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学习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之前,我们需要先对本专题的基本框架以及处理的思路有个整体认识。这样做的好处有三个:一是它可以把所得税会计处理过程中的琐碎的点连结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使我们认识到所得税处理的全貌;二是它可以使我们站在一个较高的高度上去把握所得税会计处理的理论和方法;三是它可以引领我们一步步地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去解决所得税方面的计算及账务处理问题。一、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基本方法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二、所得税会计处理所涉及的几个主要项目(账户)及其关系1.所得税费用2.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然后结合期初余额计算本期应确认或转回的数额)4.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然后结合期初余额计算本期应确认或转回的数额)它们之间的数量关系是: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三、所得税会计处理的难点1.资产或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2.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确认或应转回数额的确定。四、正确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应具备的相关知识1.熟练掌握会计利润的计算,明确利润计算中的收入、费用、利得及损失项目的内容。2.准确把握税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计入的收入、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及不得扣除的项目。五、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主要内容(1)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理论基础(2)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3)特殊交易或事项中产生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4)暂时性差异(5)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6)适用税率变化对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7)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及处理知识点2:所得税会计概述第一节所得税会计概述一、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理论基础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考虑,资产的账面价值代表的是某项资产在持续持有及最终处置的一定期间内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总额,而其计税基础代表该期间内税法规定就该项资产可以税前扣除的总额。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形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二、所得税会计的一般程序(一)递延所得税部分1.计算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2.计算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3.比较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来确定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4.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借方余额5.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期初、期末余额计算出本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数额(二)当期所得税部分1.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调整项目=应纳税所得额2.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当期应交所得税(三)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第二节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及暂时性差异对暂时性差异有关内容的提示:1.暂时性差异:某一项目税法、会计都认可,只不过在同一期间允许扣除的数额不同。例如:折旧费。2.暂时性差异分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增加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知识点3:资产的计税计税基础一、资产的计税计税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按照税法规定可税前扣除的金额。即: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期间计税时可税前扣除的金额初始确认:计税基础=账面价值后续计量:资产在持有过程中,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引起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生差异。计税基础=取得成本-以前期间按税法规定已税前扣除的金额(如: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成本-按税法规定在以前期间已提的折旧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成本-按税法规定在以前期间的累计摊销)账面价值=按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如: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原值-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提示:1.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或负债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税率=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借方余额2.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或负债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贷方余额理解诀窍:现在抵扣得少,多交税了,未来就会少交税,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现在抵扣得多,少交税了,未来就会多交税,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一)固定资产初始计量: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后续计量:由于会计与税法在以下几个方面处理不同,可能造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1.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的差异2.因计提减值准备而产生差异计算计税基础时不能扣除减值准备,税法只允许在实际发生减值损失时按实际发生额作税前扣除。例1:A企业于20×6年12月20日取得的某项固定资产,原价为75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会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零。税法规定该类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的折旧可予税前扣除,该企业在计税时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列折旧,净残值为零。20×8年12月31日,企业估计该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550万元。分析:20×8年12月31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750-75×2=600(万元),该账面净值大于其可收回金额55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应计提50万元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8年12月31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750-75×2-50=550(万元)其计税基础=750-750×20%-600×20%=480(万元)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55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480万元之间的70万元差额,将于未来期间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例2:B企业于20×5年年末以750万元购入一项生产用固定资产,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情况,B企业在会计核算时估计其使用寿命为5年,计税时,按照适用税法规定,其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该企业计税时按照10年计算确定可税前扣除的折旧额。假定会计与税收均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净残值均为零。20×6年该项固定资产按照12个月计提折旧。(本例中假定固定资产未发生减值)分析:该项固定资产在20×6年l2月31日的账面价值=750-750÷5=600(万元)该项固定资产在20×6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750-750÷10=675(万元)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60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675万元之间产生的75万元差额,在未来期间会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二)无形资产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外,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初始确认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一般不会产生差异。无形资产的差异主要产生于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1.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对享受税收优惠的研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而计入当期损益的,加计扣除50%;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摊销。提示:如果对于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不确认由于加计扣除所产生的差异。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会计上不进行摊销,税法对所有无形资产都进行摊销。3.对减值准备的处理不同计算会计的账面价值是要扣除减值准备的,计算计税基础时不允许扣除减值准备。具体内容:(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成本-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税基础=成本-税法计提的累计摊销额(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成本-减值准备计税基础=成本-税法计提的累计摊销例3:A企业当期为开发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计2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4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4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l2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l50%摊销。假定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当期期末已达到预定用途(尚未开始摊销)。A企业当期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中,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予费用化的金额为800万元,形成无形资产的成本为1200万元,即期末形成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A企业当期发生的2000万元研究开发支出,按照税法规定可在当期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200万元。所形成的无形资产在未来期间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8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1800万元,形成的差异600万元。此处不进行递延所得税的核算。例4:乙企业于20×6年1月1日取得的某项无形资产,取得成本为l500万元,取得该项无形资产后,根据各方面情况判断,乙企业无法合理预计其使用期限,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20×6年12月31日,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表明其未发生减值。企业在计税时,对该项无形资产按照l0年的期限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允许税前扣除。分析:会计上将该项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因未发生减值,其在20×6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取得成本1500万元。该项无形资产在20×6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为1350(成本l500-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摊销额150)万元。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150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l350万元之间的差额150万元将计入未来期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期末的公允价值计税基础:成本例5:20×6年10月20日,甲公司自公开市场取得一项权益性投资,支付价款2000万元,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20×6年12月31日,该投资的市价为2200万元。分析: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市价为2200万元,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进行核算的、在20×6年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为2200万元。因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其在20×6年资产负债表日的计税基础应维持原取得成本不变,为2000万元。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20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2000万元之间产生了200万元的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增加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例6:20×6年11月8日,甲公司自公开的市场上取得一项基金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该投资的成本为l500万元。20×6年12月31日,其市价为l575万元。分析: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该项金融资产在会计期末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其账面价值应为期末公允价值l575万元。因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计税基础应维持其原取得成本不变,为1500万元。该金融资产在20×6年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l575万元与其计税基础1500万元之间产生的75万元暂时性差异,将会增加未来该资产处置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产生递延所税负债)。(四)其他资产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同,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可能造成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存在差异。1.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期末公允价值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按税法规定已计提的折旧或摊销例7:A公司于20×6年1月1日将其某自用房屋用于对外出出租,该房屋的成本为7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前,已使用4年,企业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后,能够持续可靠取得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A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该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假定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同时,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确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20×6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分析:该投资性房地产在20×6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其公允价值900万元,计税基础为取得成本扣除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额后的金额,即计税基础=750-750÷20×5=562.5(万元)。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90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562.5万元之间产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