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范文范例精编5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范文范例精编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1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根据贵局《关于商请提供落实情况的函》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根据我县的工作实际,汇总了各相关职能单位的工作进展,现将总结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进展情况(一)加强领导,层层发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治理长效监管机制,我县制定了《龙川县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21〕14号)明确了龙川县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分工以及塑料治理实施范围,制定了塑料源头减量、塑料产品替代、塑料回收利用的具体措施,确定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二)调查摸底,明确重点。我县根据塑料污染方案要求,结合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20202/12年版),开展了相关排查行动。一是经相关部门排查发现,我县辖区范围内涉及生产塑料制品的企业0家,进口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共有2家,位于龙川县佗城镇宝龙工业园,分别为龙川俊领塑料有限公司和龙川泛亚塑料有限公司。以上2家公司的生产原料部分为进口废塑料,产品为再生塑料粒。因国家禁止从国外进口废塑料,目前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二是县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塑料制品高频使用场所进行了摸底调查,主要围绕商场、超市、药店、食品餐饮等塑料制品高频使用行业领域开展工作。截止目前,我县无销售厚度小于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毫米聚乙烯农用地膜的情况,无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的情况。三是全面落实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逐步实现塑料购物袋使用减量,并要求经营者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督促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对塑料购物袋依法明码标价,不向消费者无偿、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或采取打折、低于经营成本及其他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三)全面清理,专项整治。一是做好垃圾分类的工作,环卫部门通过垃圾分类的垃圾桶在重点区域回收外卖餐盒,进行了统一处理;二是在我县写字楼、车站、商场等场所挂塑料回收等标语、树立警示牌,并摆放塑料类可回收物收集的垃圾桶,环卫工人将收集的可回收塑料统一交至有资质的部门处理。三是开展了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工作,相关部门进一步解决了城乡接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3/12塘沟渠等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并排查处理了1处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四是开展江河湖泊塑料垃圾清理工作,结合“河长制”,对江河湖泊的治理实行发现一处、打捞一处,进一步加强了江河湖泊塑料污染的治理力度,极大地减少了塑料制品对江河湖泊的污染。五是市监部门与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及各农贸商场负责人签订《塑料污染治理承诺书》,明确各经营单位塑料治理工作的管理责任,引导集贸市场开办者加强对场内经营户购进、销售塑料购物袋行为的监督,落实市场开办者的管理责任,自2020年11月份以来,共出动179人次,检查经销单位400家,签订承诺书400份。(四)宣传引导,提高意识。为切实提高社会工作环保意识,我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转发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的文件及视频,工商信部门通过利用宣传册、海报、标语、微信等新老宣传媒介,借助节能宣传周、科技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在公众集聚、大流量区域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题宣传,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和设备研发投入;市监部门通过印制相关海报、宣传单张,对各类经营单位、集市、社区进行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520份,粘贴宣传海报430张。二、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依4/12靠全社会的共同力量长期进行下去,由于相关职能部门重视程度不足,未能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宣传力度依旧不足,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意识和参与、支持力度不够,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一定的阻力;三是方便、经济、实惠的塑料制品的替代产品没能及时推广起来,导致消费者的选择性不多。三、下一步工作计划接下来,我县将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领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塑料制品的行为。二是加大力度推广替代性产品,例如:可降解塑料袋,环保购物袋等;三是强化宣传,着力转变消费观念,进一步加大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典型,广泛凝聚共识,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减少使用或不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共同拒绝“白色污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切实减少塑料制品对环境的污染。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2根据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等9部门《转发国家、省、市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为切实推进减塑5/12工作的开展,我局强化“减塑”宣传,加强塑料制品在商场、超市的零售管理,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减塑推广。减少塑料购物袋的使用,是推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际行动,结合市局7月初制定的《商务局开展“减塑”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在中百、大润发、等大型商超集中开展“减塑”宣传,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减塑”工作的认识,确保“减塑”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2、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消费。大力宣传国家科学发展理念,积极应对塑料污染,引导群众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等理念。通过超市LED大屏幕发布“减塑”倡议、开展“减塑”宣传、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并倡导消费者拒绝使用不合格的塑料购物袋;通过商超广播循环播放“减塑”倡议书,让“减塑”观念深入人心。3、形式多样、广泛宣传商城有限公司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活动各种主题宣传标语、减塑降塑等。积极组织员工上街进行骑行活动,通过沿路发放宣传单,让市民切实明白减塑降塑的重要性,同时向市民提供各种减塑降塑的方法和决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超市入口和收银区放置X展架,展架内容以宣传节能环保为主题,发布“减塑”倡议,开展“减塑”宣传,倡导顾客“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引导顾客少用、不用塑料购物袋,努力营造绿色商场,形成绿色消费的良好氛围。6/12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皖发改环资〔2020〕624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发改环资函〔2021〕144号)、《关于开展全省塑料污染治理第二次联合专项行动的通知》(皖环函〔2021〕543号)、《宣城市发改委、宣城市生态局关于印发宣城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79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我局职责范围涉及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以及末端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宣州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贯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负责、市场化运行”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进行垃圾分类设施布局和分类“收运处”体系建设,目前围绕“国家、省、市城市生活垃圾四分类工作推进时间表(2020-2025)”,我区垃圾分类工作正有序推进。截至2022年3月,我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垃圾分类基本做到了全覆盖,城区澄江、鳌峰、西林、济川、向阳等街道完成了44个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累计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站44座,生活垃圾分类亭144座;覆盖居民万户,覆盖率达30%)。截至2022年3月,已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分类知7/12晓率达85%,参与率75%,住宅小区可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率达80%(1—3月份累计回收包括塑料在内的可回收物约200吨)。二、末端处置情况我区城乡生活垃圾全部运往宣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自2020年1月起实现“零填埋”)。城市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计划2021年底建成运行,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再生资源再分拣中心项目也正在积极推进中,计划2025年建成生活垃圾四分类收运处体系。三、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快推进城市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2022年度计划完成建成区鳌峰、济川、西林三个街道辖区物管小区(累计65小区、1079幢住宅楼、覆盖居民56076户),非物管小区(累计51小区、539幢住宅楼、覆盖居民14860户)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撤桶并点运行;二是拓展可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覆盖面。联合商务局、教体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局等部门在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等规范设置可回收再生资源暂存点,统一纳入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范化运行。三是通过市场化运行加快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体系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可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闭环管理和运行。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48/12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太原市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今后,太原市将进一步加强相关领域及行业的监管,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要在重点区域投放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回收设施。塑料污染治理关系民生福祉,减塑行动已逐步成为全球共识。根据太原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目标要求,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为全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今年2月起,太原市组织开展了重点场所“禁限塑”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提供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行为。专项行动包括:全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落实情况;全市建成区的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进展情况;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落实情况,建成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落实情况,建成区、景区的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落实情况;全市范围星级宾馆、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的进展情况;全市邮政快递网点逐步降低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的进展情况。今后,太原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商品零售场所、电子商务平9/12台企业、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各类展位服务、物流仓储、餐饮、住宿等相关领域及相关行业的监督管理,推进禁塑限塑与绿色发展协同并进。饭店尽可能变一次性使用为多次性使用或调剂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范围和用量;酒店(星级宾馆除外)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要在重点区域投放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回收设施。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结5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等14部门《关于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州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一、制定印发了实际办法根据《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州实际情况,联合州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下发各县和州直有关部门,将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明确了各县部门的职能职责、阶段性目标任务。二、加强了重点领域塑料污染治理结合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重点推进了商贸、邮政、文化旅游、机关事务、工业领域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一)加强商贸领域塑料污染治理,一是开展大型商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检查,抽查邻你、民贸、天龙电器超市按要求落实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有偿提供,有无使用不10/12合格塑料购物袋等情况;二是开展农贸市场专项禁塑工作检查。在检查中,积极引导经营者、消费者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的理念,教育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禁塑令”有关规定,做到不进、不销、不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二)加强邮政领域塑料污染治理。一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