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5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关于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5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第一篇】县清理办公用房办公室: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17号)精神。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县委办发〔〕101号文件)及中共临泽县纪委、临泽县监察局转发《中共张掖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填报办公用房情况表和平面图的通知》(县委办发〔〕10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县环境保护局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临泽县城建环保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是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临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泽县环境保护局联合修建的,项目于XX年由张掖市发改委批复立项(张发改投资〔〕37号),XX年4月由甘肃沙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工建设,并于XX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约620平方米)。其中,县环保局共分摊建筑面积为平,实用面积为平方米。县环保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其中:省财政厅XX年下达基层环保监测和执法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200万元(甘财建〔〕511号)、XX年下达第一批省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50万元(甘财建〔〕54号);按照当时项目申报及资金承诺要求,下剩资金均由地方政府予以配套解决)。二、县环保系统办公用房使用情况1.县环境保护局属行政单位,行政编制6人,设办公室、农村自然生态股、开发污控股。目前,局机关除4名科级领导干部外,使用其他人员6人(含3名股室负责人,会计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临泽县环境保护局下辖县环境监察大队、县环境监测站2个副科级建制单位。其中:县环境监察大队为参公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5人,大队除监察大队长、副大队长2名科级领导外,现有环境监察人员3人、援助大学生1人;县环境监测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编制4人,实有监测及管理人员7人,尚缺监测站站长1人。经对照清理,县环境系统共有编制15人,现有人员23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4人,科员17人。经核算,环保局分摊该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占临泽城建环保大楼总建筑面积的%。其中:我局所占的六至八层建筑面面积为平方米;负一层储藏室2间共平方米,2个停车位共平方米;按照环保局大楼建筑面积比例共分摊设备层、大厅等公共面积为平方米。经自查清理,按照实际编制15人计算,控制标准办公用房面积应为108平方米。清理结果显示:目前我局实际使用各类办公用房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办公室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其它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含监察、监测业务用房面积),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情况发生,但确实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情况(对照规定标准共清理出超标面积平方米)。三、领导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县环境保护局6名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平方米。其中:局长李云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平方米、副局长宋国增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平方米、副局长马军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平方米、副局长顾文宏办公用房面积为平方米。县环境监察大队2名科级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均为平方米。四、自查结果分析一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发〔〕97号)和省市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9月份,我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已通过省级复核验收。目前,我县环境监察大队除人员规模相差甚远外(不少于20人),按照西部地区三级标准,监察大队办公(人均不少于8平方米)及业务用房建设标准面积应为490平方米。为顺利通过省级复核验收,我局按照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做到了以满足环境监察业务用房及装备建设来提升我县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水平,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察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二是按照环保部关于《全国环境监测西部地区三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和市县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要求,今年10月底前,我县环境监测站已建成并取得监测资质,开展监测业务工作。目前,我县环境环境监测站也是人员规模相差甚远(不少于10-12人),按照西部地区监测站标准化三级建设要求,监测站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办公用房人均不少于15平米。为尽快建成我县环境监测实验室,年内,我局严格按照省市环保部门考核指标,我局按照和西部地区县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尽量以西部地区三级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标准来提升我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平,已于10月底前取得监测资质,目前已开展环境监测业务工作,填补了我县无法开展项目环境监测的空白。就目前而言,也还不能完全满足西部地区环境监测三级建设标准和要求。三是对照(中办发〔〕17号)文件精神要求,经过我局认真清理,我局使用的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符合发改部门批复的建设标准和规模,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符合要求,没有经营、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等情况;项目符合城市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相关规定。四是通过自查,我局没有将公有房屋物权证变更或转移到下属单位;也不存在将公有房屋转变为经营性用房,更不存在隐瞒和少报办公用房面积;但确实存在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平方米的问题。五、下一步打算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机关办公用房的清理标准和要求,适时做好单位自查、核查确认、整改落实、总结完善四个阶段工作任务。特别是要按要求时限做好现有办公用房的集中清理腾退工作,全面整合利用机关单位公共服务用房资源,切实做好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的规范和管理工作。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第二篇】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自委办〔20xx〕63号)要求,我局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认真学习了领会精神我局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和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xx),准确理解把握工作要求和标准。二、清理人员编制配备(一)局机关核定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兼机关党委书记)1名。实有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兼机关党委书记)1名。(二)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核定编制25名,实有23名。(三)市环境保护信息培训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实有4名。(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核定事业编制60名,实有51名.(五)临时聘用及借调人员情况为了我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临时聘用人员共10人,其中打字员1名,驾驶员3名,信息中心技术人员1名,伙食团3人,综合科2人。借调人员1人。三、对照标准清理整改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20xx),我局对全系统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副调研的办公用房在上次整改后已在18个平方米以内,没有超出规定标准。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均按照9平方米/人配备的,没超过标准。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超标准部分进行了腾退;共清理整改办公用房面积641平方米。我局没有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没出租出借办公室的情况。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第三篇】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二、清查情况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三、存在的困难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第四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工作要求,切实把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抓实抓好,我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县《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自查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我镇高度重视,镇党委、政府在全镇干部会议上强调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上级要求,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相关要求上来,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开展自纠自查工作。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由镇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所有单位个人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自纠自查工作。要求全镇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自纠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严明纪律,认真核查。严格按照要求,严肃责任追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等现象,坚决贯彻落实各项清理办公用房规定。核查情况如下:我镇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后闲置用房一律封存,不存在超标准和变相使用办公用房情况。下一步,我镇将建立起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自纠自查工作,以巩固清理成果。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第五篇】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xx17号)精神,根据省、市、县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作的安排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现就我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为加强对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牵头,3个下属单位配合,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办公用房清理要求,通过;腾、隔、挪;等方式,认真整改了领导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按照单位办公需求,完善配备了财务资料、综合档案和职工活动室,完成了超编制办公用房的腾空工作。二、清理情况1.单位基本情况。2.办公用房清理情况。我局现办公大楼名称为:xxxx,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我局及下属单位共使用大楼建筑面积xx平方米。经过清理整改,我局腾空超编制办公用房x间、建筑面积xx平方米、使用面积xx平方米,现调为控制用房。清理整改后,我局及下属单位实际共使用大楼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编制人数人均占有建筑面积xx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xx平方米,公摊面积xx平方米。三、整改建议目前,我局及下属单位使用的临时人员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加之每年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成立项目办公室用来办公和临时存放工程资料,为此,现申请县委、县政府及县清房办研究,允许我局把腾空的办公用房作为我局临时人员办公和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