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之友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编2003年第3期(总第七十五期)2003年3月1日目录●重要文摘国务院总理朱 基强调:强化审计监督工作(3-1) 中共中央政治局党委、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提出今年审计工作七项重点。(3-1)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部长助理冯淑萍谈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3-1) 财政部部长助理冯淑萍说:注册会计师行业机遇大于挑战。(3-2) 财政部部长助理冯淑萍谈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要解决的三大问题。(3-3) ●经济管理国家经贸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 办法》的通知。(3-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3-8) ●会计规章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试行)》的通知。(3-11)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若干问题解答。(3-17) ●税收政策——综合性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性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服务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3-2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3-21) ●税收政策——流转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3-2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3-25) ●税收政策——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令:《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3-2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3-2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3-2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3-28)●税收政策—其他税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变动导致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更名登记不征契税的批复。(3-2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项目换土地等方式承受土地使用权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3-29)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3-30)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房产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3-31) ●证券期货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2002年修订)》及报送补充监管报表的通知。(3-33)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3-34)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3-36) 沪深证交所有关负责人就做好年报工作发表联合谈话:严把年报披露关。(3-37) ●资产评估中注协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3-39) 中评协关于印发《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3-40) 改制时资产评估的会计处理。(3-44) ●业务研讨小规模企业审计指南及其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3-46) 无形资产准则的国际比较。(3-48) 浅析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及其审计实务。(3-51) 形式和内容并重。(3-52) ●客户之窗纳税是本分歪财不发家。(3-54) 合同重新签节税一万一。(3-55) 企业如何防范伪造专用发票。(3-55) 接受第三方真票违规吗。(3-56) 财会税务问答五则。(3-57) ●信息荟萃2002年全国税收十大新闻。(3-59) 2002年美国公司会计欺诈十大伎俩。(3-59) 美国证交会将对毕马威提起民事指控。(3-59) 中注协将建三个专门委员会。(3-60) 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考报名简章。(3-60) 4000年历史的古老税种。(3-63) 2003年2月人民币基准汇价。(3-65) ●证券期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2002年修订)》及报送补充监管报表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2]16号各证券公司、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财务行为,提高证券公司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质量,适应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结合近年各项政策法规和市场环境的变化,我会对《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证监会计字[2002]2号)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各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证券公司会计制度》的会计报表格式进行编制,除做下列调整外,不得进行其他调整: 1、资产负债表的“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项下分别增加两项:“经纪业务客资金存款”、“受托管理客户资金存款”。 2、资产负债表增加“短期借款”一栏,将“质押借款”作为其中一栏。 3、利润表的“自营证券差价收入”栏下增加“受托投资管理收益”。 4、如公司已在2001年报中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可以在相应的资产项目下增加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项目。 三、公司应按如下要求编制和报送《净资本计算表》和《客户资金情况表》: 1、公司应按照《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的要求计算净资本,并以净资本计算表的形式列示期初数和期末数,并对增减变动的情况进行分析说明。 2、公司应按照《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证监会3号令)、《关于执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若干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01]121号)、《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1]265号)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按如下格式编制客户资金情况表,并说明是否按规定完成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受托资金的存管、是否存在挪用问题,并对客户资金的安全性与否进行说明。 3、注册会计师在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实施审计时,应追加适当的审计程序对《净资本计算表》和《客户资金情况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 4、公司应将上述监管报表及注册会计师的专项报告意见,按照年度报告的报送时间和方式直接报送中国证监会。 2002年12月27日附件:证券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2002年修订)(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各上市公司: 为做好上市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2年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有关人员应认真学习新年报准则和本所相关文件,严格按照年报准则和本所规定的时间编制、报送和披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02年年度报告。 二、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涉密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内容。 三、在2002年年度报告正式披露之前,如果年度业绩已经提前泄漏,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公布2002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净资产等。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过程中,如发现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已公布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差异(一般指差异在10%以上),上市公司应立即刊登公告,解释差异内容及其原因。 四、如上市公司预测2002年全年经营成果为亏损或者与上年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指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但未曾按相关规定在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经营情况阐述与分析”中予以警示的,或者实际情况与已披露的预测不符的,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五、若报告期内公司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上市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部分对上述变更、更正的原因及影响进行讨论和分析,并在报送年度报告同时向本所提交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的书面报告,同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变更、更正的有关说明,包括:上述变更、更正的原因;具体的会计处理;如涉及追溯调整的,应说明对以往各年度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是否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若公司因追朔调整而出现连续三年亏损,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审计报告完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中国证监会和本所作出上款所述说明。如因会计差错追溯调整而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还应在同时披露的董事会公告中提醒投资者注意暂停上市风险。 六、若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应在审计报告完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就有关情况作出书面报告,说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和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方案,以及是否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 七、若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拒绝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意见,上市公司应自披露2002年年度报告之日起,至所涉及事项解决或200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止,每半个月披露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中应明确说明公司近期经营状况及所涉及事项的解决情况。 八、凡在2002年12月31日之前上市的公司,应于2003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及披露工作。其中,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本所网站()上,年报摘要以表格形式同时刊登在指定报纸上。本所鼓励上市公司在自己的网站或网页上披露年度报告,但披露时间不得早于指定网站。在2003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如在上市公告书中未披露2002年度业绩的,公司应于2003年4月30日前按要求披露200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九、为避免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过于集中披露,根据均衡披露原则,本所每日最多安排35家上市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应按照与本所约定的时间,安排2002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于预约日期披露年度报告。如确系特殊原因,公司需提前或推迟披露年度报告,则必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本所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并明确变更后的拟披露日期,经同意后自行上网修改。本所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有关年报披露时间上网预约办法参见附件。 十、在审议通过2002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上,董事会应对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并公告。若2002年度实际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与2001年年度报告预计的分配政策存在差异,公司应说明差异的情况及原因。 十一、公司应在审计报告出具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且在董事会依法履行年度报告审议程序后两个工作日内由专人向本所报送以下文件: 1、2002年年度报告正本及摘要打印稿各一份; 2、审计报告原件一份; 3、包括用作网上披露的年报全文的word文件、财务报表的excel文件、年报摘要模板(有关制作要求详见附件)在内的磁盘一式两份; 4、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决议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中监事会报告的决议各一份;5、2002年年度报告披露申请表、年报登记表、拟披露的公告及相关的公告披露申请表各一份; 6、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应另行准备足够数量的年度报告摘要文本及磁盘,以供指定报刊排版之用,刊登的年报摘要字号应不小于五号字。 十二、上市公司应在公布年度报告前一个交易日下午3∶30之前将第十一条所述文件送达本所。在本所办理登记并获得书面确认后,公司方可自行与选定的指定报刊联系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事宜。 十三、上市公司在2003年4月30日前确有困难,无法完成2002年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在2003年4月15日前向本所提交说明报告,并同时在报刊上公布延期披露2002年年度报告的原因及最后期限。本所将自5月1日起对其股票实施停牌,直至其公布年度报告的交易日上午10∶30复牌,同时本所将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十四、已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应当同时在境外刊登年度报告英文版,在境外刊登的年度报告中,其财务报告应当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在境内外刊登的年度报告中均应披露按两种不同会计制度计算的净利润并说明差异。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还应将刊登年度报告的境外报纸报送本所备案。 十五、公司披露2002年年度报告的时间不得迟于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2003年1月6日 深圳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