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服装产品质量分析-纺织服装产品质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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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纺织服装产品质量要求主讲:王敏电话:020-84478875E-mail:wangm@gtt.net.cn2/43内容概要GB18401-2010的要求GB5296.4-1998的要求服装产品标准的要求3/43GB18401-2010的要求4/43GB18401-2010《标准化法》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和家用纺织产品。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注:附录A中所列举产品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5/43附录A(资料性附录)不属本标准范围的纺织产品目录A.1土工布、防水油毡基布等工程用纺织产品A.2造纸毛毯、帘子布、过滤布、绝缘纺织品等工业用纺织产品A.3无土栽培基布等农业用纺织产品A.4防毒、防辐射、耐高温等特种防护用品A.5渔网、缆绳、登山用绳索等绳网类产品A.6麻袋、邮包等包装产品A.7医用纱布、绷带等医疗用品A.8布艺类及毛绒类玩具A.9布艺工艺品(装饰挂布、工艺品等装饰小饰物)A.10广告灯箱布、遮阳布、帐篷等室外产品A.11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A.12箱包、背提包、鞋、伞等A.13地毯6/43GB18401-2010产品分类产品按最终用途分为以下3种:—婴幼儿纺织产品—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注意:婴幼儿纺织产品指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7/43GB18401-2010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根据指标要求程度分为A类、B类和C类。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其中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8/43GB18401-20109/43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标准要求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禁用(限量值≤20mg/kg)危害纺织服装产品使用含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之后,在与人体长期接触中,染料可能被皮肤吸收,并在人体内扩散。这些染料在人体的正常代谢所发生的生化反应条件下,可能发生还原反应而分解出致癌芳香胺,并经过活化作用改变人体的DNA结构,引起人体病变或诱发癌症。10/43致癌物质的来源之一——印花涂料或颜料致癌物质的来源之二——染料11/43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样品(被套)红色印花不合格,检出2,4-二氨基甲苯:52mg/kg12/43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合格样品(童装)袖子检出2,4-二氨基甲苯:22mg/kg13/43甲醛含量标准要求A类:≤20mg/kg;B类:≤75mg/kg;C类:≤300mg/kg危害1)吸入高浓度甲醛后,会出现呼吸道的严重刺激和水肿、眼刺痛、头痛,也可发生支气管哮喘。皮肤直接接触甲醛,可引起皮炎、色斑、坏死。2)经常吸入少量甲醛,能引起慢性中毒,出现粘膜充血、皮肤刺激症、过敏性皮炎、指甲角化和脆弱、甲床指端疼痛等。全身症状有头痛、乏力、胃纳差、心悸、失眠、体重减轻以及植物神经紊乱等。14/43甲醛含量甲醛的来源服装在树酯整理的过程中都要涉及甲醛的使用:(1)面料生产时,为达到防皱、防缩、阻燃等效果(尤其是防皱整理),添加了含甲醛的整理剂或者在使用过程中会释放甲醛的整理剂。(2)为了保持印花、染色的耐久性或为了改善手感,就会在助剂中添加甲醛而使交联牢固。(3)后整理工艺不当,残留的甲醛未被处理干净,制成服装后,甲醛会在穿着过程中逐渐释放出来。15/43贴花部位:104mg/kg主身布:80mg/kg裤脚:85mg/kg甲醛含量不合格样品(牛仔裤)(B类:限量值75mg/kg)16/43衣领:24mg/kg白色配料:30mg/kg甲醛含量不合格样品(衬衫)婴幼儿用品(A类):限量值20mg/kg17/43甲醛含量不合格样品(裤子)婴幼儿用品(A类):限量值20mg/kg裤脚印花部位甲醛含量实测83mg/kg18/43pH值基本概念pH值亦称氢离子浓度指数,是溶液中氢离子活度的一种标度,也就是通常意义上溶液酸碱程度的衡量标准。pH值越趋向于0表示溶液酸性越强,反之,越趋向于14表示溶液碱性越强,pH=7的溶液为中性溶液。pH值的考核要求1)GB18401-2010要求:A类4.0-7.5、B类4.0-8.5、C类4.0-9.02)部分产品标准要求(如FZ/T81003-2003《儿童服装学生服》):直接4.0-7.5非直接4.0-9.019/43pH值危害人体皮肤是中性或者是偏弱酸性的,如果服装的pH值过高或过低,就会破坏人体的平衡机理,使细菌容易进入到人体内,造成伤害。而且服装pH值不合格易引起刺激性皮炎和接触性皮炎等,如果处理不当,还可能引发细菌感染。20/43pH值不合格原因pH值不合格的产品大多数是偏碱性。生产厂家在染整工艺上对酸碱度控制不严(尤其对于纯棉产品及含棉量高的产品),对生产中加碱处理后中和不及时或不充分,或清洗不彻底,导致服装产品偏碱性。21/43色牢度色牢度的概念色牢度是指染色纺织品在服用或加工处理的过程中,纺织品上的染料经受各种因素作用(如日晒、水洗、汗浸、摩擦等)而在不同程度上能保持其原来色泽的性能。主要包括:耐汗渍、耐摩擦、耐水、耐唾液、耐洗、耐光、耐光汗等色牢度。色牢度不合格的危害–造成服装褪色、沾色,影响外观;–脱落的染料分子和重金属离子等都有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健康。–对于婴幼儿用品,如果耐唾液色牢度不合格,产品被婴幼儿舔食后则会危害婴幼儿的身体健康。22/43色牢度不合格原因–染料选择不当–染色配方不合适–上色时的升温速度或保温时间掌握不准–固色工艺不到位23/43异味霉味、高沸程石油味(如汽油、煤油味)、鱼腥味、芳香烃气味中的一种或几种,则判为“有异味”。24/43GB5296.4-1998的要求25/43使用说明(标识)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消费品使用说明:向使用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的信息工具。通常以使用说明书、标签、标志等形式表达。–耐久性标签:一直附着在产品本身上,并能承受该产品使用说明中规定的使用过程,保持字迹清楚易读的标签。26/43使用说明(标识)标识应标注的内容1.产品名称要求:应按产品的真实属性标注,不会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错误示例:服装2.产品号型规格(耐久标签)要求:纺织品的服装号型或规格的标注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服装产品按GB/T1335.1~3的要求标注服装号型。常见错误:梭织服装没有号型只在吊牌上列出号型规格对照表,耐久性标签只标注规格(L、M、S)。号型或规格不正确。27/43使用说明(标识)号(身高)、型(胸围或腰围)、体型(胸围与腰围的差数,如Y、A、B、C)举例:上装170/88A下装170/74A28/43使用说明(标识)3.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耐久标签)要求:按FZ/T01053规定在耐久性标签中标注。纺织面料、里料、填充物等需要分别标注纤维成分含量。羽绒服装还必须标注:羽绒种类、充绒量、含绒量。4.洗涤方法(耐久标签)要求:应按GB/T8685-2008规定的图形符号在耐久性标签中正确标注。29/43使用说明(标识)5.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6.产品标准编号要求:正确标注产品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编号。7.产品质量等级例:产品质量等级:一等品8.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30/43使用说明(标识)9.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其他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例如,A类、B类、C类)。31/43标识示例(羽绒服)合格证产品名称:男装羽绒服商标:BURBERRY号型:175/92A纤维成分面料:纯聚酯纤维里料:聚酯纤维100%大身填充物:灰鸭绒帽子填充物:100%聚酯纤维充绒量:200g含绒量:80%执行标准:GB/T14272—2011产品等级:一等品检验合格证:安全类别: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公司名称:*********地址:*********最高水温30℃,缓和机洗不可漂白悬挂晾干翻转干燥,最高温度60℃不可熨烫不可干洗建议使用中性洗涤剂洗涤,干燥后轻轻拍打;纤维成分:  面料:纯聚酯纤维里料:聚酯纤维100%大身填充物:灰鸭绒帽子填充物:100%聚酯纤维充绒量:200g含绒量:80%耐久性标签175/92A32/43标识示例(童装)合格证产品名称:婴幼儿上衣产品等级:一等品成分:100%棉执行标准:FZ/T81014-2008产品合格证:检验员③安全技术类别:A类婴幼儿用品洗涤方法:手洗最高洗涤温度40℃不可漂白悬挂晾干熨斗底板最高温度150℃不可干洗公司名称:…..地址:…..电话:……耐久性标签号型:100/52成分:100%棉洗涤方法:手洗最高洗涤温度40℃不可漂白悬挂晾干熨斗底板最高温度150℃不可干洗33/43未注明“婴幼儿用品”标注多余错误标识示例34/43错误标识示例1.产品标注编号不正确,FZ/T01053不是产品标准2.未标注产品质量等级35/43纤维成分含量根据GB5296.4-1998,纺织纤维含量的标注应符合FZ/T01053的规定。什么是纤维成分含量?纤维成分含量是指纺织产品中的纤维种类及各种类所占的百分比,其反映了纺织产品的真实属性。纤维成分含量决定了纺织产品的服用性能,是消费者购买产品时的主要参考指标之一。36/43纤维成分含量纤维成分含量的考核要求(1)产品或产品的某一部分完全由一种纤维组成时,纤维含量允差为0,当某种纤维含量≤0.5%,可不计入总量,标注为“含微量**”。示例100%棉(含微量聚酯纤维)80%羊毛20%锦纶(含微量兔毛)37/43纤维成分含量(2)产品或产品的某一部分含有2种及以上的纤维时,每种纤维含量的偏差为5%(正负偏差),填充物的偏差为10%(正负偏差)。(3)当标签上的某种纤维含量≤15%时(填充物≤30%),纤维含量允许偏差为标称值的30%。如:某产品的其中一种纤维含量为5%,那么此种纤维的允许偏差为5%×30%=1.5%。40%棉40%聚酯纤维20%锦纶35%~45%棉35%~45%聚酯纤维15%~25%锦纶38/43产品标准相关要求39/43常用的服装产品标准梭织服装–FZ/T81003-2003《儿童服装学生服》、FZ/T81004-2003《连衣裙、裙套》(FZ/T81004-2012于2013年6月1日实施)、FZ/T81006-2007《牛仔服装》、FZ/T81007-2003《单、夹服装》(FZ/T81007-2012于2013年6月1日实施)、FZ/T81008-2011《茄克衫》、FZ/T81010-2009《风衣》、FZ/T81014-2008《婴幼儿服装》–GB/T2660-2008《衬衫》、GB/T2662-2008《棉服装》、GB/T2664-2009《男西服、大衣》、GB/T2665-2009《女西服、大衣》、GB/T2666-2009《西裤》40/43常用的服装产品标准针织服装–FZ/T73020-2004《针织休闲服装》(FZ/T73020-2012于2013年6月1日实施)、FZ/T73024-2006《化纤针织内衣》、FZ/T73012-2008《文胸》、FZ/T73018-2002《毛针织品》(FZ/T73018-2012于2013年6月1日实施)、FZ/T73005-2002《低含毛混纺及仿毛针织品》(FZ/T73005-2012于2013年6月1日实施)、FZ/T73025-2006《婴幼儿针织服饰》–GB/T22849-2009《针织T恤衫》、GB/T22853-2009《针织运动服》、GB/T8878-2009《棉针织内衣》41/43产品标准中的其他指标要求FZ/T81007-2003:耐洗色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