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选用教材和教辅资料自检自查报告一、严格控制教材选用的科目、品种和数量。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学科教材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教材选订委员会依据国家和省下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统一确定学科和版本,报省教育厅核准,任何地方和学校均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选用教材,不得擅自变更教材种类。各地各学校对教材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有关建议可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国家课程学科教材必须订全订够,确保每生一册,每个学生每门学科必须并且只能选用一种教材;地方课程教材要根据地方课程开设情况选择使用。二、严格执行国家中小学教材编写核准制度。未经省教育厅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编写地方课程和专题教育教材;地方课程和专题教育教材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一律不得向学生推荐使用。三、校本课程原则上不得编写学生用书并向学生统一征订,确需编写的应向学生免费提供。学校要充分挖掘当地教育资源,积极开发多样化的`学校课程,如有必要,学校可编写教学参考资料供教师参考。四、严格统一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购买一切形式的教辅资料;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订购;发行部门不得向学校发行或搭售教辅材料。五、制止和杜绝使用盗版、盗印及非法出版的中小学教材和教辅资料,确保学生不受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教材教辅产品的侵害,各地各学校必须按照教材征订程序和要求从正规的出版和发行渠道为学生选用和征订教材,确保学生用书质量。严禁学校与个体书商合作经营,向学生推销各地教辅资料。严禁学校、年级组和教师等通过非正规渠道和非正规手段向学生推荐盗版图书和音像制品等,谁违纪谁负责。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材和教辅资料的管理,强化规范意识,坚决查处乱编、乱印、乱订、乱发等违规行为,防止和杜绝教材教辅征订发行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七、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学生用书征订校长责任制。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学生用书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把中小学学生用书的管理作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加强对中小学教材的选用、征订和教辅资料使用的监管。要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格规范校内征购教辅用书秩序,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有效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