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合同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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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合同通用4篇合同在我们生活当中出现的频次已经举不胜举。签订合同是为了维护我们的利益不受到危害,您知道怎么写出标准的合同吗?简短精悍地介绍和阐述“保密合同通用4篇”请看下文,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保密合同【第一篇】本保密合同(“本合同”)由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一家位于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8号的外商独资企业(“本公司”),与公司,一家位于的公司签订。1.目的双方同意互相提供机密信息(定义如下),以便双方基于将来可能建立的采购或业务、合作或顾问关系而对另一方的产品、服务、业务和/或技术进行评估(“目的”)。2.定义“机密信息”是指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本公司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董事、股东的信息,及其他与产品、样品、产品计划、价格、工艺、技术、研究、开发、发明、服务、客户、市场、软件、硬件、设计、图纸、工程、构造信息、营销或财务相关的信息。披露方应以书面形式说明该等机密信息具有机密性或专有性;若以口头形式提供,则披露方应于披露后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其具有机密性或专有性。机密信息并不包括下述信息:1由接受方以书面文件证明:该等信息已于披露之前已由接受方所持有;2已公开发表或非因接受方作为或不作为的原因,已向公众披露;3已由信息相关方书面同意其公开;4由接受方在未使用该等机密信息的情形下独立开发;5接受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且该第三方对该等机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3.保密双方同意仅能根据本合同的目的使用另一方披露的机密信息。除由双方书面委派执行本合同目的而必须知悉该等机密信息的人员,及可能包括在内的董事、主管、合伙人及员工(统称“代表人员”)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将与另一方相关的或属于另一方所有的机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任何一方不得超出实施目的所允许的必要限度,从另一方处复制、摘录和转移任何机密信息。任何机密信息的公布均须得到披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双方应与其受委派执行合同目的或经其他途径知悉或获得机密信息的人员签订一份与本合同内容基本一致的保密合同,且将该签署的保密合同及时交予另一方。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另一方机密信息保密,避免该等机密信息被不当披露或使用,采取该等措施时应持与保护自身机密信息相同的最高程度的谨慎态度。任何一方若发现有误用或滥用另一方的机密信息的情形时,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另一方。4.公开本合同任何一方或其各自代表人员无权擅自将另一方的公司名称、商号、商标及其他名称用作广告宣传或对外公开。未经本合同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或其各自的代表人员不得透露本合同及其相关内容,本合同第5条“强制性披露”条款所述情形除外。5.强制性披露若因法律、法规、法令或其他合法要求,如传票等,在未取得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或其受委派执行合同目的或通过某种途径知悉机密信息之人员须披露另一方的机密信息时,该披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以便其能寻求保护令或采取其他合理的救济。若未能取得保护令或其他救济措施,该披露方应仅披露依法应予披露的那部分机密信息,且应尽最大努力确保对该些机密信息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6.返还资料在合同目的终止、撤消、完成、被拒绝或以其他方式解除后,根据对方的书面要求,任何一方应及时销毁或归还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机密信息。任何形式的机密信息,不论是分析、汇编、论文、翻译或其他由/或为任何一方准备的文件,一方应按本合同条款要求持有或根据另一方的要求自行销毁该等机密信息。7.非授权许可除为查阅或使用机密信息以达成本合同目的之权利外,本合同未将专利权、版权、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权利转让给任何一方,同时也未将任何一方的机密信息内所含或所属的权利转让给另一方。8.义务限定本合同不得被视作或解释为本公司有义务向另一方提供任何信息、与另一方进行商业交易或签订任何最终协议,除非本公司决定向其提供信息或与其签订与交易有关的最终协议。9.信息准确性本公司、子公司及分公司并未就其向另一方披露的任何机密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及完整性作出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且对另一方、其代表人员或其他使用该等机密信息的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10.期限本合同中双方之保密义务应自对方收到机密信息之日起五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因合同目的之达成而终止。11.其他条款本合同对双方及其承继人、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且保护其合法权益。本合同任一条款之无法实施并不视为该条款被放弃。12.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合同双方同意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由上海市地方法院管辖。13.迟延履行及救济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视作放弃行为。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单独或部分行使并不排除其他行使方式或进一步的行使权利,也并不排除对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双方同意金钱赔偿不足以补偿因对方违反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故任何一方均有权因此要求特别履行或其他公平的补救措施。任何救济方式不得视作违约的排他性救济方式,但应作为其他合法的补救措施之补充。14.与进出口相关的法律双方应遵守与因本合同而提供的产品、技术数据或软件有关的中国及其他相关国家的进出口法律、法规及条例规定。未经授权许可,接受方不得将该等产品、技术数据、软件或直接产品向该等法律、法规及条例中所列的被限制国家出口或再出口。本条规定义务于本合同终止或继续有效。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签名:职务:职务:日期:日期:保密合同【第二篇】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为规范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特根据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便于双方遵守。一、培训条款:合同期内,甲方根据情况安排乙方参加有关培训,培训费用原则上由甲方承担。乙方参加培训后,乙方在甲方续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二、保密条款: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主要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资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三、竞业禁止(同业禁止)条款乙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解除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后三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单位任职,也不得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业务。为对乙方在劳动关系终止(合同解除)后三年竞业禁止期间就限制就业进行补偿,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1、补偿标准,甲方按乙方在甲方每工作一月,支付元。2、补偿金支付方式采取预支付的方式,补偿金随同每月工资,以工资的形式发放(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即工资中包含本条第一项所列的元的经济补偿金,补偿金不再单独列支。(四)违约条款1、如乙方违反补充协议第一条的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全部培训费(含交通、住宿、培训等费用),并支付甲方违约金元。2、如乙方违反本违约协议第二条的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10万元。3、如乙方违反本违约协议第三条的约定,乙方除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补偿金外,另支付甲方违约金10万元。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六、本协议自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三年后终止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保密合同【第三篇】公司:__________________雇员:__________________鉴于:雇员承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雇员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第一条定义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1.“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2.“竞争业务”: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3.“竞争对手”:指除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公司、合伙、合资企业、独资企业或其他实体。4.“区域”: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5.“期限”:指雇员受聘于公司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_____年的时间。6.“关联公司”:指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与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第二条保密1.雇员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2.雇员承诺,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1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2向任何竞争对手;3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行。第三条竞业禁止1.雇员承诺,在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企业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雇员、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1投资或从事公司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保密合同【第四篇】总部:_________。甲方:_________(总部/分部/加盟店)。乙方:_________(员工)。根据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成的《劳动合同》,甲方聘任乙方为_________。为了满足总部_________及甲方对商业秘密保护的要求,根据总部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保密协议:_________一、商业秘密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总部特许经营系统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总部及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依照本协议知悉的商业秘密,除另有规定之外,均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二、商业秘密的范围乙方作为甲方_________职务,在任职期间知悉的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无论甲方是否对该等信息标明商业秘密,乙方均负有保密义务。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以下信息:(一)总部许可甲方使用的经营诀窍,包括总部制定的特许经营手册及总部通过书面文件形式载明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经营管理的信息,以及_________信息;(二)总部许可甲方使用的_________技术秘密;(三)甲方的客户名单及_________信息;(四)有关加盟店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及_________信息;(五)乙方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作品;(六)_________。三、职务成果乙方在任职期间,执行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乙方对其职务发明创造,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其公开,或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由甲方或者总部主持,代表甲方或者总部的意志创作,并由甲方或者总部承担责任的作品,甲方或者总部视为作者,乙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乙方为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甲方享有,乙方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经甲方同意的,乙方可以享有署名权。四、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乙方对知悉的本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非该等商业秘密由权利人合法公开,否则均不免除乙方的保密义务。乙方不得向不知悉商业秘密的任何第三人泄露商业秘密,包括甲方单位的工作人员及特许经营系统内的人员在内。五、保密制度乙方应当遵守经营手册所规定的保密制度,以及总部或甲方制定的其他保密制度,尤其应当遵守以下保密规定:(一)对载有商业秘密的经营手册、书面文件、计算机软件及其他物品,不得以复印、摘抄、拍摄、录音及其他任何方式进行复制;(二)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知悉不属于其职务范围内的商业秘密;(三)未经甲方许可,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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