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器械自查报告【通用5篇】我们花时间为您编辑了药品器械自查报告。自古圣贤之言学也,咸以躬行实践为先,为了让下次工作更好的完成。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的撰写格式必须注意规范化。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药品器械自查报告篇【第一篇】5、药库管理:我院药库分区鲜明合理,药品存放距离适宜,能按要求分类、分剂型在常温下存放药品;管理人员能严格按要求保管药品;药品出库时遵循“先入先出”原则,记录完整。以上即为我院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工作的现有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进一步完善。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品医疗器械有效,我店特组织相关人员就店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本店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制度:药品医疗器械不合格处理制度、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督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储存、养护、使用、维修制度等,以制度来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二、为保证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进入,本店特制订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制度。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所具备的条件以及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三、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的合法及质量,我店认真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入库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五、为保证在库储存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我们还组织专门人员做好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维护工作。进入本店,我店特制订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如有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发生,应查清事发地点、时间、不良反应或不良事件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迅速上报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局。七、我店今后药品医疗器械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本店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杜绝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时间发生,保证广大患者的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打算:1、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落实相关制度,提高本店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责任意识。2、增加本店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顾客。3、继续与上级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取得成果,共同营造药品医疗器械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我遵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规范的公告(第58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我公司经营的所有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药品器械自查报告篇【第二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三类)换证许可项目名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三类)换证编号:法定实施主体:天津市食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第二十四条)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第十五条至第二十四条)4.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和开办申请程序的通知(国食药监市[xx]299号)收费标准:不收费期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期限,已公布承诺时限的以承诺时限为准)受理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由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许可程序:一、申请与受理申请人登陆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下载并填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旧证换新证申请表》,根据受理范围的规定,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旧证换新证申请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非法人企业,同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简历;5.组织机构与职能;6.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功能布局)及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采取集中设库方式储存产品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及其企业法人集中设库的说明(可不再提交仓库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以及仓库地址的地埋位置图与平面图)。7.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应同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①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②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③主管检验师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检验学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④经营产品的范围;⑤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⑥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8.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9.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2份;10.企业自查报告:包括企业持证期间受到药监部门处罚情况、经营产品抽验不合格情况及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自查、自纠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等。备注:企业换证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按变更后的内容填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旧证换新证申请表》,并按变更内容提交相关变更程序要求的有关材料及企业变更情况说明。标准: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每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3.核对企业提交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旧证换新证申请表》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4.核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旧证换新证申请表》所填写项目是否填写齐全、准确;5.核对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证明、资格证书、任命文件的有效性。复印件确认留存,原件退回;6.核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的有效性。复印件确认留存,原件退回;7、企业采取集中设库方式储存产品的,应核对企业申报的库房地址是否与其企业法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标示库房地址一致;8.核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否有已经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情形;9.核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是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10.换证同时并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内容的,应同时按变更内容的标准进行核对。岗位责任人:综合审批办受理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1、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受理,打印《行政许可受理告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注明已具备和需要补正的内容。受理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的,应当填写《接收材料凭证》交与申请人,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4、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该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5、.对已经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填写《中止受理通知书》。6、《行政许可受理告知书》、《接收材料凭证》、《补正材料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止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审批办公室”专用章,并注明日期。期限:2个工作日二、审查标准:(一)材料审查按照《天津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二)现场检查依据《天津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三)审查意见出具审查意见。岗位责任人:综合审批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三类)审查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一)材料审查按照《天津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查。(二)现场检查按照《天津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填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审查表》并签字,并由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人)当场签字确认。(三)审核意见1、符合标准的,提出准予许可的审查意见,将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一并转审核人员;2、不符合标准的,提出不予许可的意见和理由,将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一并转审核人员。期限:22个工作日三、审核标准:1.程序应符合规定要求;2.在规定期限内完成;3.对材料审查意见和现场审查结果进行确认。岗位责任人:综合审批办主任岗位职责及权限:1、按照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进行审核;2、同意审查人员意见的,提出审核意见,与申请材料一并转审定人员;3、不同意审查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查人员交换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及理由,与申请材料一并转审定人员。期限:3个工作日四、审定标准:1、对审核意见进行确认;2、签发审定意见。岗位责任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局长岗位职责及权限:1、按照标准对审核人员移交的申请材料、许可文书进行审定;2、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签署审定意见,与申请材料一并转审核人员;3、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与申请材料一并转审核人员。期限:3个工作日五、行政许可决定标准:1.受理、审查、审核、审定人员在许可文书等上的签字齐全;2.全套申请材料符合规定要求;3.许可文书等符合公文要求;4.制作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内容完整、正确、有效,格式、文字、加盖的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准确、无误;5.制作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须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投诉渠道;6.留存归档的材料齐全、规范。岗位责任人:综合审批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三类)审查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1.制作《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加盖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投诉渠道。2.装订成册,立卷归档。六、送达标准:通知申请人携带《受理通知书》、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凭《受理通知书》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收回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岗位责任人:综合审批办受理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送达人员负责通知申请人携带《受理通知书》、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领取新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收回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或通知申请人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期限:10个工作日(不计入总期限)药品器械自查报告篇【第三篇】药品器械监督局: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品有效,我们针对上级文件精神,我院特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全院药品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医院首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药品安全的管理纳入医院工作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医院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药品管理相关制度:医疗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药品使用制度等以制度来保障医院临床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二、为保证购进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杜绝不合格药品进入,本院特制订医疗药品购进管理制度。对购进的药品所具备的条件以及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三、为保证入库药品合法及质量,我院认真执行药品入库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使用。四、做好日常保管工作五、为保证在库储存药品的质量,我们还组织专门人员做好药品日常管理工作。六、加强不合格药品的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进入临床,我院特制订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我院今后药品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医院药品安全工作,杜绝药品不良事件发生,保证广大患者的用药品安全,在今后工作中,我们打算:1、进一步加大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落实相关制度,提高医院的药品安全责任意识。2、增加医院药品安全工作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药品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患者不断构建人民满意的医院。3、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