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贷款贴息绩效自评报告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企业贷款贴息绩效自评报告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企业贷款贴息绩效自评报告1为了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对就业的促进作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我单位对2020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进行了绩效评级,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一、前期准备工作情况一是全面学习政策。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知识储备,我局了整理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预算项目、部门整体支出及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德财绩[2021]1号)、《中共德安县委德安县人民政府印发的通知》(德字[2020]36号)等涉及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政策文件,要求全局各业务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再次全面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确保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准确把握相关政策。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接到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后,我局第一时间与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方沟通,对评价的政策、资金和人数再次核对,安排专人对接,加快工作进度。二、2020年度绩效目标1.确保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总量超过亿元;2.全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预算607万元;3.加强放贷跟踪管理、做好定期回访、贷后调查工作,确保已发放的贷款放的出、收的回。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一)资金情况分析1、资金到位分析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县中央贴息资金万元、省级贴息资金万元,县级贴息资金万元。合计贴息资金总额万元。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万元。其中,高校毕业生贴息万元,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贴息万元,返乡创业农民工贴息万元,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贴息万元,复员退役军人贴息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贴息万元,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贴息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贴息万元,小微企业贴息万元。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发放程序,控制贴息数额,有计划地使用贴息资金,达到了预期效果。(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项目完成数量2020年,高校毕业生发放金额1652万,复员退役军人发放金额276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金额20万,返乡农民工发放金额923万,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发放金额4367万。2项目完成质量高校毕业生、复员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返乡农民工、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各项支出金额和享受人数都超过年度的指标值,发放效率100%。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2020年全县实现新增创业担保贷款个体发放金额4843万元,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发放金额680万元。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就业困难人员扶持力度85%,小于90%的目标值,主要原因是我县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偏少,宣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3、满意度提标完成情况分析创业贷款担保中心经办服务满意度100%。四、2020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2020年创业贷款担保发放总量亿,超过年初预计目标;2、中央贴息资金万元、省级贴息资金万元、县级贴息资金万元。3、建立了创业担保贷款数据台账,并结合实际更新完善台账,做到了贷款申报情况、发放情况、贴息情况和带动就业情况清晰明了。五、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存在的问题:年度绩效目标规划不够规范,设立不够全面、具体,不便于绩效目标考核和财政支出绩效的评价。建议:规范绩效目标管理行为,全面、完整的建立项目目标,结合项目特点,设立具体内容、量化目标体系,规划好资金对应目标的具体要求,以便于项目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企业贷款贴息绩效自评报告2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荔波县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总投入万元,给予在县农商行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政策范围内贷款贴息。贴息方式为按季贴息,每季度末由县农商银行统计贫困农户扶贫小额信贷利息发生情况表册报县扶贫部门,扶贫部门分送各乡镇(街道)进行核实盖章,然后在县级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全县;一卡通;系统直接将贴息资金发放到贫困户账户。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此次投入贴息项目资金共万元,实际支出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贴息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三专;管理,专款专用。(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通过贴息万元,可撬动近超过亿元金融信用贷款投入脱贫攻坚,解决超过4500户贫困户信用贷款利息困难问题,有效减轻贫困户承担的利息负担,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收入增长。经自评工作组综合分析评定,荔波县2020年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最终评定分数为100分。其中1.产出指标得分50分。2.效益指标40分。3.满意度得分10分。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申报是根据省州关于扶贫小额信贷一系列政策规定启动实施,符合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需要。实际使用贴息资金万元,实际解决4500余户贫困户信用贷款利息困难问题,项目实施达到绩效目标要求,没有出现绩效目标偏离情况。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自评结果为;优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已分别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公开。项目自评结果将在县级媒体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符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规定,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企业贷款贴息绩效自评报告3一、基本情况(一)项目背景、内容。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9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生猪有关贷款贴息政策,推动我市生猪生产加快恢复,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9〕117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填报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有关情况的紧急通知》要求,申报了2020年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项目。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是: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和年出栏500以上规模养殖场流动资金临时贷款贴息补助,贴息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年出栏500头-5000头的规模养殖场,贴息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到位、资金执行和管理等情况)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万元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项目资金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种猪场和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项目资金由畜牧兽医发展事务中心、县财政局等部门共同管理。绩效目标。(设定预期目标情况)按照渝农发〔2019〕117号、渝财农〔2020〕47号、市农委《关于填报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有关情况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2021年完成全县4家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兑现贴息资金万元。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县畜牧兽医发展事务中心负责项目管理实施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和资金兑现工作。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完成全县4家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兑现贴息资金万元。实际完成4家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兑现资金万元。(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产出、效益、满意度绩效指标值,逐项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数量指标。完成4家生猪规模场(种猪场)贷款贴息,已完成。2质量指标。支持种猪场和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贷款贴息。3时效指标。2021年资金兑现工作,实际已按时全部兑现。4成本指标。兑现贷款贴息资金不超过万元,实际兑现贴息资金万元。(三)评价结果本项目自评得分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三、存在问题无其他方面的问题无四、下一步改进措施无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