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通用5篇】为了保证工作的重心不会偏离方向,就需要我们用心完成一份工作计划了。写工作计划应该注意什么?经过网友的筛选这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展现在大家面前,感谢您花时间参考下载本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第一篇】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强化责任制落实,切实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工作计划如下:一、排查整治重点加大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开展对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问题以及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联合城建、规划、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继续深化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跟踪督改实体性火灾隐患,督促抓紧补办消防手续。二、时间安排㈠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至5月24日)。各村(社区)、果园场要通过发布通告、广泛张贴公告、组织召开会议等形式,动员督促辖区内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查找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人员培训是否开展、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问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列出清单,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逐条、逐项分步整改,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教育、城建、文化、工商、安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行业系统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果园场要充分发动服务企业的力量,对基层网格内的小单位、小场所、住宅小区进行网格排查,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重点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逐一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实行“零容忍”和“严执法”;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按照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强力推进整改,确保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走过场。㈡检查督查阶段(5月25日至8月23日)。各村(社区)、果园场要对辖区内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要继续深化重点排查整治范围内单位的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集中时间进行攻坚。㈢严防严控阶段(8月24日至10月31日)。各村(社区)、果园场要加强社会面的火灾防控,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确保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组织对本辖区重点单位和不放心单位及区域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动态火灾隐患。各村(社区)、果园场要落实火灾严防严控措施,重点加强对危化品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及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单位的管控。对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一律予以关停;确实无法关停的,由各村(社区)、果园场督促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增加对存在区域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等“不放心”区域的检查频次,督促单位落实严防死守措施。㈣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要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探索完善源头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继续紧盯不放,跟踪督办。三、工作要求㈠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各村(社区)、果园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和20__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工作计划,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整治步骤和工作要求,将此次专项行动与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推进、同步抓好落实。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严格倒查问责。㈡坚持政府统筹,实施部门联动。各村(社区)、果园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推动教育、城建、文化、工商、安监等部门,开展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整改难度较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上报镇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整改责任。对于集中连片的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规划、城建、工商、城管等部门要进行综合治理。㈢广泛开展宣传,突出舆论监督。各村(社区)、果园场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宣传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传播消防常识,向社会公告排查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及时发布火灾预警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提醒社会单位加强防范,警示群众增强消防意识,积极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曝光,跟踪隐患整改进程,形成监督压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第二篇】为认真贯彻各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河南省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局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20xx年6月6日至9月20日在全局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二)工作目标。确保夏季全县地下建筑不发生较大消防安全事故。二、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况洪柳同志任组长,党委书记陈强同志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秘股,由城管大队大队长解绪斌同志为主任,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的组织协调、调度指挥等工作。三、检查内容(一)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地下建筑,主要检查是否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出口、通道是否符合标准并畅通,主管人员、有关工作人员是否进行过消防知识培训并具有人员疏散及控制初期火灾的能力。(二)整治措施1、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并处罚款。2、对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和宣传演练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江西省消防条例》,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警告处罚。3、对单位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4、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四、时间步骤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6日)。局组织统一传达学习,明确检查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日前)。城管大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加大跟踪督促整改力度。(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8日前)。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强化统筹。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调度指挥,领导亲自研究、督办,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网络、执法宣传车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营造浓厚氛围。(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篇【第三篇】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各级关于消防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公安局决定从20xx年5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行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发动相关警种,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等方式,进一部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部队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二、工作内容及措施(一)推动提升行业消防管理水平在县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落实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要严格贯彻落实县公安局与教育、民政、卫计、文广等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联合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物等部门对相关行业单位达标建设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得少于50%,对不合格的,要重点帮扶整改。(二)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1、全县集中专项整治。根据市公安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和我县实际工作要求,集中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大型城市综合体、超高层建筑、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场所以及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格落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2大型城市综合体。对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城市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和写字楼部分的建筑面积)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多产权和多业态消防管理、消防设施设备联动、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人员安全疏散、违规设置店铺摊位、救援窗口及消防车道、电气线路以及建筑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超高层建筑。对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和公共建筑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现状,重点针对特殊消防设计和针对性技术措施落实、竖向火灾蔓延控制、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运行、避难设施、救援窗口和登高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电气线路以及钢结构防火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大型医院。要依法督促全县医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防火巡查、检查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针对此类场所因用火、用电不慎引发火灾的特点,督促单位制定落实严格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要针对医院老弱病残人员多,且行动不便等实际,指导单位配备实用的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配合卫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卫计部门对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医院消防安全检查规程,对医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医院改扩建施工现场加强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