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养老院护工制度范例【参考4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养老院护工制度范例【参考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养老院护工制度【第一篇】一、总体目标对照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提升工作,到2017年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各项服务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具体目标如下:1、新增床位全市新增养老床位3300张以上。2、公办民营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化率65%,其中,六城区90%,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60%,溧水区、高淳区40%,全市民营床位占比80%。3、医养融合深度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占比40%,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80%,各区应至少建有一所护理院或康复医院,护理型床位占比65%。2/234、队伍建设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0%,中高级以上职称养老护理员占10%以上。养老机构负责人安全培训率100%。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500人。5、评估体系全市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覆盖率100%,第三方评估率100%,建立起机构自评,政府委托第三组织评估的综合运营补评估体系。6、等级评定全市通过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机构达80家。二、重点任务(一)开展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在民政部《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基础上结合市情制定《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评估组织作用,全面排查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问题与不足,根据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二)全面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推行阳光透明评估,放大等级评定效果,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实施差异化补贴。通过微信、微博、网站及传统媒体公布等级评定结果,为市民养老消费提供指引。(三)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开展康复服务,各区应至少建有一所护理院或康复医院。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对3/23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四)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树立全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安全设施改造和设施配备,支持和鼓励养老机构采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安全防护网。完善安全应急应对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把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立在牢固的安全管理基础上。(五)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能力。构建市、区两级机构分级培训体系,持续发放护理员职业资格补贴,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制度。支持养老机构引入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支持养老机构不断提高持有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证书的养老护理员比例。(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走访活动。组织协调省、市主要大众新闻媒体、行业媒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针对性宣传,扩大专项行动影响力,培育“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对于服务质量好的养老机构,加大宣传力度,对于服务质量较差,存在欺老、虐老等现象,群众反应强烈的养老机构,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暂停市、区各项补贴。(七)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把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作为“敬老文明号”的重要创建内容,对在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工作中成效明显的养老机构,以及组织工4/23作得力、推进有序的部门,优先纳入“敬老文明号”推荐范围,广泛培育并宣传专项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争取先进、力创一流的气氛。三、实施步骤本次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专项行动,从2017年4月份开始,2017年分为动员部署、核查阶段、督查整改、总结等四个阶段,2018年3月至6月为提高拓展阶段,共五个阶段。本方案中所提到的养老机构是指符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的养老机构。(一)动员部署(2017年3月至4月中旬)1、细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根据民政部《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因地制宜制定《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合理确定分值、强制性项目、达标与不达标的评分标准。(4月10日前已完成)2、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市民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民政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老龄办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并委托有资质的代表以及第三方专业评估组织成员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召开全市业务科长培训班。(4月15日前已完成)3、召开启动大会。组织召开启动会。进一步转达“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5/23细则重要内容,明确我市专项行动“五查五改、对标达标”的工作要求和检查意义。(4月20日前已完成)4、开展专题培训。针对此次检查细则分区分片组织专题培训班,由市福利协会评估委员会、第三方专业评估组织分层次对全市参与评估民政局监督人员、被评估养老机构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解读,确保专项行动有效落实。(4月25日前已完成)(二)核查阶段(4月下旬至5月底)5、进行全面核查。工作委员会和第三方专业评估组织代表组成评估检查组,从4月下旬开始至5月15日对本市各区进行检查。(三)督查整改(6月至10月底)6、督促全面整改。各区要根据核查结果,明确监督整改的责任人,督促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对于服务质量优秀,群众反映良好的养老机构,要通过各类渠道予以宣传表彰,并在重点项目、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方面优先支持。对于存在问题的养老机构,要认真加以整改:1对于证照不全的养老机构,要对照《养老机构许可办法》、《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对于符合《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苏民福[2017]3号)中建设要求且未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养老机构,各区民政局要主动协调公安消防、国土、规划等部门,在养老机构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完善相关6/23手续,积极协调申领证件,必要时可由区级政府牵头督办,研究解决方案,补办完善相关手续。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要迅速整改整治,确保养老机构老年人生命安全。对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养老机构,要在妥善安置入住对象的前提下,坚决予以关停。2对于服务质量较差的养老机构,要指导养老机构对照《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要求,逐条逐项,对标找差,细致整改。在服务人员方面,确保全院持证护理员不低于护理员总数的90%,养老机构应逐步配备康复师、营养师等专业人员;在标准化服务方面,所有养老机构应制定本院的服务规范,并根据入住老年人实际做相应调整;在医疗服务方面,所有养老机构都必须通过内设医疗机构、签约附近医院等方式,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在心理慰藉方面,要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坚决杜绝虐老、欺老现象的发生。(8月底前完成)7、开展抽查督导。市民政局将联合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市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工作进行督导,根据各区上报整改情况情况进行抽查,对落实方案不力的区和机构通报批评,对因服务质量问题而导致事故的养老机构进行集中曝光。(10月底前完成)(四)总结阶段(11月初至12月底)8、总结工作成效。各区要认真总结地区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并根据上级领导机构确定的2018年度养老机构服务质7/23量建设专项行动要求,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五)提高拓展阶段(2018年3月至6月)结合今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检查组根据打分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各区按照方案进行逐一落实。在2017年第四阶段(11月初至12月底),我们根据今年前期检查结果,后期核查情况,提出2018年度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四、工作要求(一)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区民政、公安消防、卫生计生、质监等部门要紧紧依靠区委区政府,明确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中的部门职责。各级民政部门按照权限负责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检查和整治,对违反《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各级公安部门依法对养老机构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民政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欺老、虐老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养老机构开办医疗机构的设立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与民政部门联合推动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和民政部门共同推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的研制、实施,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推动服务质量对比提升,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认证进行监督管理。??8/23(二)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各区民政、公安消防、卫生计生、质监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要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巡访制度,加强对问题集中、隐患突出地区的督促指导。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体系的动态管理,各区要整合相关资源建立区域养老服务质量监督平台,保障入住养老机构老人的基本权益。(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区要将强化宣传贯彻到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工作的全过程,有针对性的确定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工作的宣传重点,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工作的开展背景、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取得成效等;要组织业务骨干和行业专家深入到辖区养老机构,特别是服务质量还不够高的养老机构进行帮扶,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确保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得到真正提升。各区民政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牵头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并于10月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养老院护工制度【第二篇】一、2020年工作进展及成效(一)开展工作:9/231、组织领导为扎实做好昭苏县养老服务质量专项提升工作,我县成立了养老服务质量建设工作协调小组,由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公安、卫建、应急、市场监督、消防救援、老龄办等单位分管同志为成员,并在各自单位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职责,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扎实全面开展我县养老服务质量专项行动。2、出台文件2020年,昭苏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昭苏县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昭苏县关于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协调单位权责义务,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突出重点、适度普惠、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政策衔接、强化服务、城乡统筹、和谐共融的基本原则,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促使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确保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取得实效。3、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结合单位具体实际,重点加大风险隐患防范、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全部制定了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台账,并向州民政局上报工作情况;中心敬老院积极整改落实,于2019年9月17日抽派2人参加消防安全初级操作员培训,取得消防安全员资格证书,投入10/235000元资金新建一座微型消防站,改扩建消防通道房屋,安装房间救援窗,购买灭火器、消毒柜、防护服,做好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聘请县、州两级消防安全管理员,重点对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应急预案检查评估、应急操作规范知识宣传、防灾减灾应急综合演练工作进行专业指导,通过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有效降低安全风险,切实提高了老人自救互救能力;坚持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加强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工作,点加强对老人住居区域的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设置吸烟房,教育宣传安全知识,自觉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配备保安人员力量,定期进行巡逻巡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