济环境中的货币。小企业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一不得随意变更,但小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除外。2.改变了接受外币资本投资的折算方法《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外币投人资本有合同约定汇率的,在收到外币资本投入时,按照合同约定汇率折算;没有合同约定汇率的,按收到外币资本投入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投资者投人的外币,合同有约定汇率的,应当按收到外币当日的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合同约定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贷记“实收资本(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科目;合同没有约定汇率的,应按收到出资额的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股本)”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人的资本,应当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例10-14)某小企业甲于20x9年5月20日接受外商美元投资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100万美元,当日的市场汇率为1美元=6.8元人民币,合同约定的汇率为1美元二6.9元人民币。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甲企业应做的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美元户(1000000!x6.8)6800000资本公积100000贷:实收资本(1000000x6.9)6900000若甲企业受到外商投资100万美元,但没有合同约定汇率,则甲企业应作的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美元户(1000000x6.8)6800000贷:实收资本(1000000x6.8)68000003.改变了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的规定如下:(1)利润表所有项目和利润分配表中有关反映发生额的项目,应当按照合并会计报表的会计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也可以采用合并财务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记账本位币,并应在合并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2)利润分配表中“净利润”项目,按照折算后利润表中的数额列示。(3)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以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数额列示。(4)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按照折算后利润分配表中的其他各项目的数额计算后列示。(5)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均按照合并会计报表决算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应按照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为母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未分配利润”,项目以折算后的利润表中该项目的数额作为其数额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所有者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报表折算差额”在“未分配利润”项目单独列示。《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对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盆表的所有项目进行折算。在该方法下,所有收人类、费用类、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采用了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对外币资产负债表折算不会产生“报表折算差额”科目,这就简化了财务报表折算的处理。.(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比较《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在记账本位币的确定、外币交易折算等方面都有相同的规定。但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很多方面进行了简化处理。其主要差异如下:1.关于记账本位币的规定《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记账本位币的定义,但未明确规定选择记账本位币需要考虑的因素。《企业会计准则》的外币折算准则不仅明确定义记账本位币,而且规定了确定记账本位币需要考虑的因素。企业选定记账本位币,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是该货币主要影响商品和劳务销售价格,通常以该货币进行商品和劳务销售价格的计价和结算;二是该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