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学校手机管理规定范例5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学校手机管理规定范例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学校手机管理规定1中职学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学习的时期,学校一直不提倡学生追求生活的奢侈。学生使用手机在方便联络的同时,也给学生的学习、财物的保管、学校的管理和课堂教学的正常秩序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如:学生利用手机聊天、玩游戏、下载不良视屏、图片、小说观看等,造成学生时间上的浪费和学习上的分心,更有甚者由此迷恋手机上网;部分学生甚至在夜晚上床睡觉后长时间拨打电话、网聊、玩游戏;有的学生在考试时利用手机舞弊;同时学生正处于身体的发育阶段,对手机产生的电子辐射抵抗力弱,受其影响较大,不利于身体健康成长,更不利于心理的健康成长。根据大部分家长的要求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学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下同)暨使用管理规定,请全体同学自觉遵守。第一条学校绝不提倡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确实需要使用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如有丢失由学生个人负责。第二条学生可以携带手机到本校区,可以在指定时间内自由使用。2/12第三条禁止学生在教学时间(考试、实习、自习、上课等)使用手机,学生在上述时间内,必须将手机设为关机状态。第四条禁止学生在集会时间(早操、课间操、校会、升旗仪式等)使用手机,学生在上述时间内,必须将手机设为关机状态。第五条学生晚上熄灯21:30分之后,应将手机关机或设为静音状态,严禁使用手机在宿舍区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若遇特殊情况(联系家长)需要使用手机必须经过值班老师的同意。第六条学生中午午休12:30分之后,应将手机关机或设为静音状态,严禁使用手机在宿舍区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若遇特殊情况(联系家长)需要使用手机必须经过值班老师的同意。第七条手机充电必须在本人教室内且教室内有人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在在实训实验室、寝室给手机充电,严禁在教室无人的情况下给手机充电。第八条特殊情况下可以在老师的寝室或办公室给手机充电,但必须经过老师的同意。第九条学生违反使用手机管理规定,按下列要求予以处罚:1、学生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其手机交给班主任处、并报学生处登记,班主任及时与家长反馈信3/12息。2、第一次违规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机一周,班主任对学生单独进行批评教育。3、第二次违规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机两周,班主任在班级对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德育操行分5——15分。4、第三次违规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杌一个月,一个月后由其家长领回手机。对违纪学生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对违纪学生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行政处分。并通知家长来校共同做好学生转化工作。5、第四次违规使用,学校代管手杌一个学期,学期结束后由其家长领回手机,对违纪学生予以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并通知家长来校共同做好学生转化工作。6、对拒不交出手机或因收缴而顶撞教师,视情节轻重对违纪学生予以记过、留校察看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据学校预警制----红色预警(取消学籍,劝其退学)。第十条本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学校手机管理规定2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课堂高效有序进行,同时给学生创建一个安全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按照《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便函〔2021〕9号)要求,现制定学校《手机管4/12理办法》,具体如下。1.原则上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2.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手机入校园申请表》,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本班班主任处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学生离校时再次填写领回时间及完成备注信息。3.上交手机由班主任负责分管。采取信封收纳,抽屉上锁保存的办法进行。4.上交手机老师无权查看学生信息,尽量关机保存。5.班主任应满足学生在校期间与家长沟通的需要,为学生和家长提供适当的联系途径,满足便捷通话的需求。6.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7.通过各班要开展各种活动对学生进行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自我管理能力,培养自律自控品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要集中开展手机使用、管理专题教育,形成合理使用手机的舆论氛围。8.班主任应通过各种途径向家长宣讲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加强手机管理的必要性和具体措施。家长应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言传身教,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5/12学校手机管理规定3第一部分具体细则第一条原则上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学生如若未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进入校园,造成手机遗失等任何问题均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第二条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填写《金山学校学生携带手机入校申请书》,上交学校教导处存档。经学校批准携带手机入校的学生,在手机上标注好班级姓名等个人信息,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给班主任教师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后从班主任教师处领回。如必须携带电话手表进校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填写《金山学校学生携带电话手表入校申请书》,上交学校教导处存档。申请批准后,学生在校期间可以携带电话手表,但不允许在课堂上使用。学生在上学或放学路上手机(或电话手表)丢失或被盗,学校不承担责任;在学校期间,如果学生手机(或电话手表)发生丢失、损坏、被盗以及其他引发人身健康或安全问题,由家长及学生本人负责;建议学生为手机设置密码,学生要对手机涉及的隐私负责,学校对手机中的信息资料的损坏或丢失不负责任。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6/12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特殊情况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第二部分违规处理第四条凡发现学生未经家长申请私自携带手机或电话手表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学校教导处处理。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或电话手表,第一次发现,教导处收缴暂扣一天,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通知家长陪同领取。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或电话手表,第二次发现,教导处收缴暂扣一个月,学生将被全校警告批评并扣班级常规分,待至暂扣期满,方可在家长陪同下领取。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五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将对其由法治副校长进行训诫,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待彻底认识自身错误并改正后,再回校上课。第三部分家校共育第六条为了给学生做出表率,教师在课堂上必须把手机调为静音,不能干扰学生学习,家长来学校期间,手机也要调为静音。家长在家使用手机,要适时适度,浏览健康向上的内容,为孩子树立榜样。第七条学校将不断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原则上7/12不用手机布置作业,不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第八条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要和孩子一起制定手机使用管理家庭公约,控制好孩子的上网时间,保护好孩子的视力,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浏览有益内容,文明上网,保障孩子心理健康。本规定自2021年3月8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学校手机管理规定4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2、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履行以下相关手续,并遵守学校手机的管理规定。学生临时使用手机时到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立即交班主任保存,不允许带离班主任办公室。1)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家长亲自到校交年级。2)家长和学生承诺遵守学校手机管理的各项规定。3)年级开会研究,确有需要的方可带入校园,并报德育处备案。4)手机带入校园后应将手机交班主任统一保管。3、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私自携带手机或经年级批准允许带手机进入校园但违规使用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8/124、全校教干、班主任、教师、宿舍管理员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年级部,填写扣留单。年级部按规定对学生和手机进行处理。二、细则与处分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经年级批准允许带手机进入校园且在班主任办公室临时使用除外)。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年级统一保管一个月,一个月以后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警告处分,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家长到校配合教育,年级填写扣留单,由年级统一保管五个月后由家长领回手机(毕业生离校不足五个月的,毕业离校时领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违规行为和处分结果如实记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并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3、严禁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4、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三、服务与保障1、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由学校与电信部门配合,统一在教学楼东西两侧茶水房、学生公寓一楼茶水房9/12安装插卡固定电话提供通讯服务。年级主任室、任课教师办公室及学生公寓值班室都可为学生免费提供通话服务。2、德育处、年级部、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学校、年级、班级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四、附则1.本规定由德育处制定,年级部实施,团委组织学生生检查,解释权属学校德育处。2.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量化考核,由教师或学生会检查发现违规使用手机者,每人每次扣分,直接计入当月班级量化总分。3.本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逐步修订完善学校手机管理规定5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部分手机网络传播不良和低俗信息,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特制定本制度。一、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1.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10/122.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做出承诺,经班主任同意,并经政教处审核备案后方可带入校园。3.手机带入学校后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于专用保管箱内,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二、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1.学校为各班配备手机保管箱,由各班级班主任负责本班级学生手机的统一保管。2.手机必须通过班主任取用,任何学生不得私开保管箱取用手机,因私开保管箱造成手机丢失或损坏,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3.班主任向学生家长公布学校办公电话87200072和本人手机号码,方便家长联系学生,同时学校三部共用电话免费供学生使用,遇突发状况确保信息通畅。4.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三、学生校内使用手机制度1.不在教学时间(早读、正课、晚自习)内使用手机。2.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等教学场所内使用手机。3.考试过程中不携带、不使用手机。若因未留意而携带手机,应主动交监考教师。4.在教学时间内、教学区域内关闭手机。11/125.仅限于使用手机的通讯功能,不得利用手机聊天、接收或传播不良信息、考试作弊等。6.家长因重要紧急事项联系学生,必须在学生休息时间内进行。教学时间内可与班主任或其他课任教师联系。7.学生手机号应在班主任处准确登记。四、手机检查制度1.学校各处室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会团委会干部有权检查学生使用手机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2.学校各处室干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