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资金的管理•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1)现金的提取•一般由出纳人员填写“现金支票”,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2)现金的送存•由出纳人员清点票款,填写“现金缴存单”然后交送开户银行建立健全现金核算和内部控制(本节重点)(一)钱账分管制度1)即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出纳员,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2)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二)现金收支授权批准制度1)明确本单位的现金开支范围(在国家规定内进一步明确)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具体办法销售人员——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单位负责人3)制定各种现金开支业务的授权批准权限。对于重要的现金支付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4)严格执行现金支付业务的办理程序(三)日清月结制度日清月结就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四)现金清查制度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五)现金管理制度1)超额现金当日下班前缴存2)现金一律存放专业保险柜3)单位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4)不得“白条抵库”(白条不入账)5)现金分类管理6)保险柜的配备和使用制度1、不得存放私人财物2、更换出纳人员,应相应更换保险柜密码7)其他内部牵制制度1、现金支票和银行印鉴有两人分别保管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特征:人民币业务——外币存款帐户资金收付结算——储蓄账户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1、按照存款人不同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定义: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将个体工商户个人消费资金与经营性资金区分开)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定义: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以自然人名义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2、单位结算账户按照用途不同划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另: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按专用存款账户管理,采用核准制)+预算单位的专用存款账户核准制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即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2.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即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3.守法原则4.存款保密原则即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1、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填写开户申请书、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了解)账户名称办理人员存款人性质账号名称例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批文上的名称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字号马鞍山888灯饰厂无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个体户”+经营者姓名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人员证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办理人员身份证明授权人授权人授权书及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2)备案及核准制度1)制度账户核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除用于注册验资、增资)、预算单位专用存款帐户备案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2)时间限定①开户银行:5个工作日内备案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应自开户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②中国人民银行: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③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3)预留银行签章存款人签章单位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签名或张盖章2、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变更:指存款人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的变更。存款人开户资料发生变更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变更申请或书面通知(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1、撤销适用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2、不得撤销情形:存款人尚未清偿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账户。3、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开户银行对已开户1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五、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一)基本存款账户的概念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二)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三)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根据规定,下列存款人(法人组织)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武警部队、居民社区委员会、民办非企业组织(如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办学校、福利院、医院)等。同时,有些单位虽然不是法人组织,但具有独立核算资格,有自主办理资金结算的需要,也允许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主要包括非法人企业(如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集团下属的分公司)、外国驻华机构、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如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等。个体工商户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需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正本批文证明登记证如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还应出具税务登记证。六、一般存款账户(一)一般存款账户的概念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如:在工商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同时在农行借款。则因借款在农行开立的账户为一般存款帐户)(二)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三)开户要求1)没有数量限制,,但不能在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开立2)开户证明文件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2、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3、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4、因资金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七、专用存款账户(一)专用存款账户的概念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二)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排除法记忆)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如基本建设基金。(1)单位银行卡账户: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4项不得支取现金。(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由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审查批准。(4)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资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的现金支取按规定办理(5)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基本存款帐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账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且不得支取现金。(6)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基本存款帐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且现金支取必须按规定办理八、临时存款账户(一)临时存款账户的概念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二)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下列情况,可申请开立①临时机构(如工程指挥部、摄制组)②异地临时经营活动、(异地建筑施工安装)③注册验资,④境外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等。(三)开户要求1、数量限定一般:一个临时账户特殊:异地承建多个建筑安装合同,开立不超过项目合同个数的临时存款帐户2、证明文件1)临时机构: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的批文2)异地建筑施工安装:营业执照正本+许可证或安装合同3)异地临时经营活动:营业执照正本+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4)注册验资: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批文(四)使用注意1、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2、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3、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范围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1、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定期借记:代扣水电费定期贷记:代发工资2、出具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本、驾驶执照、护照等有效证件(四)使用中注意的问题1、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中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付款依据。2、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凭证。3、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一)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是指存款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符合下列相关条件,均可在异地开立1.在营业执照注册地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可以在经营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2.在异地取得借款和有其他结算需要的可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3.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收支需求。(如:有回笼异地货款、支付异地营销开支需要的)4.在异地有短期的临时经营活动,(如有文艺团体在异地的演出活动,生产厂家在异地的展销活动等)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了解)(一)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1、对违法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2、对开立和使用实施监督和管理3、负责核准三类银行结算账户(二)(开户)银行的管理(三)存款人的管理1、预留银行签章2、遗失预留印章要予以更换十二、违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的罚则(一)对存款人行为非经营性经营性1)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3)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1万——3万1)违反规定讲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2)违反规定支取现金;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避银行债务;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5)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5千——3万行为非经营性经营性6)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存款人违反规定,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1千——3万(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行为处罚1)违反规定的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2)明知或应知是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他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部分:财务分工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核帐2.编制会计报表要做到账目健全、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账证账务相符。3.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和管理财务档案,做到资料齐全、保密。4.会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1.办理存款、取款及结算业务。2.出纳人员每月核对银行账户与库存现金,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会计或总经理处理。3.编制现金,银行存款流水账。4.定期或不定期与会计人员对账盘点。钱帐分离