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两乱自查报告范例针对有的地方和单位职数管理比较混乱、底数不清等问题,全面摸清底数、明晰底账。下面是网友为大家提供的关于三超两乱的自查报告范文,内容如下:三超两乱自查报告范文1根据《乌审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科技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工作综合情况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科技局高度重视,成立以局长武玉山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实施方案》精神。会后,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和本单位“三定”规定方案、《机构编制管理证》、工资表、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对单位机构编制、人员、领导职数、编外用人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在单位公示栏内将自查情况进行了公示。二、机构编制与人员情况一机构情况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政办发〔2016〕38号)文件精神,科技局为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农村牧区与社会发展股、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股、知识产权股四个机构。经自查,我局现内设机构数量完全符合规定要求,无擅自提高机构规格,无擅自增设、变更机构等情况,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分工明确,机构运行良好。二核定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政办发〔2016〕38号)文件精神,科技局核定行政编制6名,机关后勤工作人员编制1名。经自查,我局现有行政人员10名、工勤人员2名、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科技特派员)17名,行政超编制4名、工勤超编制1名、事业超编制17名。三领导职数情况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政办发〔2016〕38号)文件精神,科技局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我局现有局长1名、副局长2名,无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高配领导干部情况。四在编不在岗或在岗不在编等人岗分离情况经对照工资表、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进行自查,我局10名行政人员、2名工勤人员以及17名聘用的科技特派员均在岗工作,没有在编不在岗或在岗不在编等人岗分离情况。三超两乱自查报告范文2为了严肃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整治突出问题,我县由县纪委牵头,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县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永纪发〔20xx〕5号)文件,在全县开展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决定从今年8月至2014年12月,对全县各单位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三超两乱”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此次专项治理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复核检查、整改验收四个阶段,重点治理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深入治理超编制限额进人问题。重点治理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制员额进人,造成人员超编的问题。二是深入治理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重点治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和职数管理有关规定,超职数限额选拔配备领导干部的行为;违反中央、省、市严格规范副主任配备等有关规定,突破机构“三定”方案核定的职数限额,超职数配备县委办、政府办副主任的行为;违反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规定超配非领导职务的行为;擅自规定“改非”干部不占职数,自行设置“正副科级干部”等职位,违规搞“先进后出”,变相增加职数的行为;未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超机构规格高配领导干部的行为。三是深入治理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的问题。重点治理违反规定擅自扩大范围在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党政正职分设的行为。四是深入治理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的问题。重点治理违反规定,擅自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换届年龄要求及其工作部门正职随届任免的提名年龄要求随意扩大适用范围,并作为平时调整干部任职年龄界限的行为;违反规定划定干部任职年龄界限“退线改非”、提前离岗、提前退养等,致使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行为。五是深入治理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的问题。重点治理违反中央、省、市有关公务员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等方面政策纪律规定进人的行为;以“人才引进”等为名,规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相关规定和程序,变相违规进人的行为;严肃查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规进入公务员队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问题。同时,重点治理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干部调离后继续在原单位领取报酬的行为;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退休和死亡不注销,继续按在职人员领取报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