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优待警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从优待警的意见集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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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从优待警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从优待警的意见集聚5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从优待警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从优待警的意见集聚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从优待警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从优待警的意见1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在“从严治院”的同时,要坚持“从优待警”,加强与干警的沟通交流。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中国法院文化建设史上第一份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有关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文件。《意见》全文共五大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指出要把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并明确提出了加强理论研究、开展教育培训、开展特色实践活动等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要求。把加强司法职业修养和树立良好职业形象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分别就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廉洁意识、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和抓好典型示范等提出了要求。把营造崇尚学习的文化氛围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任务之2/29一,对培养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完善学习机制,开展“爱读书、善读书、读好书”活动以及图书馆(阅览室)、内部刊物、网络等基础性的硬件设施和载体作出了明确要求。提出在“从严治院”的同时,要坚持“从优待警”,加强与干警的沟通交流,尽可能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采取落实休假制度、定期体检、心理调适等措施缓解干警的身体和心理压力。明确要求各级法院成立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法院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督促协调解决法院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事项。法政工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法院各个部门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实施、协调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各项工作。从优待警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从优待警的意见2从优待警工作是党中央从加强政法干警队伍战斗力、保障执法权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工程的战略高度实施的重要举措,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政法机关在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对于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实现政法队伍建设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从优待警工作中还存在不能正确平衡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不能准确把握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民警职业保障不足、民警3/29职务晋升渠道梗阻、积极性受挫等问题。基于以上问题,本文就如何创造性地开展从优待警工作,提出如下对策建议。政治上关怀鼓励,加强职业荣誉感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论的观点,人的需要是复杂而强烈的,而很多人都会面对高层次的需要。民警对于从优待警的需要也绝不仅仅是停留在物质奖励层面。笔者在调研中发现,绝大数民警都怀有一份献身公安事业、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理想信念。因此,从优待警工作在强调物质奖励的同时,要重视民警的精神追求。首先,要做到政治上鼓励,首先就要关注民警精神文化需求。加大警营文化建设,丰富民警文化生活。以四川省为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省公安机关办公场所均建设了学习室、图书室、健身房等文化活动场所,为民警在工作之余提供学习、锻炼、放松的空间。其次,要加强民警职业荣誉感建设。通过设立各类奖章,及时表彰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民警。树立先进典型,运用互联网等平台,大力宣传先进模范,让警察成为全社会尊敬的职业。与此同时,要加大对涉警的侮辱诽谤、恶意投诉等行为的追责力度。对于在民警执法过程中,暴力袭警、恶意炒作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惩处,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好民警执法权威和民警声誉。最后,要在警队中大力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在警队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体系,坚持政治建警。弘扬核心价值观4/29除了采取考核等形式来进行价值观教育以外,可以更多地采取民警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准确把握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之间的辩证关系,既要坚持从严治警,又要做到从优待警。充分认识到从严治警是实现从优待警的必要条件,从优待警是坚持从严治警的有力保障。具体来讲,对民警在管理上要做到严格要求,在生活上要做到关心爱护,实现从严和从优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从严治警,要避免在从严治警中出现教条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特别是一些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部门要注意区分民警正常履职行为、履职瑕疵行为和越权执法、贪赃枉法行为,不能简单粗暴地搞一刀切。要做到深入调查,既要严格纪律,又要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从优待警也不是单纯的物质奖励,要在工作上鼓劲,在待遇上保障,在人文上关怀。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看待从优待警工作,深入一线了解民警所需、所想、所急。在制定从优待警政策时要结合实际,反映民警最急需、最困难的诉求,真正为民警排忧解难。此外,从优待警工作要注意关心民警的身心健康,优化警力配置,保障民警休息权。健全职业保障制度,切实维护民警权益从优待警离不开法律支撑,当前政法队伍职业化、正规化建设更需要依法开展。要根据政法队伍的特殊性进行科学立法。建议在相关立法中,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警察分类管理5/29的思路,建立区别于一般公务员的管理制度。要在完善有关警察职业保障的法律法规方面重点发力,为实现警察分类管理提供法治保障。在警察招录遴选、教育培训、职级晋升、奖惩监督、职业保护、职业福利等方面做到立法完善。例如在职业保护方面,一方面要加大对警察的执法保护,对于袭警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民警出警处置细则,对于民警使用警械装备进行详细规定,保障民警执法权益,防止和减少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因公牺牲或负伤。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让尊重法律、尊重警察、理解警察执法成为人民的共识。要逐步减少非警务活动占用警力的情况,将有限的警力用在真正的警务工作中。各单位工会、警察协会设立专门的人员负责民警执法维权,对于民警在正当执法时受到诬告或者其他不法侵害时,协助民警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协调执法机关追究侵害人的责任,促使执法的权威性、民警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畅通晋升渠道,提振警队士气民警的职级晋升关系到公安队伍革命化、职业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关系到警队士气,关系到民警切身利益。首先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在民警职级晋升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民警的职级晋升必须在党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党是统揽全局的,对于民警职级、职数的设定要全局考虑,既要根据当地干部编制计划,又要考虑公安队伍的特殊性,实现全面统筹,有所侧重。6/29在对三级警长以上人员晋升时,要充分考虑公安队伍在编人员基数较大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职数比例,将职数向一线、基层倾斜,扩宽基层民警的晋升空间,兼顾晋升工作的系统性、稳定性、实效性。在职级晋升时,要充分注重民警工作业绩,对于民警日常工作情况要纳入考核范围,综合考虑岗位性质、任务轻重、业绩大小,与任职年限、工作时间、奖惩情况等一同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晋升资格和先后顺序,打破论资排辈、吃“大锅饭”局面,使工作实绩成为新的激励杠杆。职级套改工作是一件有利于公安队伍建设、有利于民警个人发展的大好事。好事要办好就必须充分体现民意导向原则。通过设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环节,保证民警有效行使选择权、监督权,全面评价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实绩,确保晋升结果公正客观,真正把德才兼备、民警信服、群众公认的干部选出来、推上去。人民警察是和平年代中最危险的职业之一,是国家安全的保卫者,是人民群众的守护者,是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捍卫者。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创新从优待警工作,真正将从优待警政策落到实处,落到民警心上,激发民警职业荣誉感,强化民警职业归属感,提升民警职业责任感,使全体民警能够身心愉快、精神饱满地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伟大事业中。从优待警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从优待警的意见3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独立警种,是由人民法院直接7/29指挥和管理的一支准军事化武装性质的特殊群体,是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重要保障力量。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对于完成日趋繁重的审判任务,树立法治权威,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优质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化、军事化、标准化、现代化目标为要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努力把法警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保障有力、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队伍,有力地保障各项审判任务的圆满完成。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提高法警队伍的政治素质司法警察是审判岗位上一支带有武装性质的队伍,政治合格是执法的关键和基础,必须建设一支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的有较高政治素质的队伍。(一)坚持政治建队。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全面加强法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法警成为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英勇果断、无所畏惧的优秀队伍,确保法警队伍的人员、工作、装备不出问题。(二)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要求,每周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时间。教育法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8/29价值观,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增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廉政建设观念,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侵蚀,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三)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法警支队成立党总支,大队成立党支部。要健全“三会一课”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和思想苗头;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年度工作中评选全市法院系统先进警队和优秀干警。二、坚持管理强警,全面提高法警队伍的保障能力组织建设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前提和保证,要按照结合实际,逐步完善,合理分工的原则配备警力,努力实现警力使用效能的最大化。(一)健全法警编制,落实编队管理。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内设“一科两队”:警务管理科和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警务管理科的主要职能:负责组织、督导、协调辖区法警队伍的警务、训练、培训、装备、警衔等工作;直属一大队的主要职能:负责押解、值庭、拘留、拘传,参与执行等外勤任务;直属二大队主要职能:负责庭审保卫、机关警卫、送达法律文书、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基层法院法警大队设大队长、政委、副大队长各1名。法警大队根据需要编成2个以上警务组,每组配警长1名。两级法院应根据编制配备警力,对现有法警进行整编、9/29清理和分流。法警支队和各法警大队应按不低于本院在编人员总数12%的比例配备警力,不足部分可按最高法院要求配备聘任制法警,并按警员总数20%的比例配备女法警。警长以上人员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为三年。(二)理顺法警领导关系,落实双重领导体制。根据条例的要求,实行全市法警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的管理体制。市院法警支队对各基层法院法警大队具有管理权和统一指挥权,基层法院法警大队领导干部的调配使用必须征求市院法警支队的意见,并及时上报备案。上级法院法警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法警工作和建设的检查、指导,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指导辖区内法院的法警工作。全市法院法警的警务活动实行调警令制度。为了保障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以及其它重要任务的完成,法警支队经由院长或主管院长批准,对全市法警进行统一组织和调动警力,各基层法院法警大队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调警令制度,做到统一指挥,服从命令。每年由市院法警支队组织召开一次全市法警工作会议,定期组织交流学习。(三)规范管理,理顺法警进出口渠道。对现行法警实行专职法警(行政编制)和聘用制法警(合同制)双轨制,并要逐步使其规范化。专职法警是法警队的骨干力量,人员相对稳定;聘用制法警是法警的新生力量,要按照聘用制要求,主要从复转军人、警官院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招录聘用制法警的年龄严格控制在25周岁以下。要切实加强对法警的管理力度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