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产会计处理比较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待摊费用、存货等。新旧制度在货币资金收支的会计处理、应收及预付款的日常处理、存货的取得与发出的会计处理等方面是基本相同的。但新制度增加了强化流动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修订了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影响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第一节货币资金会计处理比较新旧制度对货币资金会计处理方法大体相同,其主要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现金短缺或盈余的会计处理不同。新制度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现金的短缺和盈余。而工会制度通过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总账科目下加设“现金短款或长款”明细科目反映现金的盈亏情况。2.新旧制度对银行存款清查的有关规定不同。新制度特别规定,企业应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并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检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例如,吸收存款的单位已宣告破产,其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或者全部不能清偿的,应当作为当期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而工会制度和股会制度均没做出这一体现谨慎性原则的规定。3.新旧制度对其他货币资金内容的表述是有区别的。工会制度列有“在途货币资金”项目;而新制度不再列有“在途货币资金”,却增加了“信用卡存款”和“存出投资款”项目。其中后者在股会制度中也没有做出专门规定。存出投资款,是指企业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购买股票、债券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一一存出投资款”科目。第二节应收款项会计处理比较一、新旧制度规定的相同点1.新旧制度对应收款项形成时、正常收回时的会计处理方法基本相同,都要求按实际发生额记账。2.新旧制度对不带息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应收票据贴现、贴现应收票据拒付以及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方法基本相同。二、差异分析(一)新旧制度对带息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新制度规定,带息应收票据,应于期末时,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算应计利息,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账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这一规定与股会制度基本相同。而工会制度规定,带息应收票据到期,按收到的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例1]企业销售商品价值10000元,收到对方开出并承兑的6个月期商业票据一张,面额12000元,其中包含企业为对方代垫的运杂费300元。该票据为带息票据,年利息率为6%。销售实现时:借:应收票据12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其他应收款300每月月末应计提的利息为:12000×(6%÷12)=60元借:应收票据60贷:财务费用60第6个月月末收回应收票据时:借:银行存款12360贷:应收票据12360若到第6个月时,企业发现对方未兑付该应收票据,立即停止计提利息,并转为应收账款。借:应收账款12360贷:应收票据12360(二)新旧制度对应收账款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财政部1998年6月12日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企业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债务重组》对涉及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做出了规定。该准则已于2001年1月18日进行了修订,并与2001年1月1日起适用于所有企业。新制度吸收了修订后的准则的相关内容。新旧制度的最大差异是:新制度取消公允价值的应用,对于债务重组收到的非现金资产,按涉及债权的账面价值入账,不确认损益。旧制度应用公允价值概念,对于债务重组收到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并将涉及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例2]企业的一项账面余额为80000元的应收账款,因对方无力偿还,进行债务重组,双方协商同意减免20%后对方立即支付。企业已为该笔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400元。该笔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80000—400=79600元实际收回的金额为:80000×(l—20%)=64000元债务重组损益为:64000一79600=-15600元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64000坏账准备400营业外支出一债务重组损失15600贷:应收账款80000本实例不涉及非现金资产,新旧制度会计处理相同。[例3]2001年1月1日,深广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红星公司,含税价为105000元。7月1日,红星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议,深广公司同意红星公司用其产品偿还该应收账款。该产品市价为80000元,增值税率为17%,产品成本为70000元,深广公司计提了5000元的坏账准备。债权人用银行存款支付保险费等1000元。按新制度的会计处理为:该笔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105000-5000=1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0000×17%=13600元原材料的入账价值为:100000+1000-13600=87400元借:原材料87400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0坏账准备5000贷:应收账款105000银行存款1000新制度不确认债务重组损益。旧制度应按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加支付的保险费作为取得的原材料的入账价值,即原材料入账价值为81000元。同时确认债务重组损失=100000-(80000+13600)=6400元。[例4]企业有一项账面余额为616600元的应收账款因对方单位无力偿还,以一台设备、一辆汽车和一批原材料抵债。根据对方开具的发票,原材料的不含税价为80000元。该设备和汽车的公允价格为27万和15万元。企业已经为该笔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为3000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企业根据新制度的会计处理为:该笔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616600-3000=613600元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为:80000×l7%=13600元换入资产的总成本为:613600一13600=600000元原材料的入账价值为:600000×80000÷(80000+270000+150000)=96000设备的入账价值为:600000×270000÷(80000+270000+150000)=324000汽车的入账价值为:600000×150000÷(80000+270000+150000)=180000: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96000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0固定资产——设备324000固定资产——汽车180000坏账准备3000贷:应收账款616600新制度不确认债务重组损益。旧制度则按各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取得该资产的入账价值,即原材料入账价值为80000元,设备270000元,汽车150000元。同时确认债务重组损失=613600一(80000—+270000+150000+13600)=100000元(三)新旧制度对坏账的核算方法不同1.新旧制度有关坏账损失的确认及审批不同工会制度中对坏账损失的确认过于表面化,其审批机构为主管部门,这些都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新制度对坏账损失的确认既注重证据又注重实质,规定在以下情况下,企业应确认坏账损失:(1)有确凿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不能收回,如债务单位撤销、破产等;(2)有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如债务单位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期内无法偿付债务的;(3)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债务人仍没有履行偿债义务的。另外,新制度明确规定坏账损失的审批权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办公会或类似机构所有。2.坏账损失核算方法不同在工会制度下,坏账损失既可以采用直接转销法,也可以采用备抵法。而新制度和股会制度均明确规定,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3.新旧制度对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有所不同与工会制度相比,新制度有关坏账准备的新增规定如下:(1)企业应在年度终了,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检查,预计其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2)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待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后,再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但是,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所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3)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除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预付账款外,其他预付款不得计提坏账准备。股会制度与新制度的规定相同。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新制度中将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定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同时还充分考虑到预付账款和应收票据也可能发生坏账损失的实际情况,规定了灵活的处理方法,即将其分别转入“其他应收款”和“应收账款”科目,然后再计提坏账准备。而工会制度仅将应收账款作为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而没有充分考虑不同情况下的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不同,也忽视了企业的其他应收款中也会发生坏账的事实。4.新旧制度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不同工会制度规定所有企业都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这一种方法计提坏账准备,并且规定了固定的计提比例,即按3‰-5‰的比例提取。这样处理没有考虑各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导致报表使用者不能了解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新制度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并可自行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企业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合理的估计。这些规定不仅扩大了企业核算的自主权,而且有利于真实地反映企业会计信息。同时为了规范企业的核算行为,规定下列情况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到期的应收款项;(2)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的;(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特别是母子公司交易或事项产生的应收款项。(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股会制度与新制度的规定相同。[例5]某企业2000年初“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3000元。2000-2001年度,各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000000元和3200000元;2000-2001年度各年赊销收入分别为2000000元和1000000元;2000-2001年度各年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分别为:10000元和20000元。若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若采用销售百分比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2%;各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分析以及估计坏账比例如下表:应收账款账龄应收账款金额估计坏账率(%)坏账准备2000年2001年2000年2001年未过信用期100000012000000.550006000过期1个月80000010000001800010000过期2个月50000050000021000010000过期3个月4000003000003120009000过期3个月以上30000020000051500010000合计300000032000005000045000分别用三种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如下:单位:元摘要对应科目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售百分比法转销2000年已确认的坏账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2000年末计提坏账准备2000年末应提坏账准备3000000×1%-20000=100002000年应提坏账准备50000-20000=300002000年应提坏账准备2000000×2%=40000借:管理费用贷:坏账准备1000010000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