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第一章总论目录税法概述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税务会计概述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和原则学习目标了解税法的基本原则和税法构成要素了解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理解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理解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和原则掌握税务会计要素内容—4—一税收与税法二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三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第一节税法概述今天你被税了吗?什么是税?生活中哪些地方被征税?一、税收与税法税收的含义: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制度的含义:税收制度是在税收分配活动中税收征纳双方应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国家各种税收法律规定和征收办法的总称,规定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是国家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一)税收与税法税法:税收制度的核心。定义: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目的: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一、税收与税法税法法定原则主要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是税法至为重要的基本原则,是民主和法治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税法公平原则在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即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实质课税原则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税法效率原则以最小的费用获取最大的税收收入。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二)税法“四大”基本原则自2011年9月1日起,个税免征额由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一、税收与税法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和附则等项目。(三)税法构成要素1.总则税法总则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和适用原则等。2.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也称纳税人或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税款的法律承担者。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3.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征税客体,即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一、税收与税法(三)税法构成要素4.计税依据计税依据即课税依据,又称税基,按其性质可分为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从价计征是指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从量计征是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5.税目税目是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品种或项目,是对征税对象广度的界定,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6.税率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等。7.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按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按照纳税环节的多少,可将税收课征制度分为两类,凡只在一个环节征税的称为一次课征制;凡在两个以上的环节征税的称为多次课征制。一、税收与税法(三)税法构成要素8.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指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9.纳税地点纳税地点是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影响税款源泉控制的因素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10.减税免税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者免征税的特殊规定。减税免税是税率的重要补充。11.罚则与附则罚则是指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附则一般都规定与该法紧密相关的内容,如该法的解释权、生效时间等。二、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一)税收实体法税法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一定体制下以法定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和。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地方税法等构成。其内容主要包括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两大类。我国的现行税法体系就其实体法而言,按征税对象大致分为5类:12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主要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主要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二、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了解)(一)税收实体法34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地使用税。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主要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节作用。5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契税。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二、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了解)(二)税收程序法1除税收实体法外,我国对税收征收管理适用的法律制度,是按照税收管理机关的不同而分别规定的: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2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三、税收征收管理制度1.开业税务登记3.停业、复业登记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并据此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种法定制度。(一)税务登记制度2.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是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对原登记内容进行相应变动的登记。4.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注销税务登记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税收征收管理制度账簿、凭证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对纳税人会计凭证、账簿、财务会计制度、发票和税控管理等要求所制定的制度。(二)账簿、凭证管理制度三、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内容,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界定纳税人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三)纳税申报制度1.纳税申报的对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2.纳税申报的内容纳税申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和随纳税申报表附报的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3.纳税申报的方式: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简易申报和简并征期。4.延期申报管理:不能按期办理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三、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标准和范围,通过法定程序将纳税人应纳税款组织征收入库的具体行为。税款征收是税收管理活动的中心环节,是全部税收征管工作的目的和归宿,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体现。(四)税款征收制度1.税款征收方式(1)查账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2)查定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等因素,对其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健全,但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3)查验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应税商品通过查验数量,按市场销售单价计算其销售收入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经营品种较单一,经营地点、时间和商品来源不固定的纳税单位。(4)查账征收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不能准确计算营业额和所得额的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工商户。三、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四)税款征收制度2.税款征收制度(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制度(2)延期缴纳税款制度(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3)税收滞纳金征收制度(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4)减免税收制度除此之外,税款征收制度还包括税额核定和税收调整制度、税收保全措施及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等制度。—22—一税务会计的概念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第二节税法会计概述一、税务会计的概念税务会计是以现行税收法规为准绳,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全面、系统、连续地反映纳税单位由纳税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申报、缴纳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是税务与会计结合而形成的一门交叉学科。准则:税务会计应按照税法规定,正确计算和缴纳税款,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确定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做到不拖不占、迅速缴库。类别:流转税会计、所得会计税和资源税会计等分支。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税务会计植根于财务会计,是会计与税法共同发展的产物;财务会计是税务会计的前提、基础和依据,税务会计则是对财务会计记录的合理加工和必要补充;财务会计统揽税务会计,税务会计寓于财务会计。123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税务会计虽与财务会计存在着紧密联系,但又有区别,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目标不同2.核算依据不同3.核算对象不同4.核算基础不同5.收支确认范围和标准不同6.会计要素不同7.受税法约束程度不同—26—一税收会计的基本前提二税务会计的原则三税务会计要素第三节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和原则一、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一)纳税主体(二)持续经营(三)货币时间价值(四)纳税会计期间(五)货币计量货币计量的税务会计要求是确定记账本位币,纳税额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货币计量假定币值在不同时间内不发生变化。纳税会计期间亦称纳税年度,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选定的纳税年度,我国的纳税会计期间是指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会计期间不等同于纳税期限。在货币时间价值的前提下,税法出于及时、足额征税的目的,规定纳税人应尽快确认收入、推迟计量费用;纳税人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出于纳税筹划、相对节税的财务利益考虑,会计核算往往采用加速计量费用、推迟确认收入的处理方法。持续经营是假设纳税主体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解散、破产、清算。纳税主体与财务会计的会计主体有密切联系,但不一定等同。纳税主体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纳税义务的纳税人。二、税务会计的原则1.税法导向原则税法导向原则是指税务会计应以税法为准绳,在财务会计确认、计量的基础上,再以税法为判断标准进行重新确认和计量,在遵从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履行纳税义务,寻求税收利益。2.筹划性原则筹划性原则是指税务会计既要保证依法计税、纳税,又要尽可能地争取纳税人的最大税收利益。3.时间性原则时间性原则是指税务会计必须按税法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一)税务会计的基本原则1.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相结合的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以权利和义务的发生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能够合理、有效地确定不同会计期间的收益和企业的经营成果,而收付实现制则是指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基础确认本期的收入和费用。税务会计为了保证企业纳税的及时性,在收入的确认上,一方面贯彻权责发生制,另一方面贯彻收付实现制。2.调整性原则调整性原则是在期末会计核算的结果上,对税收法规与会计准则规范不一致引起的应纳税差异,按税法进行差异调整。(二)税务会计确认和计量原则三、税务会计要素(一)税务会计要素1.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指税法中规定的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在税收理论中称为税基。税种不同其计税依据也不同,包括收入额、销售额(量)、增值额(率)和所得额等。2.应税收入应税收入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税行为所取得的收入,即税法所认定的收入,也可称为法定收入。确认应税收入应根据两点:①与应税行为相联系,即发生应税行为才能产生应税收入。②与某一具体税种相关。3.扣除费用扣除费用是企业因发生应税收入而必须支付的相关成本、费用,即税法所认可的允许在计税时扣除项目的金额,因此亦称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